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江河笑着道:“也是啊,凭三哥的本事,哪有混不好的!” 当时沈千三跟他们在一起当搬运工,不仅力气大,而且谈吐很有见地,所有人都知道他的本事大。 本事大的人,哪有混不好的啊! “三哥离开这里后,做的哪一行?”陈江河问道。 刚问完,就听见一道声音。 “江河,有人找你啊?” 陈叔宝循声看去,只见刘大牛和许山高正走了过来,两人都是空手,显然也是刚卸货了归来。 “大牛哥,老许,是我啊!” 不等陈江河回答,陈叔宝抢先开口,并挥手打招呼。 刘大牛和许山高都是同时一愣,这声音好熟悉,那张脸也有点的熟悉,但都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两人不禁相视一眼,心里同时想,我什么时候认识这么黑的人了? 看见刘大牛和许山高的样子,陈江河忍不住大笑,开口道:“大牛、老许,你们没认出来吧!” 指了指陈叔宝,得意的道:“他是叔宝啊!” “叔宝?”刘大牛惊讶了一下,大步走近,再看了一眼,忍不住大笑:“哈哈……叔宝,真是你啊!” 许山高此时也认了出来,同样忍不住大笑:“叔宝,你怎么这么黑了啊,黑得我差点儿没认出来。” 陈江河大笑道:“何止是你们差点儿没认出来,一开始我也没认出来。” 说完,也忍不住的道:“是啊,叔宝,才两个月,你怎么变得像个黑碳了啊?” 自从回到青瓦,但凡是认识的人见了,没人不问自己怎么变黑的,陈叔宝也相当的无奈。 瞪了三人一眼,撇嘴道:“你们懂什么,这叫黑吗?这叫健康!” 在深镇,有不少老外,那才叫黑呢。 许山高道:“陈叔宝你得了吧,黑就黑,还说什么健康?” 刘大牛和陈江河显然也是认同许山高的话,对陈叔宝说的什么健康,只觉得好笑。 陈叔宝见三人一副不信的模样,大声道:“你们懂什么?知道不,很多外国佬喜欢去海滩,专门把皮肤晒黑,说小麦色的皮肤才最迷人,是健康色……” 刘大牛、许山高和陈江河听了,都只大笑。 好一阵后笑罢,许山高似乎抓住了重点,看了陈叔宝身上的衣服一眼,啧啧道:“叔宝,难怪你穿这一身的名牌,原来是去非洲和外国佬打交道了啊!” 他这么一说,刘大牛似乎也反应过来,脱口道:“好小子,莫非你真去非洲了啊?” 现在电视机虽然没有普及到每个家庭,但不少人也看过电视了,从电视里不少人都知道非洲那个地方热,那里的人都是黑人。 陈叔宝晒得像块黑炭,也勿怪呼许山高和刘大牛这么以为。 陈叔宝的脸一黑,“你们才去非洲了,我是去深镇了,好不?” 一说起深圳,刘大牛、许山高和陈江河又都兴奋了。 “叔宝,你去深镇了啊!” “听说那里遍地都是黄金,赚钱很容易的!” “难怪你小子穿得人模狗样儿的,原来是在深镇发财了啊!” “你在深镇做什么工作?” “……” 一个个都七嘴八舌的问了起来。 深镇作为改革开放的特区,不少人都去打工,三人虽然没有去闯荡,但也听人说起过。 见三人都对深镇有兴趣,陈叔宝当即得意的说了起来。 这一说,吸引了不少卸完货的人过来。 “我道是谁来了,这么热闹,那不是陈叔宝吗?” “是啊,真的是陈叔宝!” “他怎么变成黑球了!” “谁知道呢!” “看他那一身,是发财了啊!” “我看像!” “原来他跑去深镇了啊!” “难怪发财了!” “……” 一开始,杨四海、李威、李大武等人跟刘大牛他们一样,也没认出陈叔宝来,直到走近听他说话,这才认出来。 纷纷好奇的同时,也都津津有味的听陈叔宝讲在深镇的见闻。 “叔宝,深镇真有你说的那么好啊?” “那边真有那么多的高楼大厦和小汽车啊?” “天啊,那边一个月能挣五六百块钱,比我们挣得可多了!” “说得我都想去看看了!” “可惜我没文化,要是读过三年书,我都想出去闯一闯了!” “得了吧,我们都成家了,哪里那么容易走!” “是啊,男人是家里的顶梁柱,我们要是走了,老婆娃儿没人照顾,他们怎么活?” “哎呀,还是年轻好啊!” “……” 几乎所有人听了,都被深镇的繁华景象吸引,恨不得马上亲眼去看一看。 不过,大多数人心里虽然这么想,可真叫他们抛下老婆孩子远走他乡去打工,又都舍不得。 九十年代虽然是打工的热潮,但是去打工的大多都是刚踏入社会的小年轻,成家了有孩子的人大多数还是宁愿守在家里,在家附近找活干。 这样虽然赚的不多,但是老婆孩子热炕头,生活还是过得滋润,鲜有人能够下定决心出去闯。 许山高感叹:“要是就在青瓦,也有像在深镇一样赚钱的活,哪怕苦点累点,我也愿意干!” 刘大牛道:“你这不是废话吗?干什么活还能比我们当搬运工更苦?” 不少人纷纷附和。 杨四海道:“青瓦哪里能和深镇比啊,深镇可是特区,青瓦就是一个小县城,哪个老板会来这么一个小地方投资?” 其他人听了,又是一阵附和,纷纷摇头。 陈江河看向陈叔宝,道:“对了,叔宝,先问你三哥做的什么,还没来得及说大牛哥他们就来了,你现在说说呗!” “对对对,光顾着听你说深镇的事了,还没问你三哥怎么样了?”刘大牛一下子反应过来,急忙说道。 一说起沈千三,许山高、张金浩、李威等人也都连忙问起。 “好,那我就说说!”见这么多人都急于打听姐夫的消息,陈叔宝心里也得意,就连去见周小舟也不着急了,答应一声就显摆的说起。 “我姐夫就在青瓦市,他现在和几个朋友合伙开了几家工厂……”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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