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千三驾驶着保时捷944离开了货运站,一路拉风的朝青瓦街驶去。 真心说,他还是不习惯开这种车,虽然在驾操体验上,包括这车的动力都远超那辆三菱帕杰罗,但他还是更喜欢开suv,不仅驾驶台的操作的空间更大,更重要的是三菱帕杰罗的视距要开阔的多。 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似乎越是成功的人越是喜欢视野开阔,就好像成功的人都喜欢登高望远一样。当他们站在高处,就能看得更远。 看得远,不仅仅是能能看见更多的风景,也不只是能直抒胸臆,更重要的是将一切尽收眼底,方能掌控一切。 因此,与其说成功的人喜欢视野开阔,还不如说他们喜欢的是那种掌控一切的感觉。 所以啊,一个人喜欢什么,从来都不是无缘无故的。 只要能洞悉本质,就能深刻的了解一个人,那么再和他打交道,你就更加容易、更加轻松。 不习惯归不习惯,但是对这辆保时捷944,沈千三也没什么可吐槽的。毕竟现在还才1991年,在这个年头能开上这个级别的车,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了。 更何况,这辆车以后又不是他开,他是要送给老婆的。 老婆喜欢就行。 一路上,沈千三都在熟悉着保时捷944的操作。 上一世,他开过各种豪车,几乎都是大几百万几千万的,这种保时捷944他买过,但还真没开过。 本来以他的驾驶技术,也是可以随意的驾驶这辆车的,根本用不着专门去熟悉。 但他必须熟悉啊! 因为这辆车是要给陈淑亭开的,他得先熟悉各个操作键之后,好给陈淑亭讲解。 十几分钟后,保时捷944停在了青瓦街外面,占据了以前经常停三菱帕杰罗的位置。 “还行吧!” 停车熄火后,沈千三也基本上了解了这辆车的操作,给出了一个比较中肯的评价,随即下车。 抬腕看看手表,现在才四点过,算算时间,差不多还需要半个小时的样子,陈淑亭和沈丹丹才会回来。 再次看了一眼红艳的保时捷944,他倒是想就守在这里,等陈淑亭一回来就把车钥匙交给她,好看看老婆收到这份礼物时的惊喜。 不过在这里等的话,要等半个多小时,而这辆车又太扎眼,他估计用不了多久,路过的人就会上来围观。 这可就在青瓦街的街头,青瓦街上住了那么的街坊邻居,还不得找他问这问那的? 想到那幅情景,沈千三都觉得头疼,还是决定先溜,锁好车门,快步回了家。 “千三回来了!” 刚进院门,罗蓉就开口打招呼。 “嗯!”沈千三点了点头,“妈,你怎么坐在院子里,多冷的天啊,不在屋里坐着。” 今天的天气虽然不错,也有太阳,但冬天的气温低,风还不小,坐在院子里还是冷飕飕的。 “没事,不冷!”罗蓉摆了摆手,“我看看叔宝什么时候回来!” 沈千三这才明白原因。 心里也不禁感叹,这么冷的天,丈母娘为了早点看见回家的儿子,竟然不顾天气寒冷也要坐在院子里,只为第一眼看见回家的孩子。 可怜天下父母心,莫过如此吧! 沈千三心里感叹,说道:“妈,不等了,我们先进屋去吧!” 边说,已经走到罗蓉的身旁,一只手搭上丈母娘的胳膊,准备扶她进屋去。 “你先进屋去,我在外面,空气好!”罗蓉推开沈千三的手,说道。 沈千三不由的摇头,现在外面的空气除了冷,哪有什么好的? 想继续等儿子就直说呗。 只好说道:“妈,我回来之前见到叔宝了,他下午要请朋友吃饭,要晚上才回来呢!” 啊…… 罗蓉怔了一下,原本和蔼的脸上顿时变了颜色,黑着脸忿忿的道:“他要请朋友吃饭啊!他有什么朋友?还不是出去乱花钱!家里又不是没吃的!就是要请人吃饭,带到家里来吃,不是一样的吗?” 一通数落,就像是在当面责骂陈叔宝似的。 沈千三笑了笑,别看丈母娘嘴里责骂的那么多,可他知道,其实丈母娘是觉得陈叔宝在家里呆不了多久,后天就又要离开,她是希望能多和儿子呆一些时间。 “就是!”沈千三没有替陈叔宝解释,说他是请货运站的搬运工吃饭,吃饭的人有二三十个人,带回家里吃不方便,而是顺着罗蓉的话,附和的说道:“等他回来,我帮你说他,看他以后还敢不早点回家!”m.biqubao.com “也不想想,再过两天他就又要出差去了,也不知道在家多陪陪爸妈,一天只知道在外面混!” 之所以这么说,是他知道丈母娘现在需要的不是解释,而是同理心。 要是替陈叔宝解释,哪怕有道理,可丈母娘的心里还是难受。 但建立了同理心就不一样了,这样可以安抚。 “要你说他做什么!” 然而,沈千三的话音刚落,罗蓉立即就不高兴的说道:“他好不容易回来一次,你就说他,他心里能痛快吗?” 沈千三怔了一下,随即不禁一笑。 哪怕他两世为人,深谙各种人情世故,也低估了母爱护犊子的一面。 “好好好……” 沈千三只好说道:“我不说他,您说他就行!” 罗蓉道:“我说他干嘛?谁还没几个朋友?他过两天就又要出差去了,临走之前和朋友们吃吃饭、聊聊天,沟通一下感情,那不是应该的吗?” 之前她的种种数落、抱怨,眨眼睛的功夫全都反了过来,全都成了正当理由。 沈千三心里好笑,也不敢再说什么。 嗯,反正你是丈母娘,怎么说都有道理。 “是是是!” 沈千三说道:“还是您通情达理!” 说完,再次伸手去扶丈母娘,“我们先进屋去吧!” 这次,罗蓉倒没再拒绝,任由沈千三扶着她进了屋。 扶着丈母娘坐好后,沈千三道:“我去灶屋做饭了,一会儿淑亭和丹丹也要回来了!” 交代完,就去了灶屋,一边做饭,一边期待着陈淑亭回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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