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在老婆墓碑前痛哭,我重生了_第279章 小小的期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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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沈千三说去做饭,赵德明一下子来了兴致。
  昨天赵瀚宇还说沈千三的厨艺高明,他远远不及,这会儿哪里肯在书房干坐着,起身说道:“我跟你一起去吧!”
  啊?
  沈千三怔了一下,有些不解的看着这位赵市长。自己去做饭,有什么好跟着一起的?
  早上赵瀚宇来的时候,没有跟他说赵德明也对厨艺颇有研究,并兴趣浓厚。
  因此他并不知情,还只当赵德明还有什么事情要交流,便客气的说道:“赵市长,等会儿我们边吃边聊就是,灶屋里油烟重,你还是在这里喝喝茶吧!”
  赵瀚宇听了,连忙说道:“三哥,我爸也喜欢下厨,我跟他说你做的饭菜特别好吃,他想见识一下。”
  原来是这样。
  沈千三不由的看了赵德明一眼,真没想到一位市长居然也喜欢下厨,倒有些出乎意外了。
  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跟人的职业身份关系不大,沈千三也能理解,说道:“看来赵市长也是这方面的高手啊,那就一起吧!”
  “我就是嘴巴刁,喜欢自己瞎折腾!”赵德明此时反而谦虚起来,摆摆手,“比不得沈千三,你肯定是经过名师指点的。”
  名师指点吗?
  沈千三笑了笑,前一世他成为世界首富之后,公司里人才济济,管理的事情几乎不要他操心了,就剩下三大爱好,打猎、练拳和做菜。
  无论是哪一种,都是请过相关领域里的世界顶级大师传授技艺,所以严格算起来,他也确实是受过名师指点。
  不过那毕竟是上辈子的事情,在这一世他的经历当中可没有学习厨艺的这一段。
  赵德明作为市长,要想了解沈千三的过完,很容易就能调查清楚。
  甚至他都怀疑赵德明在来家里之前,就安排人做过调查。
  因此,沈千三说道:“跟赵市长一样,我也是瞎捣鼓,全凭兴趣,做出来的菜在外行面前看起来还行,但遇到你这样的大拿,那我做出的菜不一定入得了眼了。”
  赵德明哈哈一笑,“看来我们还真是一样的啊,都是因为兴趣才做的。”
  说完,又感叹的说道:“兴趣就是最好的老师,人只要对某方面有兴趣,并愿意为之付出时间和精力,那一定会取得成就的。”
  赵瀚宇在一旁听了,撇嘴说道:“我看啊,再有兴趣没有天赋,那也是白搭。”
  他就觉得,老爸确实对做菜有浓厚的兴趣,但其天赋比起三哥来,那就天差地别了。
  以前可能还没觉得,可是在吃过沈千三做的菜之后,这种感觉就特别明显了。
  赵德明没有注意到儿子脸上的神情,点头认同的说道:“嗯,你说得不错,天赋也是很重要的。”
  他觉得自己的天赋还是不错的。
  那些吃了他做的饭菜的人,谁不夸奖称赞,谁他的厨艺堪比国宴大师的水平了?
  赵瀚宇听了,心里忍不住叹气,自己都给父亲打预防针了,可他硬是没听出来,最后只怕要出丑哟。
  人啊,往往输的不是在自己的弱项上,因为人知道自己的弱项的时候,会更加的小心翼翼。
  这样就算是输,也通常不会输得很惨。
  人输得惨的地方,恰恰在他擅长的或者兴趣浓厚的方面。
  因为人觉得自己擅长,就足够的自信,或者说自大、自狂、自负,从而忽略了对手,轻视了对手,最终输得彻底,吃了大亏。
  赵瀚宇此时有点可怜兮兮的看着父亲,脑中尽是父亲在见识到沈千三厨艺之后信心崩塌,满脸沮丧神情的模样。
  想想能见到父亲的那副样子也挺不容易的,心里不免还有点小小的期待。
  本着看好戏的心疼,赵瀚宇笑着说道:“既然爸要去,我一个人在这里也没事,就也跟着去看看!”
  于是,三个人出了书房。
  “赵市长,你们聊完了?”
  三人出来,陈文韬见了,连忙起身对赵德明打招呼。
  “嗯!”赵德明点头。
  “那您快请坐!”陈文韬热情的招呼,并对沈千三说道:“千三你快去做饭。”
  之前沈千三就打过招呼,他知道赵德明中午要在这里吃饭。
  说完,对赵德明夸耀的说道:“千三做饭也是一把好手,做得又快又好吃,不用等多久的。”
  他还想着,在沈千三去做饭的期间,跟赵德明好好的聊一会儿。
  这可是难得的机会,说不定聊着聊着,还能给国营皮鞋厂找到一条出路。
  毕竟平时,他哪里有机会和市长单独聊这么久?
  心里正在期待,却听赵德明说道:“陈工,我就不在这里坐了,我去厨房。”
  陈文韬愣了一下,完全没想到赵市长居然要去厨房,去看沈千三做饭吗?
  “那怎么好!”
  陈文韬连忙说道:“您还是就在这里喝喝茶吧!”
  赵德明笑着说道:“陈工,不瞒你说,我也喜欢做菜,去厨房跟沈先生打打下手,也是一种乐趣嘛!”
  这……
  陈文韬没想到堂堂的市长居然也喜欢下厨,一时他不好说什么,只觉得让市长去自家厨房干活不好,支吾半天,也没说出话来。
  而赵德明已经跟着沈千三朝灶屋走去。
  等三人进了灶屋,陈文韬才回头看向老伴儿。
  罗蓉也正好看着他。
  刚才他们之间的对话,她也听见了,忍不住说道:“看赵市长那样子,似乎想跟千三比比厨艺!”
  毕竟是老师,洞察力还是很不错的。
  从赵德明的神情言语中,她就感觉的出来了。
  陈文韬之前还没这么想,作为国营皮鞋厂的总工,技术出身的人总是不那么擅长察言观色的,此时听了老伴儿的话,脸上不由的一苦,有些着急的说道:“千三跟他比什么啊!”
  比赢了,惹得人家市长不高兴。
  比输了,也丢人。
  这种比试,只要一比,就注定是输。
  罗蓉却似乎不是那么担心,说道:“你就别操心了,千三心里有哈数的。”
  哈数,是青瓦市的一个方言,也就是心里有数的意思。
  陈文韬却还是担心,说道:“不成,我要去看看,提醒一下他。”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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