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瀚宇这么说,搞得沈千三的心也紧了一下。 九十年代初的治安可不像后世那样平安,这个年代多的是车匪路霸,多的是欺行霸市,蓝月一个弱女子第一次出远门去跑销售,被欺负也是极有可能的。 不过他转念一想,上一世的时候蓝月能够白手起家出人头地,说明她命里有富贵,即便是真的遇到麻烦,也不会出什么大事。 于是说道:“应该没事的,估计很快她就来消息了。” 汪建林和赵瀚宇听沈千三这么说,都不由的放心了。 他们不知道沈千三只是说的一句安慰,还以为他是算过了的。 对他们两个人来说,沈千三说的话,那就是真言。 赵瀚宇说道:“三哥,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不然还真担心她一个人在外面出事了。” 沈千三没再说什么,招呼两人和老丈人在后厅的沙发上坐下,给三人都递上一支华子。 三人都从兜里掏出一只一次性打火机,各自点燃。 沈千三也掏出打火机点烟。 不过,他的打火机不是一次性的,而是赵瀚宇当时送给他的zippo打火机。 汪建林笑着说道:“三哥,你不用我们厂自己的一次性打火机,还用zippo啊?” 他和赵瀚宇都有zippo打火机,但自从有了一次性打火机之后,就再也不用zippo了。 沈千三笑了笑,“这是瀚宇送给我的,我就用这个。” 赵瀚宇听了心里欢喜,说道:“今天来见三哥,还有一件事。” 沈千三看向他,问道:“什么事?” 赵瀚宇说道:“三哥,现在我们在一起共事,可是有时候找你不方便,我就自作主张让邮电局给你家安装一部电话,安装工人一会儿就来。” 沈千三怔了一下,其实他也早就想给家里装一部电话,可是他去邮电局问过,现在安装一部电话不仅要三千多块钱,还要排队等时间。 运气好的话,要等一两个星期,运气不好的话,等上两三个月也很正常。 上次陈淑亭给他的一万块钱,他给李静和蓝月的母亲各交了3000块的住院费,又零零散散的花了不少,现在手里2000块钱都不到。他又不好意思再找陈淑亭拿钱,就没着急安装电话。 没想到,赵瀚宇竟然主动给他安排了。 看着赵瀚宇,沈千三点了点头,说道:“你有心了!” 家里安装电话,正是他现在需要的,就没有客气。而且作为赵瀚宇的大哥,他说话也不需要客气。 有的时候,该有的威严还是要有的。 一句“你有心了”让赵瀚宇顿时受宠若惊,连忙笑哈哈的说道:“三哥,你不用客气,我还不是为了方便联系你嘛!” 没多久,就有邮电局的工作人员上门。 赵瀚宇屁颠屁颠的跟在沈千三的身后,说道:“三哥,你看电话安装在哪里?直接说就是。” 沈千三说道:“主机安装在客厅里,然后给后面书房接一个分机。” “没问题!”赵瀚宇一口答应,对两个工作人员说道:“安装我三哥的要求,赶紧安装好。” 两个工作人员来的时候,只带了一个电话机,可没想到还要安装分机。 不过,这可是他们局长亲自交代的任务,两人谁也不敢马虎,其中一个工作人员连忙说道:“赵总,我先在这里安装主机,让小王再回去拿一个电话机过来。” “随你们的便!”赵瀚宇才不管他们怎么办,只说道:“反正按我三哥的要求办好就可以了。” 那个工作人员陪笑着说道:“肯定办好,赵总您就放心吧!” 说完,两个工作人员分别搞事,一个去接外线,一个骑自行车回局里拿电话机。 由于青瓦街上还没有谁家装电话,外线还要从外面的新华路接过来。 如果不是赵瀚宇出面的话,沈千三自己去申请电话,邮电局估计不会单独给他拉一条电话线过来,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才能将电话安装好。 没办法,华夏就是这样一个人情社会。 你有人,办事情就简单。 你没人,那你就慢慢的等吧。 所以要想在这个时候活得轻松一点,就得不断的拓展自己的人脉关系,在自己需要的时候一句话就能省去很多的麻烦。 一直到了中午,两个邮电局的工作人员才将沈千三家的电话安装好。 汪建林和赵瀚宇也一直没有离开,一上午都跟沈千三在后厅里抽烟、聊天。 汪建林说道:“三哥,你这后厅设计的不错,坐在这里就能看见外面的菜园以及远处的青瓦江,只是可惜少了一张茶台。不然,坐在这里喝喝茶、摆摆龙门阵,还真惬意。” 赵瀚宇说道:“要茶台还不简单啊,你不是有个堂弟在做金丝楠木生意吗?你让他做一个茶台过来就可以了。” 汪建林说道:“送个茶台过来当然没问题,我想的是三哥不喝茶,把茶台送来了,三哥会不会嫌碍事。” “汪哥,你想多了。”赵瀚宇说道:“三哥虽然不喝茶,但并不妨碍他招待客人啊。” 汪建林一笑,“也是!” 对沈千三说道:“三哥,那我下午就安排我堂弟,让他给你挑一个好的金丝楠树根,雕刻一下,给你当茶台用。” 沈千三想了想,说道:“茶台搞一个没问题,雕刻就不用了,保持原汁原味的就好。” “另外,别搞太大的。” “我这里来的人也不多。”biqubao.com 他并没有拒绝,这个地方确实需要一个茶台。 就算自己不喝茶,就是喝水,也要一个放杯子的桌子。 汪建林听了大喜,笑着说道:“没问题,我安排好,找一个好一点的花纹的。” 玩金丝楠木的人都知道,金丝楠木主要有十种花纹,包括金丝纹、水波纹、山峰纹、雨滴纹、凤尾纹、虎皮纹、闪电纹、水泡纹、留疤和大波等。 可能对有些纹路说法不一,各人的喜好也不一样,但是水泡纹、大波纹都是难得一见的极品。 汪建林要给沈千三送茶台,当然是要找最好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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