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在老婆墓碑前痛哭,我重生了_第424章 您可真是高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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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广贤倒酒,沈千三没有推辞。
  轮到赵瀚宇的时候,沈千三转头问周小舟:“会开车吗?”
  “会!”周小舟怔了一下,说道。
  沈千三点头,对赵瀚宇说道:“有周总开车,那你就喝点吧!”
  周小舟这时才明白,原来沈千三问她会不会开车,是决定赵瀚宇喝不喝酒。
  这才1991年,国家对酒家还没有怎么管理,喝酒了开车的大有人在,谁也不明白沈千三为什么要来这么一出。
  不过,也没人再说起这事。
  等除了周小舟和范文清之外的其他人的酒杯都倒满酒,坐在沈千三身旁的范本山开始敬酒。
  按说,这是在曾长风家,应该是由他先敬酒的。不过范本山都坐在上席了,又是村长,也能代表曾长风,就由他先敬酒了。
  沈千三陪范本山喝了一杯,酒席算是正式开始。
  曾长风这时才找到机会,招呼众人吃菜:“来,沈老板、赵总、周总,尝尝刘师傅的手艺。”
  沈千三倒没什么,但赵瀚宇和周小舟不同,对这一桌子菜两人早就期待了,闻言立即开动筷子。
  要说,平时曾长风招待客人,虽然也是刘义守做菜,但绝对不会像今天这般丰盛。
  沈千三同意在这里吃饭之后,曾广贤就亲自去安排了,又是杀鸡,又是买鱼……要不是时间不够,他恨不得让刘义守整一桌满汉全席出来。
  饶是时间不够,但也是满满一大桌子,鸡鸭鱼肉俱全。
  赵瀚宇吃了一块鸡肉,眼睛一亮,对沈千三说道:“三哥,这鸡烧的不错,都快赶上你的手艺了。”
  沈千三先吃的同样是鸡肉,也觉得味道相当不错,便点了点头。
  两人这番模样,落在曾长风眼里,真是一惊。
  之前,他在赵瀚宇面前可谓是丢尽了脸面,本来以为赵瀚宇吃了刘义守做的菜能挣回面子,哪知得到的竟然是一句快赶上沈千三的手艺的评价。
  对刘义守做菜的水平,他还是相信的。
  这沈老板做的菜,能比刘义守做的菜还要好吃?
  曾长风有些不信,觉得赵瀚宇多半是在拍沈千三的马屁。
  要是换个其他人,哪怕是客人,曾长风都会忍不住反驳两句。但是看看赵瀚宇……还是算了!
  这家伙就是个属刺猬的,不碰还好点,随他怎么说吧!
  而其他人听了赵瀚宇的话,都面面相觑。
  曾广贤忍不住问道:“赵总,沈老板做的菜真的比刘义守做的菜还好吃吗?”
  沈千三知道赵瀚宇的做派,要让他先说的话,肯定是说自己做的更好吃,因此还没等他开口,沈千三抢先说道:“每个人喜欢吃的菜口味不一样,菜做的再好的厨师也有不喜欢吃的人,个人觉得好不好吃不能成为评判厨师水平高低的标准。”
  “嗯,客观的说刘师傅做的菜很有水准,色香味俱全绝对是顶级的大厨。”
  赵瀚宇砸吧砸吧嘴巴,三哥都这样说了,他还能怎么说?
  点点头,“三哥说的对!”
  曾广贤没问出想要的答案,也不好再问,笑着说道:“原来沈老板还是一位美食家评论家啊!”
  美食家的名头,沈千三自觉当得起,但说评论家,他就不觉得了,随意的道:“我只是舌头刁,比较爱吃。”
  摆摆手,“好了,不说这些,刘师傅做的菜这么好吃,大家多吃!”
  边说,又夹起一块鱼肉送进嘴里,肉质鲜美,入口即化,沈千三露出享受的神情,心说这刘义守确实是好手艺。
  周小舟也吃了一口鱼肉,吃完连连称赞。
  范本山和范文清来曾长风家吃过不少次刘义守做的饭,但也是吃得津津有味。
  酒是茅台,菜是御厨传承人的拿手好菜,这顿饭吃起来甚是热闹。
  酒足饭饱,赵瀚宇拍了拍肚皮,笑着道:“这刘义守还真有一手,菜是烧的真不错。”
  周小舟颔首,她家庭富有,好吃好喝的没少过,但也确实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说道:“是的呢,这水平出去开饭店肯定赚钱啊。”
  说起开饭店,赵瀚宇眼睛一亮,对沈千三说道:“三哥,你不是要开两个饭店么,完全可以叫刘……什么……哦,刘义守去一个饭店当大厨。”
  “这手艺,有他在饭店掌勺,生意肯定好!”
  范本山、曾长风、曾广贤和范文清听赵瀚宇说沈千三要开两个饭店,都是一阵恭喜。
  曾长风还笑着说道:“沈老板,您可真是高人啊,把我的厂买了,就连同刘师傅也薅走了,这下您开饭店的大厨都不用请了!”
  范本山也跟着凑趣,笑着对曾长风道:“要说,刘师傅的确应该在大饭店掌勺,才对得起他那一手好手艺,跟着你老曾在食堂里烧菜,埋汰了!”
  沈千三摆摆手,“不是我开饭店!”
  赵瀚宇连忙说道:“对,不是三哥开的,是大嫂开的!”
  他这么一说,范本山、曾长风几人都愣了一下。
  赵瀚宇见了,说道:“大嫂就是三哥的爱人,我们叫大嫂。”
  范本山、曾长风几人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是沈老板的爱人要开饭店啊,那跟沈老板您开饭店也一样!”
  “哎呀,沈老板的爱人也真能干,一下子就开两个饭店。”
  “赵总,沈老板爱人的饭店开在哪里的?”
  “饭店什么时候开张啊,到时候我们去捧场!”
  “……”
  尽管几人心里都觉得奇怪,这两口子的,赵瀚宇给一个喊三哥,给一个喊大嫂,那不是容易误会吗?
  但奇怪归奇怪,那都是搁在心里,谁也不会说出口,说出口的不是恭喜,就是彩虹屁。
  周小舟也是第一次听到沈千三要开饭店的事,原本还心里说这男人是真有本事,离开几个月悄悄摸摸的做了这么多事。
  可后面听赵瀚宇说饭店是沈千三爱人开的,她心里突然的就不是滋味了。
  她知道这不对,不应该有这种情绪,可情绪就是莫名的涌上心头,无法遏制。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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