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在老婆墓碑前痛哭,我重生了_第522章 美女见美女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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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着唐明珠和沈丹丹的对话,沈千三手里炒菜的动作一滞,心头瞬间涌起一股心酸。
  女儿都这么大了,竟然连一张照片都没有。
  而这一切,都是自己造的孽。
  本来,他以为重生以后,他已经做的足够好,放弃了很多去外面捞钱的机会,一门心思的留在家里,尽可能多的陪伴家人。
  但这一刻他才深深的感到,之前做的那些根本还不够。
  看着唐明珠手里的照相机,他突然想起上一世短视频的广告语:记录美好生活。
  美好的生活不仅需要陪伴,也需要记录。当某一天某一刻,重新翻看那些回忆的画面,那也是一种难得的温馨。
  他决定了,以后不仅要陪伴好女儿,还要将她的成长记录下来。
  正准备开口,让唐明珠帮女儿照几张照片先,唐明珠却先开口了。
  她看出沈丹丹应该是没照过相,心里不禁腹诽沈千三是个粗心的男人。女儿这么可爱,都不给她照一些照片!
  要是自己有这么可爱的一个女儿,还不得每天“咔咔咔”得给她拍个不停啊。
  唐明珠对沈丹丹道:“阿姨给你照相好不好?”
  说着将照相机对准沈丹丹,先“咔嚓”来了一张。
  闪光灯闪出的那一刻,沈丹丹差点吓了一跳,忍不住后退了一步。
  唐明珠见了,笑着道:“丹丹别怕,这是闪光灯,来,我再给你拍一张!”
  沈丹丹虽然不懂什么是闪光灯,但听唐明珠说了,也就不再害怕,睁着大眼睛问道:“拍一张是什么意思?”
  唐明珠笑着道:“就是照相,等我把照片洗出来,你就可以看见自己的照片了,里面有你哟!”
  “真的吗?”沈丹丹惊奇的问道。
  “嗯!”唐明珠点头,“当然是真的!”
  说着,从她的包里翻出几张以前拍的照片,伸手到沈丹丹的面前,说道:“你看,这就是我给其他人拍的照片。”
  沈丹丹看得“啧啧”称奇,笑着道:“那阿姨刚才给我照的,洗出来就是我,对吗?”
  她的记忆力极好,唐明珠说的洗出来,她已经记在心里了。
  唐明珠点头,称赞的道:“丹丹真聪明,我给你照的相,洗出来当然就是你的照片了。”
  “那有爸爸吗?”沈丹丹没再问自己的照片,而是看向沈千三,一脸期待的问。
  不管什么时候,她总是将爸爸放在第一位的。对她来说,照相这么神奇的事情,自然而然的就先想到了爸爸。
  “当然可以啊!”
  听了沈丹丹的话,唐明珠更觉得这个小姑娘太可爱了,笑着说道:“你站在爸爸身边,我就能给你们拍合影照,洗出来的相片就有你和你爸爸了。”
  “那太好了!”沈丹丹开心不已,蹦蹦跳跳的跑到沈千三身旁,对唐明珠说道:“那麻烦阿姨把我和爸爸拍在一起。”
  说完,不忘礼貌的补上一句,“谢谢漂亮阿姨!”
  这一番动作话语,直接将唐明珠萌翻了,这小姑娘不仅长得漂亮,可爱,嘴甜,还这么懂礼貌,太喜欢了。
  当然,作为回报,她毫不吝啬的按动照相机的快门,“咔咔咔咔”一连就拍了好几张。
  身为记者,与照相馆里那些需要摆拍才能拍照的师傅不同,她主打的就是一个抓拍。
  根本无需刻意叫沈千三和沈丹丹怎么站位,要什么表情,抓拍生活情景的瞬间,才是最美的还原。
  对此,沈千三也是相当的满意。
  他也不喜欢摆拍,要记录的也是真实的生活场景。
  那样才有意义。
  “好了吗?”
  见闪光灯又闪了好几次,沈丹丹问道。
  “好了!”唐明珠回道,并且提议,“我们去外面,再给你拍一些。”
  老是在灶屋这一个场景,拍多了也没意思。
  她就觉得沈千三家的小院不错,拍出的照片应该很有意境。
  “好啊好啊!”
  沈丹丹显得有些兴奋,说道:“那可以给我妈妈、外公外婆,还有我好朋友思思也一起拍吗?”
  “当然可以!”唐明珠笑着说道:“我多给你们拍一点,最后还给你们拍一个全家福。”
  “谢谢漂亮阿姨!”沈丹丹开心的拉起唐明珠的手,“我们去外面,叫妈妈外公他们一起!”
  这么一会儿,她已经和唐明珠亲热起来,一点也不认生了,拉着唐明珠就准备往外面走。
  恰在这时,陈淑亭走进灶屋。
  家里来客人了,她也不能不露面,只是她先放了包,然后安顿了李思思后,又跟父母说了几句话才过来。
  听见女儿的话,她出声呵责道:“丹丹,你怎么一点不客气。”
  说完,对唐明珠道歉:“唐记者,不好意思啊,这孩子太调皮了!”
  从父母的口中,她已经知道来的是省日报社的记者。
  现在的她,或许还不知道省日报记者身份的含金量,但单单是从省城来的人,这个身份就足以说明来人是贵客。
  而她认为的贵客,居然被女儿就这么拉拉踹踹的,她觉得太过唐突了。
  “是嫂子吧!”
  唐明珠见到陈淑亭,眼睛亮了一下,不光是男人看见美女的时候会心动,其实美女看见美女的时候,也会忍不住多看。
  唐明珠自负美貌,可看见陈淑亭的时候,还是被惊艳到一下,心说难怪沈千三有这么可爱的一个女儿,原来她妈妈这样漂亮啊!
  笑着打了一声招呼后,她说道:“丹丹很可爱,我喜欢得紧,是我要给她拍照的。”
  之前陈淑亭没在灶屋,不知道屋里发生的事,听唐明珠这么说,才知道错怪了女儿,但还是说道:“她就这么皮,给你添麻烦了。”
  “不存在的!”唐明珠道:“我没别的爱好,就喜欢照相,正巧碰上了,我给你们拍一点照片。”
  赵瀚宇也在一旁说道:“嫂子,你不用跟明珠客气,她是我朋友,照相技术很好的。”
  唐明珠点头,一副我照相很牛的样子。
  陈淑亭见了,也不好再推辞,说道:“那就麻烦唐记者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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