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沈千三说不急的时候,除了曾长风之外,曾广贤和范文清其实也紧张了一下,生怕又出现变故。 好在沈千三只说有几个要求,而曾长风也让他只管提,两人这才放下心来。 周小舟看向沈千三,不知道他会提出什么要求,同时脑中在换位思考,如果是自己和曾长风谈,会提出哪些要求? 一时间却是心乱,根本想不起应该提什么要求。 赵瀚宇却是一笑,心说三哥行事真是不拘一格,这价格都谈定了,再才向对方提出要求,非强势者不能为啊。 换句话说,新提的要求必须答应,但价格不能变。 这样做的话,多半是担心先提要求的话,对方可能抬高价格。 赵瀚宇十分好奇,风范蜂窝煤炉厂这么一个小厂,有什么是三哥担心曾长风抬高价格的东西呢? 这一点,其实曾长风也想到了,他同样好奇,只是作为当事人,他的好奇中又多了一丝担忧,只希望沈千三不要提太过分的要求。 沈千三也没啰嗦,直接开始说他的要求:“工人,特别是制作炉坯和烧炉芯的工人必须留下,时间至少三个月,三个月后,是去是留一看他们自己的意愿,二看他们符不符合周总的要求。” 曾长风听了一乐,还以为沈千三会提什么严苛的要求,没想到第一个要求是要留下工人。 这算什么要求? 他厂里的工人,大多都跟了他很多年,很多人都是和他沾亲带故的。 工厂卖了,他巴不得所有工人都还能继续在工厂上班,不然的话,那些工人可就断了生路。 不过所谓的一朝天子一朝臣,他工厂都卖了,换了新老板,工人们是否能继续留下来,就不是他能决定的了。 原本,他还打算等一切都谈好之后,再替工人们求个情,然新周小舟尽量留用。 没想到都不用他提,沈千三反而主动提出来了。 曾长风笑着道:“沈老板,这个绝对没有问题,我安排。” 沈千三点头,继续说他的第二个要求:“你……继续留在工厂,当副厂长。” 啊? 曾长风愣住了,他以为工厂卖了之后,他就彻底的跟工厂没有关系了。 虽然心里有些不舍,但既然决定卖了,那不舍也得舍。 没想到,沈千三要他留下,还直接让他当副厂长。 “这……” 曾长风又是欢喜,又是犹豫。 沈千三见了,问道:“怎么?曾厂长不愿意?” 曾长风连忙说道:“沈老板,我不是不愿意,只是我继续留在厂里,合不合适?” 沈千三摆手,“你愿意就行,合不合适不用管。” 霸气的说完,继续道:“当然,请曾厂长留下,是有要求的。” “嗯?”曾长风疑惑的问道:“什么要求?” 沈千三道:“一直在厂里干,除非厂里开除你!” “这……”曾长风立即犹豫了。 要说在厂里干一段时间,那是没什么问题的,可一直在厂里干,这个条件太苛刻了。 他就是想干的别的,那也干不成啊。 要是这样,他何苦把厂卖了? 卖了工厂,只拿了十来万块钱,反倒去给别人打一辈子工,那也……那也…… 曾长风想着就憋屈。 还有啊,自己主动离开不行,反倒是厂里可以随时开除自己,这让曾长风有一种高鸟尽良弓藏的感觉。 也就是,自己有利用价值,工厂就会用自己,而只要自己没了利用价值,工厂就会毫不留情的将自己开除。 如果自己答应了这样的要求,不仅要一辈子留在工厂,还非得卖命干活才行,不然的下场已经先说明了。 曾长风怔怔的看着沈千三,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个看起来年纪轻轻的男人,居然能够面不改色的说出这么腹黑的话。 那得多硬的心肠啊!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大多数人都还是天性纯良,即便是要算计别人,也会装作好人的模样,起码表面的功夫会做足。 哪有像沈千三这样的,不管好坏,直接摆在桌面上说的? 一时间,曾长风心底莫名的对眼前的年轻男人有了一种深深的惧怕。 这种惧怕,让他觉得刚谈好的那八万搬迁补偿加三万卖厂共十一万块的钱都不香了。 本能的,他想拒绝。 刚张开嘴,还没来得及说话,沈千三先开口了。 “曾厂长,你不要先拒绝!” 曾长风一愣,惊骇的看着沈千三,这男人会读心术吗? 不然,他怎么知道自己要拒绝? 仍然没容曾长风开口,沈千三继续道:“当然,也不会让你白辛苦一场,以后新厂不仅会给你一个副厂长的薪酬,还会按利润的百分之三给你分红。” “这个分红一直持续到你在厂的最后一天。” 曾长风愕然。 沈千三这是打一棒然后再给一颗甜枣啊。 不过百分之三的分红,并不让他心动。 按照风范蜂窝煤炉厂现在的产值一年二三十万,利润只有大几万块钱。 就算沈千三新厂扩建,产值再翻一倍,也不过五六十万的产值,利润也就十万块钱出头。 百分之三是多少? 不就两三千块钱吗? 他卖厂后,手里都有十多万块钱了,还会在乎一年两三千块钱的分红吗? 别说是他,甚至是周小舟心里也这么觉得。 不过,赵瀚宇却是心里一惊。 他虽然不知道沈千三为什么非要买这么个小厂,但是他心里坚信,只要三哥买了之后,这个一年只有二三十万产值的小厂很快就能起飞,用不了多久产值就会变成几百几千万,甚至好多个亿。 利润自然的也水涨船高,会是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个亿。 别看只给了曾长风百分之三的分红,那就相当于给了百分之三的股份啊。 一年下来,百分之三的分红,少则几万几十万,多的话有可能过千万。 对此,他一点都不怀疑,直觉得曾长风捡大便宜了。 可看曾长风的样子,似乎他并不乐意啊。 赵瀚宇不由的嘴角微掀,露出讥讽的笑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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