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在老婆墓碑前痛哭,我重生了_第346章 人情世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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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人的传统,孩子在没结婚之前挣的钱,大多数都是交给给父母保管的。
  这仿佛是刻在华夏人骨子里的基因,就好像这样才是一家人。
  但不得不说,把钱交给父母保管的孩子通常都能存下钱。而将钱放在自己手里的,结局是大多数都存不了钱。感觉平时也没大手大脚的,但不知怎么的,盘点的时候钱就不知不觉的没了。
  想想也是啊,父母那个年代的人,他们普遍收入都少,但或多或少总能存下钱来,而现在的年轻人收入高,却常常的觉得钱不够用,怎么也存不了钱。
  听了沈千三的话,陈叔宝不以为然,说道:“姐夫,别说我现在有钱了,就是没钱,父母也是我养,哪里要你给钱!”
  依旧是传统的观念,他觉得姐姐已经出嫁。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姐姐姐夫虽然是亲戚,但也只是亲戚,终究是两家人。
  既然是两家人,那就不能用姐姐姐夫家的钱。
  如真那样,他陈叔宝算什么?
  会遭到街坊邻居和亲戚们的白眼的。
  沈千三是重生的人,他的观念不一样,这个社会说男女平等大约是一句口号,但说女儿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却是写在了法律之中的。
  沈千三道:“你这是说的什么话,你爸妈难道不是我爸妈,我们两个都有赡养的义务,我给他们钱,也是尽孝心。”
  陈淑亭道:“你尽孝心是可以,但给他们养老送终的,只能是我!”
  态度坚决,丝毫不肯退让。
  沈千三见了,不由哂然一笑,“行吧,你说了算!”
  这种事情,没必要争个输赢。
  再继续争论下去,就成了无休无止的争执了。
  而家庭中的许多矛盾,原本就不是什么大事,常常都是因为一些小事情,或者一些观念上的矛盾,从小小的争辩开始逐渐演化成激烈的矛盾的。
  最终的结果,除了互相伤害,争论的人都怄气之外,最终也没有分出个高低,更没有真正的赢家。
  所谓的吵赢了架,伤了感情,倒是真的。
  两世为人,沈千三深谙这个道理,哪里会和陈叔宝继续争执下去?
  见沈千三居然服软了,陈叔宝倒是诧异了一下,但凡他与沈千三打交道,几乎什么时候都是被压着一头的,他就从来没有赢过。
  没想到这次,倒是争赢了!
  这让陈叔宝大为高兴,笑着道:“姐夫,我知道你想对爸妈好,不过爸妈自有我来照顾,你对我姐好就可以了!”
  沈千三微微一笑,这还用你说?
  也没理会陈叔宝的得意,随意的询问起深镇的发展情况。
  相比关心陈叔宝是如何在深镇做销售的,他更关心这个。
  虽然作为重生的人,他知道时代的大势,但上一世他也没有亲历这个街道深镇的发展,并不知道很多细节。
  这次重生,他也还没去深镇亲眼看看,自然的要问询一下。
  说起这个,陈叔宝也相当的有兴趣,当即滔滔不绝的说了起来。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大街上车水马龙的各种小汽车,市场上的各种小商品,如雨后春笋般开起的一个个工厂甚至小作坊,还有晚上五花八门的夜生活……
  一样样的,陈叔宝说得口吐白沫。
  沈千三认真的听着,不时的问一些问题,陈叔宝也卖弄似的回答。
  不知不觉,两人就聊了个把小时,沈千三从中也得到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看看时间,沈千三说道:“行了,今天就找你了解这些,时间不早了,你还要去蓝月家里的,早点儿去吧!”
  陈叔宝答应,“那我先去了!”
  起身朝外面走去,刚走到门口,似乎想起什么,突的顿住脚步,转身说道:“姐夫,下午我就不回来吃饭了,你们别等我!”
  沈千三只道他要在蓝月家吃饭,不由的揶揄笑道:“这么早,你还准备在小月家吃两顿啊!”biqubao.com
  在青瓦,一般去别人家里作客,除非远方亲戚晚上要留宿之外,大多都是只吃一顿饭就离开了。
  主要是怕给主人家添麻烦,毕竟主人招待客人,会想方设法的做好吃的。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往年的年代,所有人的生活都不算富裕,吃的东西也都不多。
  你去人家家里做客吃一顿,人家就少一份吃的。
  在农村里,都说只有好吃懒做没了吃的人,才会去别人家做客蹭饭。亲戚之间碍于面子不好说什么,但比较惹人嫌。
  正是有了这些原因,青瓦市的人通常去别人家作客都只吃一顿饭,这几乎成了不是规矩的规矩,大多数人都是默默遵守的。
  除此之外,在青瓦也还流行着一个说法,就是无事去别人家做客,不要专门赶着饭点去。
  那样的话,搞得有点像专门去蹭饭似的,会被外人嚼舌头。
  而不赶着饭点去,那样在主人家吃一顿饭,也能在主人家留的时间长一点,该说的话有时间说,需商量或需要做的事情也有时间去做。
  陈叔宝也是懂这些规矩的,听了沈千三的话,连忙说道:“我就在蓝姐家吃一顿,然后下午我……”
  说着突然顿住不言,有些心虚的看着沈千三。心想自己去见周小舟的事,绝对不能说。
  见陈叔宝欲言又止,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沈千三不由的奇怪了一下,随口道:“你下午有事啊,那你去吧!”
  倒也没有追根问底。
  都是成年人了,谁还没点自己的私密事。
  沈千三并不是那种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人。
  陈叔宝不由的松了一口气,说了一句“那我走了!”
  说完,连忙逃也似的离开。
  看着小舅子消失的背影,沈千三哑然一笑,也没再管他,随手把茶台上收拾干净,然后就进了书房,打算看看书。
  “叮铃铃……”
  刚进门,书桌上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沈千三缓步上前,抓起电话。
  “三哥,是我,瀚宇!”
  还没开口打招呼,对面传来赵瀚宇的声音。
  “哦,是瀚宇啊!”沈千三淡淡的招呼一声,问道:“有什么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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