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在老婆墓碑前痛哭,我重生了_第105章 老婆的卧室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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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瀚宇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个粉红色的双肩书包,上面还有一个卡通的米老鼠,看起来俏皮可爱。
  “丹丹,来,送你的!”
  他将书包递给沈丹丹,“看看,喜欢不?”
  “哇啊!”
  “好漂亮的书包!”
  沈丹丹惊叹一声,接过书包,开心的道:“谢谢赵叔叔!”
  现在的书包,大多数都是那种军绿色的帆布包,或者其它颜色和布料的斜挎包,主打的是结实耐用。还很少有这种彩色带卡通图案的双肩包。
  这个书包,在当下绝对是“时尚!”
  沈千三看见女儿喜欢的不得了,心里一阵愧疚,自己早该给女儿买一个漂亮的书包的。
  还是大意了啊!
  感激的看了赵瀚宇一眼,说道:“谢谢你了啊,还想着给丹丹买书包!”
  “丹丹,我侄女!”赵瀚宇笑着道:“买个书包而已,不算什么!”
  边说,从兜里掏出一把车钥匙,递给沈千三,“我把车洗了一下,所以来的有点晚了,车就停在青瓦街街口。”
  “谢了!”
  沈千三接过车钥匙,道谢。
  赵瀚宇道:“三哥,不就一辆车嘛,三哥老是这么见外。”
  沈千三笑笑,便不再多说,招呼他落座。
  赵瀚宇道:“时间不早了,我就不坐了,你们也早点休息。”
  陈淑亭正在泡茶,听赵瀚宇说要走,连忙道:“赵总,喝口茶再走!”
  赵瀚宇道:“嫂子,不用了!”
  说完,转身朝门外走去,陈淑亭只好停下,与沈千三一起相送。
  “赵叔叔再见!”
  沈丹丹也跟着跑了出来。
  赵瀚宇挥手,“丹丹再见,听你爸爸的话,好好学习,下次叔叔带你出去玩!”
  说完,才真正的离开。
  看着赵瀚宇的背影,陈淑亭说道:“这个赵总,还真细心!”
  她在给女儿买书包的时候,也只是简单的考虑有一个书包就行了,买的也是那种帆布斜肩挎包。
  没想到,赵瀚宇却买了这么漂亮的一个书包给女儿。
  沈千三道:“是啊,他是真的细心,我都忘了要给丹丹买书包。”
  陈淑亭看向他,说道:“对了,赵总他到底是什么身份啊?”
  在杏林路派出所里,她第一次问过,那时沈千三说不方便说,她就没问。
  后来在医院,罗蓉问赵瀚宇是做什么生意的,赵瀚宇说是开建筑公司的。
  这个,陈淑亭是知道的,沈千三给她说过,青瓦街拦河大坝的工程就是赵瀚宇的公司承接的。
  可是,她一直觉得赵瀚宇的身份没那么简单。之前没有机会再问,这时她就忍不住问了。
  “他是赵市长的儿子!”
  沈千三没有隐瞒,如实说道。
  “市长的儿子!”陈淑亭一声惊呼,呢喃道:“难怪!”
  难怪一小的校长见了他,唯唯诺诺的。
  难怪教育局的正副局长见了他,也要毕恭毕敬的。
  难怪李长城、安再兴和周淮安那些警察见了他,也都小心翼翼的。
  原来,赵瀚宇竟然是市长赵德明的儿子。
  这下,什么都解释的通了。
  看向沈千三,陈淑亭也是感慨万千,这个男人,竟然把青瓦市的首富汪建林,和青瓦市市长的儿子都收做了小弟!
  这个男人,还真的是以前那个只知道酗酒赌博的沈千三吗?
  她脑中飞快的回忆,沈千三的变化是从9月11日,陈老大来讨债的那一天开始的。
  那天,他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一改往日的懦弱,爆发出一个男人的血性,一个人将十几个混混赶走。
  事后,他也没有与自己争吵。
  晚上还来接自己下班,拿回来第一个十万块钱。
  之后,更是出去找工作,干的是最辛苦的体力活,当搬运工,即便是肩膀上受了那么严重的伤,也不曾退缩,还每天变着法似的带各种熟菜回来。
  再后来……
  一桩桩事情想起,陈淑亭看着沈千三,不知道他是幡然醒悟?还是浪子回头?
  但她真的好喜欢现在的生活,好想能这样一直下去啊!
  沈千三见陈淑亭发愣,还以为她是震惊赵瀚宇的身份,笑着道:“市长的儿子也是人,你将他当作普通人一样看待就可以了。”
  说完,招呼道:“进屋去吧!”
  陈淑亭回过神来,跟着进了屋。
  接下来,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上,陈淑亭起床的时候,沈千三已经做好了早餐。
  陈淑亭惊讶的道:“你起这么早?”
  沈千三笑着道:“早上要送丹丹上学,我就睡不着。”
  说完,招呼道:“来,尝尝我煮的粥,看合不合你的胃口?”
  陈淑亭道:“我还没洗漱呢!丹丹也还没起床。”
  沈千三道:“那你快去洗漱,我去叫丹丹起床。”
  “好!”
  陈淑亭答应一声,出去打水洗脸刷牙。
  牙刷、牙膏,毛巾,还有香皂,都是沈千三前天新买的。陈淑亭用着,不由的露出一个微笑,感觉新的一天阳光普照,充满了力量。
  沈千三走进陈淑亭睡觉的房间,只觉得有一种独特的香味扑鼻,让他很享受。再看到简易的只有一张木板床的房间,陈淑亭和沈丹丹不多的几件衣服,就搭在两个木叉横着的一根竹竿上,又让他万分的愧疚。
  “爸爸!”
  “你看什么呢?”
  就在此时,沈丹丹醒了,揉着惺忪的眼睛,诧异的问道。
  “没什么!”
  沈千三回过神来,应了一句说道:“我帮你穿衣服。”
  “不用!”
  沈丹丹从床上梭下来,跑到竹竿上抓起她的衣服和裤子,麻利的往身上套。
  沈千三看着女儿娴熟的动作,以及那洗得已经褪色的衣服,心里又是一阵难受,说道:“下午放学后,爸爸带你去买新衣服,好吗?”
  “真的呀?”
  沈丹丹一边扣胸前的扣子,猛地抬头,大眼睛里满是欣喜。
  “真的!”沈千三柔声说道:“爸爸给你买漂亮的裙子,好不好?”
  “好呀!”
  沈丹丹开心的道。
  说完,口里嘀咕道:“昨天,我看见班上的几个女同学,就是穿的漂亮裙子。”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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