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思今天没来上课,难怪女儿有点不开心。 沈千三理解女儿的心情,好朋友突然没出现,难免觉得失落。 他心里也觉得奇怪,昨天还才送李思思回家了的,怎么今天突然没来上学? 就问道:“你知道她为什么没上学吗?” 沈丹丹摇了摇头,说道:“不知道,我看见她没来,还去问陈老师,陈老师说不知道李思思为什么没来,也没给她请假。” 连假都没请,那就是旷课了! 沈千三微微惊讶了一下,但也没当回事。 毕竟,谁家还没个事情。 估计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 笑着对沈丹丹说道:“估计是她家里有事情吧,我们先回家,她肯定明天就来上学了。” 沈丹丹听了,展颜一笑,“明天我又可以和思思一起玩了!” 父女俩上了车,沈千三缓缓将车开出巷子,然后朝纺织厂而去。 没多久,也就到了。 沈千三停好车,外面下着雨,他就没下车,打开车窗一边和女儿说着话,一边等陈淑亭下班。 车外小雨淅淅沥沥,秋意微微有点凉。 下班的工人都打着伞匆匆而行,路过沈千三的车时,总会忍不住看上一眼。 “陈淑亭的爱人又来接她了!” “下雨有车来接,真是幸福!” “陈淑亭的苦日子算是过去了,现在开始享福了!” “人真的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谁能想到陈淑亭现在居然这么有福气。” “唉,真是羡慕啊!” “……” 自从从头沈千三当着那么多人一喊,谁都知道陈淑亭的老公沈千三了。 以前,他们只知道沈千三的恶名。 现在,他们都知道沈千三有钱,还暖心,每天都接送陈淑亭上下班。 这种前后的变化,招惹了不少人的议论。 当然,更多的人都是羡慕嫉妒恨,说话都酸酸的。 没多久,陈淑亭打着雨伞走了出来。 “你爱人又来接你了!” 身旁的女同事,看见大门外的三菱帕杰罗,对陈淑亭说道。 另一个女同事说道:“淑亭,真是羡慕你,赶紧去吧!” 陈淑亭脸上微红,对两人说道:“那我先走了!” 说完,快步走了出来。 沈千三见她过来了,连忙下车帮忙开门。 陈淑亭一边收雨伞,一边说道:“在下雨呢,我自己能开,你下来做什么?” 沈千三笑着道:“给老婆开车门,是我最愿意做的事情之一!” “贫嘴!”陈淑亭白了他一眼,心里还是欢喜的紧。 等陈淑亭上了车,沈千三关好车门,这才上车。 在一众同事羡慕的目光中,沈千三开车缓缓离开纺织厂。 陈淑亭坐在车上,看着外面淅淅沥沥的秋雨,看着或走路或骑自行车的同事,打着伞穿着雨衣在雨里赶路,不由的嘴角露出微笑,第一次觉得有一辆车真方便。 沈千三从后视镜里注意到陈淑亭嘴角的笑意,装作很随意的说道:“老婆,等你不上班的时候,我教你开车,怎么样?” 陈淑亭怔了一下,没想到沈千三突然说教自己开车,她下意识的说道:“我学开车做什么?” 沈千三笑着道:“你不是已经有驾驶证了吗?有证却不会开车,那多不合适啊!” 陈淑亭这才想起,自己真的已经有驾驶证了。 她后来还问过别人,说现在想办一个驾驶证非常的困难,不仅要先去学开车,然后还要实习驾驶员、学习驾驶员、驾驶员一级一级的考,差不多要两三年的样子才能拿到驾驶证。 而自己,连方向盘都没摸过,就已经有了驾驶证。 可以说省去了好多的时间。 最关键的是,家里不仅有会开车的,还有自己的车。 学起来应该不难吧? 陈淑亭不由的有些心动了,说道:“我能……学会吗?” 沈千三笑着道:“开车特别的简单,有个几分钟,我保管教会你!” 陈淑亭顿时有点不相信,说道:“不是说学车很难的吗?单位的师傅说要学车,先要跟师傅两年才行,怎么到了你这里就只要几分钟了?” 沈千三笑着道:“那是因为以前车少,要当驾驶员还要在单位挂靠,从前年起考驾驶证放开了,不需要再挂靠,可以随时学了,谁还去跟车啊。” 陈淑亭道:“那也不至于几分钟就学会了啊!” 沈千三笑着道:“开车就那么几个动作,学会了就能开,跟拿筷子吃饭似的,简单的很。” “别的师傅教徒弟,是怕徒弟学的太快了,然后拖拖拉拉的教,我教你开车,一下子给你讲明白了,你很快就会了。” 说到这里,顿了顿,“当然,会开和能开上路是两回事。” “能开上路的话,那就需要练技术了。” 陈淑亭道:“那要练习多久?” 沈千三道:“也就几天吧,最多十天的时间,我就能让你可以单独开车。” “这么快?”陈淑亭听了,有些惊喜,更加的心动了。 沈千三笑着道:“那是当然,反正你不上班休息的时候在家里也没有什么事情做,不如学一下车。” “在未来,车辆多了起来,生活的节奏加快,会开车是每个人的基本技能,你提前学会也是好事。” 陈淑亭听了,突然变得疑惑,问道:“你说什么未来开车是每个人的基本技能,有那么多车吗?有那么多人会开车吗?” 沈千三暗叫一声糟糕,自己一激动说漏嘴了,把后世的情况说了出来。 现在离那个几乎人人会开车的时代还有几十年,那是现在人根本无法想象的繁荣时代。 现在这么说,太过于离谱了。 他连忙说道:“我是这么判断的。嗯,不管怎么说,你学会开车总是没有错的!” 陈淑亭想了想,点点头道:“你说的也对,正好我明天休息,如果天晴的话,我就跟你学车!” 见陈淑亭答应,沈千三大喜,笑呵呵的说道:“管它下不下雨,都是可以学车的!” 陈淑亭想想也是,就算下雨,开车也是在车里,又淋不到雨,就说道:“好吧,那我们明天学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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