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家里吃饭的人不少,有陈文韬、罗蓉和陈叔宝,还有王时等工人,一张桌子肯定坐不下。 沈千三将家里之前的那张旧桌子擦拭干净,搬到外面的院子里,再将家里之前的椅子、板凳都搬了出去。 堂屋里,则从供案下取出那种八仙桌,支在堂屋中间,将八张官帽椅都摆好。 沈千三说道:“爸,我们人少一些,就去外面的旧桌子吃饭,工人们人多一些,让他们坐堂屋里。” 陈文韬欣慰的点头,“你能这么待那些做活的工人,难怪他们那么推崇你!” 沈千三谦虚的说道:“他们帮我家做事,我自然要好好招待,您和妈跟我是一家人,我们将就一点,你和妈都不会说什么的。” 陈文韬听了,对陈叔宝说道:“听见没有,这就是为人处世之道,跟着你姐夫学着点!” 陈叔宝郁闷至极,这咋又说到自己头上了呢? 可是爸的话,又不敢不回,只得悻悻的应道:“知道了!” 起身对罗蓉说道:“妈,我背您出去。” “好嘞!”罗蓉高兴的答应。 这边安排好,那边沈丹丹也从屋后把王时等人喊来了,陈淑亭忙着打水给工人们洗脸洗手。 王时看见陈文韬、罗蓉都坐去了外面的桌子,堂屋里的桌子显然是留给他们的,连忙说道:“陈叔,这可使不得,您是三哥的泰山,理应坐堂屋里。” “还是你们进屋吃,我们在外面吃吧!” 陈文韬笑着说道:“这是千三的安排,你们就听他的吧!” 王时道:“那不成啊,我们都是粗人,在外面吃就行了!” 陈文韬指着罗蓉说道:“我老伴儿的腿脚不方便,她已经出来坐好了,你就别折腾她了,你们安心坐屋里吧!” 王时等人都看见了罗蓉腿上还打着石膏,心里更加的过意不去。 可是正如陈文韬说的那样,再折腾也不好意思,只好悻悻的答应。 王时说道:“陈叔,那真是僭越了,让我们多不好意!” 陈文韬笑着道:“都一样,哪里不是吃饭?” 看了看天,笑着道:“再说了,在外面吃还凉快!” 于是,分了两桌,各自落座。 王时等工人,在沈千三家吃饭多次了,几乎每餐都是大酒大肉的。 可是看到今天桌上的菜,都还是又惊又喜。 两个火锅,一个腊猪蹄炖的海带,一个干锅牛肉丝。 炒菜也多硬菜,红烧肉、大刀肉、香煎排骨、清蒸鱼、辣子鸡、片片鸭…… 真的是鸡鸭鱼肉俱全,再加上四个素材四个咸菜。 更意外的是,桌上放的两瓶酒,赫然是茅台酒。 平日里,最多也就喝喝本地酒厂酿造的青瓦老烧,5块钱一瓶的那种。 可茅台酒,现在要180块钱一瓶啊! 要知道,这才1991年啊,大多数国营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才百八十块钱。 两瓶茅台酒,差不多是普通工人小半年的工资了。 “这……” “王哥,三哥给我们上的茅台酒,我们喝这么贵的酒不合适吧!” “是啊,这么贵的酒,我可喝不下去啊!” “还是跟三哥说一声,换青瓦老烧吧!” “……” 看着桌上的两瓶茅台酒,所有工人先是一阵振奋,后面全都不好意思起来,纷纷说道。 王时看了其他人一眼,感叹的说道:“三哥既然把酒摆上了,那就断然不会换的,大家都喝吧!” 所有工人都又是一阵感慨。 “三哥啊,这哪是把我们当工人,简直是拿我们当贵客在招待啊!” “是啊,我做工好几年了,头一次遇到三哥这样的好东家!” “反正都记住三哥的好就行了!” “……” 外面桌子上,陈文韬看着这一大桌子的菜,也是神色复杂。 这顿饭,比前几天在鸿宾楼里吃的还要丰盛啊! 而且看起来色香味俱全的,忍不住就想吃。 沈千三见老丈人、丈母娘和小舅子都惊讶的看着这些菜,笑着道:“爸,我先给您倒一杯!” 拿起了酒瓶,拧开盖子,先给陈文韬倒了一杯。 家里用的酒杯,是八九十年代常用的那种“牛眼睛杯杯”,是那种大小跟牛眼睛差不多的陶瓷杯子,一杯差不多只能装五钱的酒。 “好好好!”陈文韬笑着答应,“这么好的下酒菜,我就喝几杯。” 说完,对罗蓉道:“你也喝一点?” 罗蓉略微迟疑,点头道:“好,那我就喝一杯!” 好酒好菜,心里又高兴,她也忍不住的想喝一杯。 沈千三连忙给丈母娘倒了一杯,恭恭敬敬的放在罗蓉面前的桌子上,说道:“妈,这是您的!” 罗蓉开心的点头。 沈千三接着给陈叔宝倒了一杯。 完了之后,看向陈淑亭,说道:“淑亭,爸妈和叔宝第一次正式来我们家里,我陪他们喝一杯,行不?” 陈文韬、罗蓉和陈叔宝都是一愣。 不就喝个酒么,怎么还请示起来了? 陈淑亭同样愣了一下,也没想到这会儿沈千三竟然询问自己的意见。 这个情景,她哪里能够拒绝,回过神来后轻声说道:“少喝点!” “听老婆的!” 沈千三大喜答应,这才给自己也倒上一杯。 完了之后,见陈文韬、罗蓉和陈叔宝都看着自己,连忙说道:“爸、妈、叔宝,都别光看着我啊,动筷子啊!” “哦哦哦……”陈文韬连忙说道:“吃菜吃菜!” 罗蓉、陈叔宝这才开始动筷子。 沈千三做的菜,绝对没话说。 陈文韬和罗蓉各吃了一筷子后,都赞不绝口。 陈叔宝也是,敢说自己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看向沈千三忍不住说道:“你还真会做菜啊!” 沈丹丹得意的道:“爸爸可会做菜了,舅舅你尝一尝爸爸做的香煎排骨,特别的好吃!” 说着,夹了一块香煎排骨放到陈叔宝的碗里。 陈叔宝看着碗里那煎得金黄色的排骨,再看看小外甥女,嘴角露出一抹苦笑。 这小家伙,只要自己不去跟她爸爸作对,她对自己还是蛮亲热的。 但只要一说她爸爸的不是,那就是坏舅舅,不跟你玩了之类的话全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9_169057/742360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