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送? 陈淑亭一听沈千三说要再送一个礼物,心里不仅没有半点开心,反而莫名的紧张起来。 实在是沈千三太能花钱了。 照这样下去,就是挣再多钱也不够他挥霍的啊!biqubao.com 脚下一边减速,一边没好气的说道:“你能不能别再乱花钱了!” “爸爸给妈妈送礼物,不算乱花钱!”沈千三还没开口,后面的沈丹丹先说道。 沈千三忍不住哈哈大笑,表扬女儿道:“丹丹说得太对了!” 陈淑亭听了,回头瞪了沈丹丹一眼,责道:“你小孩子家家的,懂什么?别瞎说!” “我没瞎说!”沈丹丹不服的道:“爸爸都说我说得对!” 说完,得意的对沈千三道:“爸爸,是不是!” “是是是!”这个时候,沈千三肯定支持女儿,她可是在为自己助攻,说道:“你说得对,爸爸给你点赞!” 边说,对着女儿比划了一个大拇指。 “那我也给爸爸点赞!”沈丹丹笑呵呵的说道,也伸出小手,对沈千三竖起大拇指。 父女俩相视而笑。 陈淑亭见这父女俩一唱一和的,不由的又好气又好笑。 好气的是,父女俩完全没把她的话当回事,好笑的是沈千三跟女儿打成一片的样子竟然真的像个小孩子。 不过,这种感觉她很享受,也很喜欢。 曾几何时,她追求的生活不就是这个样子么! 夫妻间拌拌嘴,孩子当润滑剂,一家人幸福欢笑。 多好啊! 短暂的失神后,陈淑亭又清醒过来。 沈千三花钱大手大脚的,这个风不能涨,特别是不能让他把女儿也带坏了。 必须扼杀在萌芽状态中。 呼了一口气,陈淑亭对沈丹丹教训道:“丹丹,你以前也跟妈妈吃过苦,现在虽然生活好一些了,但你也要知道赚钱不容易,所以……” “爸爸赚钱很容易啊!” 还没等陈淑亭说完,沈丹丹就抢着说道。 额…… 后面的话,陈淑亭突然就说不下去了。 女儿的话,貌似无法反驳。 她的确没看见沈千三去辛苦的赚钱。 当然,在货运站当搬运工的那段时间除外。 其它的,无论是一开始汪建林和赵瀚宇给沈千三送的感谢的钱,还是他们合伙搞一次性打火机赚钱,这些钱来得还真轻松,几乎没看见沈千三做过什么。 沈千三听了女儿的话,更加的乐开了怀,哈哈笑道:“丹丹,你说的不错,爸爸赚钱很容易的!” 陈淑亭没法接沈丹丹的话,但沈千三的话就很好接了,瞪了他一眼,嗔道:“哪有你这么教孩子的?” 沈千三笑着道:“丹丹说的对,我也是实话实说,这样没问题的。” 陈淑亭见他还意识不到错误,心里有气,说道:“你这样教孩子,只会娇生惯养,对她的成长不好。” “教孩子,要让她从小知道赚钱不容易,要有付出才有回报,就像我们小时候语文课本上那首唐诗《悯农》,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孩子要从小学会吃苦,长大以后才能努力工作,勤劳致富。” “……” 一大堆说下来,也没避着沈丹丹。 对陈淑亭的观点,沈千三是不认同的。 这个世上最大的谎言就是人要学会吃苦,勤劳就会致富。 真正的情况是你能吃苦,就有吃不完的苦,而勤劳要是能致富的话,那么的工人、农民,哪一个不勤劳? 可他们致富了吗? 在沈千三看来,能吃苦和勤劳,都只是人的优秀品质,跟致富不能说没有关系,但关系真的不大。 但不认同归不认同,这个时候反驳的话,就不好了。 吃苦、勤劳,这些都是陈淑亭对人生的认知,是她从小受到的教育和现在大众认知共同影响的,说是根深蒂固也不为过。 而要靠说服去改变一个人的认知,其实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指不定说着说着,就陷入了无休无止的争辩,最后不仅谁也不能说服谁,反而会闹得很僵,还搞得谁都不开心。 有些事情,可以慢慢引导。 所谓的润物细无声,才是改变一个人认知的最好方式。 这一点,沈千三是擅长的。 他笑了笑,没有去反驳陈淑亭的话,而是说道:“老婆,先不说吃苦不吃苦这些,丹丹还小,以后可以慢慢学。” 顿了顿,继续道:“至于我赚钱,不管容不容易,但我赚钱不就是为了让你和丹丹生活的好一些吗?” “赚到了钱,又不能让你们生活的更好,那我赚钱干什么?” 陈淑亭怔了一下,沈千三这么说,她心里还是甜丝丝的,可他说的跟她要说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撇嘴道:“你别东扯葫芦西扯瓜的,我在说对丹丹的教育问题。” 虽然还是抓着问题没放,但语气已经柔了许多。 “好好好,说丹丹的教育问题!”沈千三继续打马虎眼,同意陈淑亭的话。 不过,看了前方一眼,很快笑着道:“前面就进巷子,马上就要到了,这个话题我们留到以后再说吧!” 陈淑亭这时才注意到,真的到了梧桐巷口。 感觉一路上也没开多快,竟然不知不觉的就到了。好像这车的速度比那辆三菱帕杰罗要快,而且由于是自动档的,一路上不需要换挡加减速度,驾驶起来轻松无比,完全没计觉的。 要进巷子了,也是没工夫和沈千三继续争辩了。 但她也是看出来沈千三在跟她打马虎眼,一边说手打方向盘,把车拐进梧桐巷,一边说道:“你就使劲折腾吧!我看你是不把手里的那点钱折腾干净,就不得消停!” “不至于!不至于!”沈千三服软的说道:“以后花钱,我都先和你商量。” 陈淑亭心说我信你个鬼!但没再说什么,瞥了他一眼后就专心开车。 巷子不宽,刚到手的新车,她生怕碰着擦着。 车速很慢,但没多久就到了那棵大梧桐树下。 陈淑亭停好车,三人下车。 “思思!” “思思!” “我来了!” 刚下车,沈丹丹就大喊着朝李思思家跑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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