汪建林白手起家,经营项目中还有沙场、采石场这些业务,自然也不是什么江湖小白。 至于原因,懂的都懂。 他之所以说请沈千三责罚,就是明白当老大的,都不喜欢小弟擅作主张。 特别是他这次打林红,借口还是林红得罪三哥的家人,直接打上了沈千三的名头。 沈千三淡淡的看了汪建林一眼,这家伙报仇,把自己拉出来当恶人,还是当着老婆孩子的面,让他确实有点不爽。 不过想到事情也是因自己的老丈人和老婆而起,自己又是他们的老大,这恶人当当也无所谓。 淡淡的道:“以后打人,别当着孩子的面!” 汪建林听了这话,一个激灵,赶紧给沈千三道歉:“三哥,对不起,我一时冲动,忘了丹丹还在!” 沈千三摆摆手:“今天就这样,算了吧!” 汪建林如蒙大赦,连忙说道:“三哥,耽误了这么久,给伯母带的饭菜只怕都冷了,我让饭馆重新做一份吧!” 沈千三看向陈淑亭,陈淑亭摸了摸打包盒,余温犹在,说道:“汪老板,不用了,菜还是热的。” 沈千三便道:“那就不耽搁了,赶紧给妈送过去。” 牵起女儿沈丹丹的手,朝饭馆外走去。 原本围观还没散去的众人,纷纷让开路,生怕惹恼了这位“三哥!” 畅通无阻,一行人出了饭馆。 赵瀚宇道:“三哥,我送你们过去!” 医院离鸿宾楼就三百米左右,沈千三摆摆手:“不用了,你和汪总都回去吧,过两天我再找你们!” 赵瀚宇知道沈千三说一不二,立即答应,“那我和汪哥先走了,三哥有事随时叫我们!” 沈千三点头。 赵瀚宇和汪建林又给陈淑亭、陈文韬和沈丹丹都打过招呼,才一起离开。 车上,汪建林道:“瀚宇,你说三哥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赵瀚宇想也不想的说道:“高人!” 汪建林道:“经过这么多事,你说三哥是高人,我也认同,不然我就不会认他当老大了。” 话音一转,“可是我就奇怪了,三哥那么有本事,为何还让他的家人过着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的生活都不如!” “而且,我还感觉到,无论是他的老丈人、丈母娘和小舅子,还是嫂子,似乎都对三哥有极大的抵触。” 赵瀚宇点头:“这个我也感触到了,嗯……很可能是三哥以前大隐隐于市,让他们遭受到了一些不公吧!” 是这样吗? 汪建林心里疑惑。 赵瀚宇道:“汪哥,别想三哥的事了,反正我知道跟着三哥混,绝对有好处。” “你还是想想,今天打了林红,又直接把吴彬开除了,他们会怎么对你出手吧?” 汪建林道:“放心吧,我已经想好了的!哦,对了,不用送我回家,直接送我到公司。” “好的!” 赵瀚宇答应一声,将车开往建林集团。 …… 市医院219病房. 陈淑亭将带来的饭菜给罗蓉吃,然后对陈文韬说道:“爸,今晚您回家休息,我在医院陪妈。” 陈文韬道:“不用,我来陪就是,你还要上班。” 要是以前,陈淑亭肯定不敢耽误上班。 不上班,就没有工资。 可是现在,她有了三十多万的存款,沈千三也眉头能够赚钱,说道:“妈都这样了,我还上什么班!您昨晚就没休息,今天晚上我来陪着。” 陈文韬脸上显出犹豫。 罗蓉一边吃着饭,一边说道:“你们都回去就是,我只是腿不方便,不用你们在这里守着。” 陈淑亭道:“您腿不方便,没人在的话,上厕所都上不了,那怎么行?” 说完,以不容置疑的口气对陈文韬说道:“就这么说定了,爸您回家休息,明天早上再来换我。” 陈文韬想了想,说道:“那好吧!也不知道叔宝那兔崽子干什么去了,下班了也不知道来医院一趟。” 以前,一直觉得大女儿不靠谱,嫁给了一个人渣。 他把一切的希望,都寄托在唯一的儿子身上。 没想到,这次家里出事以后,那个他看不起的“人渣”,把各种麻烦都摆平了。而寄予厚望的儿子,不仅没指望上,甚至下班了都不知道来一下医院。 陈文韬心里有点难以接受。 沈千三听了老丈人的话,说道:“叔宝今天估计是累了。” 陈文韬没好气的说道:“他找的那个工作,只用呆在办公室里,日不晒雨不淋的,有什么辛苦的!” 沈千三道:“爸,叔宝今天去货运站干搬运了!” 啊? 陈文韬、罗蓉和陈淑亭都愣住了。 陈淑亭诧异的道:“他怎么会突然跑去当搬运工呢?” 所谓知子莫若母,罗蓉在短暂的惊诧后就明白了,叹了一口气,“估计是中午在这里听了小沈干搬运,每天挣几十块钱,他就想去挣快钱了!” 陈淑亭回想了一下,恍然道:“难怪他听说后,还反复问我,丹丹的爸爸是不是每天都能挣几十块钱。” “当时,我只以为他不相信。” “现在看,他那个时候就动了去干搬运工的念头。” 陈文韬和罗蓉都点了点头。 陈淑亭看向沈千三,问道:“那他今天拿了多少工资?” 沈千三道:“好像是拿了9块6毛钱!” 陈淑亭愣了一下,脱口道:“怎么才9块6?这么少!” 陈文韬和罗蓉则不一样。 罗蓉道:“干一天活就拿了9块6毛,干一个月差不多有300块啊!” “这可比他在原来那个公司,一个月100块钱强多了。” 陈文韬也说道:“是啊,他今天是中午才去的,只能算干了半天的活。” “要是干一整天,那不就差不多二十块的工资了啊!” 罗蓉立即道:“是啊,他今天才干了半天!照这么算,干搬运一个月能拿600块呢!” 估计是想到儿子一个月能挣600块钱,心里激动过头了,她边说习惯性的一巴掌拍在腿上。 “哎哟……” 下一秒,罗蓉发出一声痛叫。 那一巴掌,正拍在打着石膏受伤的那条腿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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