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早餐终于吃完,陈淑亭带着沈丹丹先走了。 沈千三收拾完,对陈叔宝道:“我送你去公司吧!” “好!”陈叔宝点头答应。 终是到了再次离开的时候,陈文韬和罗蓉满是不舍。 但生活就是这样,不会因为不舍就不分离。既然选择了远方,就注定要承受与家人分开的代价。 “爸、妈!” “我先走了,过年再回来陪你们!” 陈叔宝说了一句,提起手提包,跟随沈千三出门。 “在外面小心一点!” “要记得吃饭!” “要照顾好自己!” “……” 尽管叮嘱的话早已说过百遍千遍,临行时罗蓉还是反复叮嘱,就好像这些话是刻入她的基因里面的,不说出来不行。 “我知道的,有空的时候我会打电话回来的!”陈叔宝答应说道。 “额……打电话就算了!”罗蓉断然的拒绝,之前是不知道长途电话费那么贵,知道了她可舍不得让陈叔宝再打。 那花的可都是儿子的钱啊! 儿子虽然挣得不少,可那都是他顶着烈日挣的血汗钱啊。 她可舍不得打长途电话挥霍了。 不过,她也终究是惦记着出门在外的孩子的,最后说道:“有空的话,你写信回来!” 寄信便宜啊! 一封信,邮票才一毛钱。 哪怕一天寄一封,天天寄都花不了几个钱。 陈叔宝听了,嘴角直抽搐,自己在外面跑业务忙得脚不沾地的,哪有时间写信啊! 还是打电话吧! 只不过临分别之际,他也不会去细说了,只道:“有空了,我会和您联系报平安的。” 他也学乖了。 说的是联系,没说怎么联系。 写信和打电话,都是联系。 就算到时候没写信打了电话,罗蓉也说不起什么。 而这个时候,罗蓉也没心思分别陈叔宝话里的玄机,见他答应就很满意。 终是离开了。 沈千三开车,先送陈叔宝去火鸟销售公司。 路上,陈叔宝看着沈千三,数次张嘴,最后都没有发声。 沈千三注意到了,道:“你想说什么就说啊,吞吞吐吐的为什么?” 陈叔宝想说的,自然是你能不能不要和周小舟掺和了。 你可是我的姐夫,是有家室的人了。 可话到嘴边,他又说不出口。 一是他也看得出来,沈千三现在对姐姐,对家人,对家都很好,没有与周小舟不清不楚的意思。 人家什么事都没有,你叫他怎么说? 二是他自己的那点小心思,并不想沈千三知道。 特别是周小舟不喜欢他的情况下。 人家在明知道不可能的情况下,还宁愿默默喜欢一个有家室的人,也不选择他这个单身汉。说起来,也太失败了。 没有男人愿意承认自己的失败。m.biqubao.com 所以,陈叔宝哪里说得出口? 听见沈千三的话,陈叔宝没自觉的慌乱了一下,连忙说道:“没……没什么要说的。” 沈千三瞥了他一眼,“我是你姐夫,有什么你还不能和我说啊!” 这时,陈叔宝也恢复了一些镇定,说道:“我想说……哦……我走后,爸妈就麻烦你照顾了!” “你这不是废话嘛!”沈千三没好气的说道:“他们也是我的爸妈,照顾他们,还需要你专门说啊!” 口里这么说着,心里已经知道,这大舅子心里有事,没跟自己说实话。 不过,见陈叔宝不愿意说,他也没再逼迫。 陈叔宝也没有再说话。 一时,车里沉默。 直到沈千三停车,才说了一句“到了!” “那我先去公司!”陈叔宝说完,提着手提包下车。 等他下了车,沈千三才从车窗朝他说了一句:“自己在外面小心一些!用钱别那么省,想给妈打电话就打!” 在家里的时候,这些话他没说。 老丈人和丈母娘已经说得够多的了。 但这会儿只剩下他和陈叔宝,沈千三还是叮嘱了一句。 “我知道了!” 陈叔宝点头答应,再没说话,迈步朝公司的小楼走去。 见他进了楼,沈千三调转车头也离开。 对于公司的事,他是懒得操心的,也就没有必要进去了。 他也没去槐花路那边的工地。 该安排的昨天都已经安排好了,一个装修工地而已,也没有必要天天都跑去盯着。 不过,要是换做陈淑亭来管工地,估计她就会每天都在工地上蹲守,哪怕什么也不用做,但就是要呆在那里盯着才放心。 这就是人和人之间的区别。 有的人就是心宽,有的人不亲历亲为就浑身不自在。 就好像现在的一些老人,年轻的时候劳动习惯了,现在明明身体的健康情况已经不准许了,但他就是闲不下来,非得没事找事的忙起来才行。 连科学都无法解释这种现象。 或许,老辈子说的操心命,大抵如此吧! 言归正传。 沈千三开着车,十几分钟后到了青云路的归去来兮茶楼。 “三哥来了!” “您是要包间吗?” 如今沈千三也是茶楼的常客,服务员都跟他熟识了,也跟着喊三哥。一见沈千三来,就热情的招呼。 “嗯,开个包间!” 沈千三说完又交待:“一会儿赵总来了,你直接带他来。” 他昨晚就给赵瀚宇打了电话,约着今天早上在这里见面的。 “好的!” 服务员笑着答应,带着沈千三进了一间雅室。 她知道沈千三不喝茶,就倒了一杯白开水,然后才退出房间,关好门。 这个年代的茶楼,可不像后世的茶楼里有空调。 冬天的气温低,冷风从窗户里灌进来,沈千三在屋里坐在没一会儿,就感到有点冷了。 “早知道就不选这里见面了!” 沈千三自嘲的嘀咕一句,心里对那个想法更加的迫切了。 这个年代,受工业技术水平的限制,空调暂时还不可能普及,人们的购买力也决定了没那么多的人买得起。 那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低价能解决老百姓取暖的产品,必然有巨大的市场空间。 沈千三开始盘算起来。 “咚咚咚!” 正想着,敲门声响起,随即门被推开。 沈千三本以为来的是赵瀚宇,也就没怎么在意,待人进来后,却发现不是。 他的眼眸一闪,露出意外之色。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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