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亭居然要开饭店!!! 听了沈千三的话,吴静、周灿和康美嘉再次愣住。 如果说之前他们以为陈淑亭就算是管钱,那也是沈千三赚来的钱让她管着,只能说明她的家庭地位高。 那么这次就不一样了。 沈千三说的是陈淑亭开饭店,也就是说陈淑亭才是真正的老板啊! 而开饭店和开个小餐馆不同,小餐馆规模小,并不需要投太多的钱。但开饭店不一样,那是大投资。 难怪沈千三找她拿一万块钱,她一口就答应了。 人家连开饭店的钱都有,还差那一万块钱? “陈姐,原来你是大老板啊!” 震惊过后,周灿率先回过神来,对陈淑亭拍马屁的说道:“以后陈姐可要多照顾一下我!” 康美嘉也说道:“陈姐,你太厉害了,一边上着班,一边还开了一家大饭店当老板,你咋就这么能干呢!” 陈淑亭听了两人的话,忍不住嗔了沈千三一眼,暗中责怪他将开饭店的事说了出来。 搞得现在办公室都知道她一边上班,一边开饭店,而且要不了多久,这事就会从办公室传遍整个纺织厂。 那造成的影响多不好! 但事已至此,否认是没有用的。 陈淑亭只好说道:“什么大老板不大老板的,饭店也只才动工,离开业还早着呢!” 她是希望这么说,能遮掩过去。 却不知道沈千三是故意把开饭店的事说出来的。 他可不是显摆的人。 而且开饭店对他来说也不是什么值得显摆的事。 之所以说出来,是为了以后方便陈淑亭开小差。 “饭店里有事,我要去处理一下,先走了!” 以后就可以这么正大光明的说。 不然的话,以陈淑亭的风格,以后饭店有事,肯定会绞尽脑汁的请假。 那多费脑筋啊! 沈千三可舍不得老婆那么劳神伤脑的,干脆把事情挑明了。 别人嫉妒也罢,嚼舌根子也罢,那都无所谓。 因此,他见陈淑亭还在试图掩盖,便笑着对周灿和康美嘉说道:“你们都是我老婆的同事,等饭店开业后,请你们去试试菜,可一定要去啊!” 周灿一听,连忙说道:“沈老板客气了,陈姐是我姐,她的饭店开业我肯定要去捧场撒!” 沈千三道:“那就多谢了!” “嗯,怎么称呼你?” 到现在,他也不知道这是谁。 “我叫周灿!”周灿连忙报了姓名,顺便拍了一个马屁,“对沈老板,我可是久闻大名的了!” 同时,似乎是为了给沈千三留下深刻的印象,他还特别强调的说道:“周厂长是我叔叔。” “哦哦……”沈千三作出惊叹的样子,笑着说道:“那你可是我们纺织厂的皇亲国戚啊!” 一句皇亲国戚,说得周灿高兴不已。 康美嘉见沈千三和周灿聊得甚欢,也不甘落后,笑着说道:“沈老板请我们去吃饭,我们肯定去,更何况那还是陈姐的饭店,我们更要去了。” 表完态,又笑着对沈千三道:“我叫康美嘉,以前我们还是同事呢!” 对康美嘉,沈千三还有点印象,点头说道:“我那时在车间上班,你就在办公室工作了,是办公室的元老了,我老婆刚来办公室工作,你可要多关照一下。” 听沈千三还记得自己,康美嘉心里高兴,笑着道:“陈姐是大老板,上不上班的都无所谓,是陈姐关照我才对。” 前几天,她对陈淑亭虽然没怎么刁难,但也没怎么热情。 但今天不一样了,陈淑亭是妥妥的大佬啊,她当然要搞好关系了。 一旁的吴静这时候也想去巴结一番,但想到这两天各种为难陈淑亭,加上她本身性格高傲,也拉不下脸去当众讨好,只能默默的在一边看他们几人聊得火热。 还有就是李宝山,此时他也难得的放下手里的保温杯和报纸,走了过来。 “小陈啊,你竟然还开了一家饭店,真是可喜可贺!” 又对沈千三说道:“小沈,我是老李,以前你办离职的时候,就是我帮你办的手续,你还记得我不?” 哪怕是陈淑亭当办公室主任,他都不想搭理。 反正他是一个等退休的人,当主任也管不了他太久,他才懒得去费心费力的搞关系。 但陈淑亭开饭店不一样啊。 他才五十五岁,就算退休了也还不算老,完全可以去陈淑亭开的饭店继续发光发热啊。 嗯,最好是给个经理当当。 他也是在国营纺织厂的办公室干过多年的,去一个私营饭店当个经理很合理吧! 最不济,也能去当个采购啊。 饭店的采购,油水肯定多啊。 有了这番心思,李宝山才舔着脸过来与陈淑亭和沈千三打招呼。 他一口“小陈”、“小沈”的叫着,看起来叫得亲切,实际上是摆着长辈的谱。 这是在体制内上班久了的人的老毛病,喜欢摆谱。 陈淑亭是那种典型的尊老爱幼的人,对李宝山这个办公室的老人心里还是比较尊敬的,连忙说道:“您客气了,到时候请您去吃饭。” 既然沈千三都说了要请周灿和康美嘉去吃饭,她也就顺口说请李宝山也去。 沈千三则是见怪不怪,说道:“记得记得,当年多亏你帮忙。” 却绝口没提请他吃饭的事。 倒不是因为陈淑亭说过,而是他从李宝山的行为言语中就看出来了,一开始他进来的时候这老头看都没看一眼,一听说陈淑亭开饭店了,就巴巴的跑过来套近乎,还拿早已过去的事来卖人情,他肯定是有事。 再结合他的年龄,他大概就猜到了一些。 只能说李宝山的那点小心思,怎么可能逃得过沈千三这个活了两辈子的老怪物的眼睛? 沈千三也是见菜下饭,他与周灿和康美嘉拉扯关系,完全是因为老婆陈淑亭还要在办公室上班,卖他们点人情,让陈淑亭以后工作方便一些无可厚非。biqubao.com 但对李宝山这个马上要退休的人,以后也为难不了陈淑亭,还想着来攀关系落好处。 对这种人,沈千三可不会上当,只敷衍的客气几句就行了,哪还会请他吃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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