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晃,又是几天过去。 陈叔宝和蓝月都不断有订单发回厂里。 不同的是,陈叔宝的订单全部都是深镇市的,而蓝月的订单已经不在江城了,她已经在江城周围的几个城市发展业务了。 随着订单的不断回来,万家打火机厂账上的资金也有了五百多万。 赵瀚宇又采购了两百万的原材料,一辆辆的140大货车载着原材料进入三岔村。 “赵总,您又来了啊!” 苟老六笑呵呵的迎着赵瀚宇说道。 之前要他当三岔村的村长,他是死活不肯。 现在村里发展一次性打火机产业,不用村里任命,苟老六就忙前忙后的。 没别的,之前是完全看不到希望。 那个时候当村长不仅没有好处,反而是羊肉没吃成,惹得一身骚。 现在不同了,哪怕是不当村长,他配合赵瀚宇把村里的一次性打火机产业搞好,也是好处多多。 在普通老百姓中,他们本性是善良的,他们骨子里都有很多优秀的品格,但别动不动就提什么高尚。 人其实根本就没那么高尚,大部分人的高尚都是都是为了得到更大的价值。这种价值不一定是金钱、地位、名誉等,也可以是自我人格的完善或者是心灵上的满足。 赵瀚宇看了苟老六一眼,说道:“现在订单大量来了,你可得敦促所有的个体工商户都抓紧,别耽误事情了。” 苟老六笑哈哈的说道:“赵总,您就放心吧,现在村民们的积极性都很高,一个个都像是打了鸡血似的,家家户户男女老少齐上阵,可以说都在没日没夜的干。” 赵瀚宇点头,说道:“那就好,我告诉你,我这次可是运来了二百多万的原材料。” 这么多! 苟老六张大了嘴巴。 三岔村一共才一百多户人家,两百多万的原材料算到每户,差不多每家都要分到两万块钱的原材料。 按照现在那些村民制作一次性打火机零配件的水平,差不多消耗一百块钱的原材料,能挣到三块多钱。 村民们把这一批原材料加工完,差不多每家能挣到六七百块钱。 略微一算账,苟老六激动得差点儿跳起来。 六七百块钱,就是现在国营厂的工人,还有端铁饭碗的职工,那也是大半年的工资了啊。 而这些村民将这么多的原材料加工成一次性打火机的零配件,还不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换句话说,现在三岔村的村民,一家人不到一个月就能挣六七百块了。 这不比那些铁饭碗强啊! 按照这个速度下去,三岔村的人最多一年时间就家家户户的都成了万元户了。 苟老六拍着胸脯,笑呵呵的说道:“赵总您放心,我每天都会敦促村民们保质保量的完成订单的,绝不拉稀摆带的。” 这可是关系到村民们自己的收入,谁会拖后腿? 接下来,苟老六领着赵瀚宇去给一家家农户送原材料,根本不用赵瀚宇操心,他拿着单据,麻利与农户核对数量,填写收据、欠条等。 主要是三岔村的农民都没钱购买原材料,全部需要由万家打火机厂先将原材料赊销给农户,然后在农户将加工好的配件交给万家打火机厂的时候,再抵扣产品的钱。 这也促使了农民会加快加工的速度,加工速度越快,就越快的能赚到差钱。 当然,质量也是一个关口。 万家打火机厂在原来的三岔村村委会设立的有专门的质检机构,只有合格的产品,工作人员才会收下,次品和不合格产品,是要直接打回去的。 这也意味着,农户不仅要追求加工的速度,更要保证质量。这样迫使他们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从而变相的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 因为技术越好,浪费的材料越少,同样的原材料就能加工出更多的零部件。 这种节约和工厂里倡导的节约不同。 在工厂里节约是素质,给自己做事节约是刻到骨子里去的。 浪费就是浪费自己的。 在工厂里再怎么倡导节约精神,和为自己做事的想法设法的杜绝浪费是完全不同的。 一家一户的送完原材料,天都黑了。 赵瀚宇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里,进门就看见父亲赵德明一个人坐在客厅。 “爸!” 赵瀚宇打了一声招呼,问道:“爷爷呢,这么早就睡了?” 赵德明抬头,说道:“自从你大伯去世之后,你爷爷就一直闷闷不乐的,之前精神有点不好,就说先去睡了。” 长子赵德柱的死,老爷子虽然扛过来了。但白发人送黑发人,终究是人生至痛,老爷子时常的还会忍不住的伤心。 说起这事,赵瀚宇心里也不好受。 毕竟,大伯的死也跟他有间接的关系。 当初要不是他从沈千三口里知道了赵瀚星开赌场、放高利贷,然后给爷爷说了,也不至于引发后面的事。 虽然经过沈千三的开导,他心里坦然了许多,但每次看见爷爷的憔悴,他还是会自责,还是会感到心里不安。 “我去看看爷爷!” 赵瀚宇呼了一口气,说道。 “算了!”赵德明阻止说道:“让你爷爷好好休息一下吧!你现在去,万一惊醒了他,他又好久睡不着了。” 赵瀚宇只好打消了去看老爷子的想法,走到赵德明旁边的沙发坐下,一脸愤愤的说道:“等我找到赵瀚星,非得揍他一顿不可。” 自从赵德柱住院之后,赵瀚星就跑路了,就连赵德柱死,赵瀚星也没回来。 到现在不知道人在哪里! 赵德明也对那个侄子极为不满,但他还是说道:“小宇,你可别乱来!” 作为父亲,他真担心儿子冲动。 “我知道的!”赵瀚宇随口应了一声,至于听进去没有,就谁都不知道了。 他很快转移了话题,问道:“爸,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早?” 赵德明看了他一眼,说道:“专门早点回来等你的。” “等我?”赵瀚宇有点诧异,连忙问道:“爸,有什么事情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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