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亭诧异了一下,说道:“反正我今天又不上班,我去送她们一样的。” 因为刚学会开车,她有车瘾,这段时间不管是上班还是休息,几乎都是她开车送两个孩子去上学的。 之前沈千三也没提出过异议,今天突然这么说,她才感到奇怪的。 沈千三说道:“我正好要出门办点事,要用一下车,顺便送她们,免得你还专门跑一趟。” 是说哟! 陈淑亭“哦”了一声,也没多想。 毕竟,现在沈千三做的事情比较多了,不仅有一次性打火机厂、家具厂,又在准备投资理想城,忙一点也正常。 没有具体的问沈千三去做什么。 该问的问,不该问的就不问。 不然喋喋不休只会让人觉得烦。 陈淑亭掏出车钥匙递了过去,说道:“那你送吧,我就在家里。” “嗯,老婆你就在家里休息一下,我回来做中午饭!”沈千三接过车钥匙,笑着说道。 男人出去做事,还惦记着回家做中午饭,陈淑亭心里开心,但还是抿嘴说道:“你有事就先忙你的就是,赶不回来也没关系的,我给爸妈做饭也一样的。” “能回来的!”沈千三保证的说道。 给家里人做饭吃,是他的乐趣,只要不是特别的原因,他都愿意赶回来做饭。 陈淑亭点点头。 男人这么顾家,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心里甜甜的。 “丹丹,思思!” “走了!” 沈千三招呼两个小家伙出发。 “太好了,今天爸爸送我们!”沈丹丹背着书包,拉着李思思的手,笑眯眯的说道。 一边说,一边往外面走。 陈淑亭听了,不由的气笑道:“怎么爸爸送你就这么高兴,妈妈每天送你还不行啊!” 沈丹丹格格笑道:“妈妈送也行,可是这段时间都是妈妈送的,爸爸好久没送我了!” 说完,立即变换表情,可怜兮兮的对沈千三撒娇,“爸爸,你说是不是的!” 沈千三见了她的小模样,心说女儿就是可爱,撒娇卖萌还得是女儿。 儿子的话,绝对调皮多了。 怜爱的摸了摸她的小脑袋,笑着说道:“那是你妈妈也想送你呀!” 沈丹丹开心的说道:“妈妈想送我,爸爸也想送我,我太幸福了!” 沈千三笑了笑,宠溺的说道:“爸爸一定让你幸福的。” 一大两小,欢欢喜喜的出门。 没多久到了学校门口。 “爸爸再见!” “沈叔叔,再见!” 沈丹丹和李思思挥手给沈千三说了再见,才牵着手蹦蹦跳跳的进了校门。 沈千三看着两个小家伙背影消失,这才转身上了车。 启动车子,直奔纺织厂。 这段时间,车都是陈淑亭在开。 纺织厂的门卫看见车,还以为是陈淑亭,没有阻拦就打开了大门。 沈千三摇下车窗,还是跟门卫打了一声招呼。 门卫这才发现,开车的人不是陈淑亭。 但沈千三他也眼熟,毕竟前段时间,沈千三也经常来接送陈淑亭上下班。 “哦,是你啊!” 门卫笑着说了一声。 沈千三掏出华子,从车窗递给门卫一支,说道:“我老婆今天休息,我来找一下周厂长。” 纺织厂的厂长叫周浑元。 门卫说道:“周厂长今天不在。” 听说周浑元不在,沈千三改口说道:“那我找一下段副厂长。” 沈千三毕竟以前也是在纺织厂里干过的,厂里的大小领导虽然没什么交情,但还是一个不落的全都认识。 本来想找周浑元的,但周浑元既然不在,只好找段前程了。 门卫说道:“段厂长在!” 边说还指了指办公楼,说道:“段厂长的办公室在202号。” “谢了!”沈千三虽然知道段前程的办公室,但门卫能主动说,他还是道了一声谢。 车开进厂里,在办公楼前的坝子里停好,沈千三来到段前程的办公室门外。 “咚咚咚!”敲门。 “进来!”里面传来段前程的低沉的声音。 沈千三推门而进,里面段前程坐在办公桌后,抬头看向他。 段前程四十多岁,白白胖胖的,头顶是很严重的地中海,戴着一副银边眼镜。 “你是……” 沈千三以前在厂里也就是一个不起眼的存在,段前程根本不认识他,疑惑的问道。 沈千三递过去一支华子,笑着说道:“段厂长好,我叫沈千三,以前也在纺织厂干过,几年前下海了。” 段前程“哦”了一声,原来只是一个从厂里辞职下海的职工,也就没怎么在意。 主要是沈千三的穿着也很普通,不像是下海之后赚到大钱的人。 但还是随手接过了华子,随口问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沈千三说道:“我老婆陈淑亭……” “陈淑亭是你爱人?”还没说完,段前程就打断,有些诧异的问道。 沈千三他不知道,但陈淑亭他知道。 那可是纺织厂出了名的美女职工。 而且他知道陈淑亭以前过得很落魄,经常加班,不知道怎么的,现在牛气起来了,每天还开着三菱帕杰罗来上班。 最近厂里都在传,说是陈淑亭的爱人发了大财。 到底是不是真的,也没人考究。 段前程不由的上下打量起沈千三来。 这也不像是发了大财的样子啊! 段前程心里先存了三分鄙夷,漫不经心的问道:“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上一世,沈千三在厂里工作的时候跟段前程么有接触。 后来他发家致富之后,也没有关注过这么一个小人物,因此对段前程他是不了解的。 但此刻短暂的接触,他就知道了,这货应该不是什么好鸟。 最起码是一个见人下菜,狗眼看人低的家伙。 心里不由的犹豫,要不要跟段前程说自己的来意? 但见他催促,也就直说道:“段厂长,我来是想让你重新给我老婆安排一下工作。” 没错,这就是他来纺织厂的目的。 陈淑亭在车间工作,辛苦劳累不说,工作时间还长,他希望给老婆换一个轻松、自由一点的岗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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