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好!” “阿姨好!” “妈!” “爸爸!” 李思思和沈丹丹都是先给对方的家长打招呼,再叫自己的妈妈、爸爸。 这是礼貌。 “爸爸,你的车呢?” 沈丹丹叫完之后,没有看见熟悉的捷达车,反而看见一辆比捷达车高大和崭新的车停在旁边,不由的问道。 沈千三指了指三菱帕杰罗,笑着道:“这就是啊!” “爸爸,你买新车了啊!”沈丹丹见到崭新的三菱帕杰罗,大眼睛一亮,惊喜、兴奋的问道。 “是啊,换了新车来接你,喜欢不?”沈千三笑盈盈的说道。 “太喜欢了!”沈丹丹兴奋的叫着:“这车好大哟,看起来威风凛凛的。” 沈千三一乐,可以啊,女儿都会用成语了。 一旁的李思思看着那辆崭新、高大的三菱帕杰罗,大眼睛里也是充满了喜欢,还带着一丝丝羡慕,一丝丝失落。 好朋友的爸爸有这么好的车,可自己家不仅没有车,甚至连爸爸都没有。 李静注意到女儿的神情,心里一阵黯然,勉强说道:“思思,跟沈叔叔和丹丹再见,我们回家去。” “叔叔、丹丹,再见!” 李思思乖巧的说道,挥动小手。 “阿姨,思思,你们坐爸爸的车吧,我爸爸送你们回家!”沈丹丹听了,连忙热情的邀请。 她想把爸爸买新车的喜悦分享给好朋友。 沈千三也说道:“是啊,你们上车,我送你们!” 李静摇了摇头,“不用了,我们家不远的!” 说完,看了沈千三一眼,道:“丹丹爸爸,我们先走了!” 不再停留,牵起李思思的手,朝巷子外面走去。 李思思一边跟着妈妈朝前走,不时还回一下头,张望自己的好朋友,还有那一辆高大崭新的三菱帕杰罗越野车。 “我们也走吧!” 看着李静和她女儿离去,沈千三说道。 “哦……” 好朋友没有坐爸爸的新车,沈丹丹有点失落,“哦”的应声拖得长长的。 沈千三打开副驾驶室的门,沈丹丹个头小,而三菱帕杰罗的底盘高,她要踩着侧踏板才能进去。 进到车里,里面的空间比原来的捷达宽敞了许多,精美的内饰和科技感十足的仪表盘,让沈丹丹发出一声声的惊叹:“爸爸,你的新车好漂亮哟!” 沈千三宠溺的摸了摸女儿的头,笑着说道:“那以后我就每天开新车接送你!” “好呀好呀!”沈丹丹开心的拍手,“那我们去接妈妈吧!妈妈看见你的新车,肯定比我还开心!” 沈千三大笑,他也期待陈淑亭看见新车时候的表情。 一路听女儿说着在学校里的事,不知不觉的就到了纺织厂门口。 停好车后,沈千三和沈丹丹都下了车,站在大门口等陈淑亭。 大概过了二十多分钟,陈淑亭的身影出现,朝门口走来。 她的身旁还跟着一个帅气的小伙,似乎正在极力的说着什么,惹得陈淑亭一脸的不高兴。 看见那男的,沈千三的脸顿时冷了下来。 那男的他见过,不是别人,正是重生那天晚上,他来接陈淑亭时遇见过的廖伟。 “居然还在纠缠我老婆!” 沈千三的眼中闪过一抹厉色,有些后悔当初没有狠狠地教训廖伟一顿。 不过,看见陈淑亭脸上不耐的神情,他又心里欢喜。 自己的老婆,可不是什么男人都能撩到的。 许诺给五千块钱的老王不行,自负年轻帅气的廖伟也不行。 “老婆!” 为了帮助陈淑亭解围,沈千三隔着大门,冲着里面大喊一声,一边喊一边挥手,笑盈盈的宣誓主权。 正往外面走的几十个工人,包括陈淑亭和廖伟,都被这一声突如其来的“老婆”惊道,几十双目光齐刷刷的朝沈千三看来。 “那是谁啊,当着这么多的人喊老婆!” “这不是耍流氓吗?” “不说耍流氓,但胆子也太大了吧!” “你别说,那男的还有点小帅啊!” “你看,他身后还有一辆车。” “好像还是新车呢!” “嗯,那车看起来好威风啊!” “瞧你说的,小汽车能不威风吗?” “诶,上次听说陈淑亭的男人就开车来接过她,这次来的又是谁啊?” “我们厂的女人,找的爱人都这么有钱吗?” “……” 那些看来的目光,不光是看见了沈千三,也看见了他身后崭新的三菱帕杰罗越野车,顿时议论起来。 说到陈淑亭的时候,不少人又不由自主的朝她也看去。 谁都知道,她以前就是一个苦主,嫁给了一个酗酒、赌博输完家产的街瘤子,日子过得苦不堪言。 然而最近一二十天,不知道怎么的了,人家的男人转了性,似乎也赚了钱,不仅每天开车来接送,就连陈淑亭的脸上也红润起来了,穿的衣服更是青瓦百货商店里最贵的,可把他们羡慕煞了。 廖伟也看了过来,当看见喊话的人是沈千三的时候,心里一“咯噔”,他可是记得那天晚上,沈千三一把将他像抓小鸡似的拎起的情景,这个男人的力气太大了,样子太凶了! 每每想起,他都心有余悸。 他发誓,这辈子都不想再看见沈千三。 没想到,这家伙又出现在他的眼前,而且还是他正在招惹陈淑亭的时候。 “哦,淑亭,我突然想起还有东西落在车间里了,你先走,我回去拿一下!” 廖伟慌乱的说了一句,转身落荒似的逃向车间的方向,好似生怕慢一点,沈千三就会追进来似的。 廖伟说什么,陈淑亭完全没有听见。 这时候,她还在发懵。 沈千三那一声“老婆”响起的时候,她就呆了,未见其人,只闻其声,她就知道喊话的人是沈千三。 那声音,太熟悉了! 待看清确实是沈千三,再听到周围的人都在议论,陈淑亭的脸上通红。 要知道,现在才1991年,人们的思想都还很保守。 喊老婆,除了在被窝里两个人亲热的时候喊一下,平时是不敢这么喊的,不然要被人笑话。 现在沈千三这么一喊,几乎这个班组所有的人都知道,是她的男人喊的。 这简直是大型社死现场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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