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嘉柠走上前,温声道:“不如煮些面片汤吧,比较快也会养胃。” 闻言,沈老夫人转头看了过来,打量了一番沈嘉柠,倒还记得她是谁:“沈小姐,我听墨城说了你过来暂住,是住不惯么?醒这么早。” 沈嘉柠摇头道:“不是,只是想些事。” 闻言,沈老夫人了然,点头道:“确实,有心事总是难以入眠。” “我和阿姨帮您先煮碗面片汤吧。”沈嘉柠温声开口,倒是有些难以相信,这些年,沈老夫人是活在怎样的思念和自责中。 可惜,她没什么机会在她身边尽孝,能做的也不过如今这分毫罢了。 得了应允,沈嘉柠便帮着值夜的阿姨一起准备起食材,本就没有多少活计,两个人忙活起来倒也快。 不到十五分钟,一锅香气扑鼻的面片汤便做好了,沈嘉柠替沈老夫人盛了一碗,随后也替自己盛了一小碗。 两人相对而坐,气氛倒也融洽。 一顿饭吃完,沈老夫人似乎舒服了不少,长舒了口气:“冬天喝些温热的,确实舒服。” 沈嘉柠温声道:“您醒得早,中午最好再小憩一会,下午可以让阿姨帮您煮些提神的茶,不过太晚就不要喝了。” 闻言,沈老夫人盯着沈嘉柠认真打量了一会,缓缓道:“你被宋家领养,却和我沈家同姓,倒是有趣。” 沈嘉柠放下碗筷,温声问:“为何这么说?” “宋家和我沈家一直不合,势同水火,他们大发善心去孤儿院领养孩子,想必最先排除的便是沈这个姓氏,选择你领养,实在是让人费解。” 沈老夫人说的话委婉,但沈嘉柠也能听得出来。 沈老夫人言外之意,便是宋家对沈家厌恶至极,自然对这个姓氏也会格外排斥,领养事宜皆有他们做主,没道理选自己这个么姓氏给自己添晦气。 “您怎么知道我这姓氏不是后来他们替我起的呢。”沈嘉柠忍不住问。 沈老夫人姿态优雅的擦了擦嘴巴,温声道:“若是宋家起的,更不会了,他们何苦起这么个姓氏为难自己,为了笼络你,更应该替你冠以宋的姓氏才对。” 沈嘉柠不得不叹服,沈老夫人犀利又通透,倒是难怪沈家世代兴盛,延续数年。 纵然沈老夫人如今经常记忆错乱、神志不清,可她却还是能一下子指出问题的关键,可惜自己前世却没能意识到这点。 沈嘉柠沉默片刻,缓声道:“宋家领养我确实另有隐情,这些年皆为利用,可惜我明白的太迟。” 大抵是因为这顿饭的交情,沈老夫人宽慰道:“尚且不迟,你被领养时年纪尚小,宋家又一贯伪善,能识破已是不易。” 沈嘉柠和沈老夫人聊了一会,直到天色大亮,沈家众人陆续起身,刘心柔也打着哈欠从楼上下来。 见着沈嘉柠同沈老夫人坐在一起聊天的一瞬,刘心柔的心咯噔一声。 沈嘉柠什么时候过来的? 她为什么会出现在沈家? 她昨晚照顾宋煜宸,过来的晚了些,所以根本不知道沈嘉柠会在。 这段日子,宋家风雨飘摇,宋志胜一行人情绪都不太好,宋煜宸更不用说。 可偏偏,宋煜宸又在这个时候恢复了不少,人虽然还是一瘸一拐的,却已经能下地走路,话虽然说的不是特别清楚,却也能表达自己的意思。 看越是这样,便越是难伺候,尤其他脾气也越坏,刘心柔这段时间的日子半点也不好过。 原本前阵子她还高高兴兴的等着订婚,却怎么也没想到会变成如今这副模样。 见刘心柔询问,一行人纷纷转过头,视线落在她身上。 徐晚晴最先拉住沈嘉柠的手道:“柠柠会在这住一段时间,心柔你们之前也都是认识的吧,正巧。” 沈老夫人端着茶盏没做声,视线却是掠过徐晚晴覆在沈嘉柠的手上。 沈嘉柠弯唇同刘心柔打了个招呼:“好巧。” 刘心柔神色僵硬,一时间有些搞不清楚状况,不知道沈家到底是知不知道沈嘉柠的身世,沈老夫人又知不知道,她们又有没有相认。 若是她们相认了,那自己岂不是就是像个笑话…… 就在刘心柔内心挣扎时,沈老夫人则是道:“还站着做什么?坐吧。” 刘心柔讪讪的坐在沈老夫人另一侧,笑着道:“柠柠有段日子没回宋家了,怎么会想着到这边来住一段时间呢……” 刘心柔虽然没有日日都去宋家,可宋煜宸如今离不得她,对她呼来唤去,她虽然不甘,可眼下也没有找到更好的出路,何况宋家要同她做的那笔交易也还没成,她只能先维持下去。 刘心柔不愿意承认,这段时间她对宋煜宸的耐心也到了极限。那男人对她呼来喝去,比佣人还不如。现在的宋家,根本不值得她付出那么多。 听出她话里的试探,沈嘉柠才欲开口,正巧下楼的沈墨城则是淡声道:“柠柠是我的客人,是我邀请她到这住上一段时间。” 刘心柔见着沈墨城的一瞬,心跳都快了几分。 她这段时间一直在想,若是能拿下沈墨城就好了,沈墨城这样的男人,有风度又温柔儒雅,虽然对她并不热情,却也礼数周全,并未让她觉得受到冷待。 相比之下,宋家一行人真的算不得什么,宋煜宸如今顶着满脸伤,更是半点也不够看。 可惜,不论她怎么示好,沈墨城都是不冷不热,而且如今她在沈老夫人面前,顶着她孙女的名头,总不好太过。 否则,若是惹了沈老夫人不快,她在沈家可就再站不住脚了,毕竟之前冒充沈家丢失的那个女儿,被识破后她已经惹了沈茂和徐晚晴不快,两人对她虽然温和,却并不亲近。 刘心柔连忙笑道:“原来是这样,没想到柠柠和哥哥关系竟也这么好,之前一直没听你提起过。” 沈嘉柠则是道:“你还真是贵人多忘事,我之前就曾说过,从你和宋煜宸在一起的那一刻,我们就是比陌生人还不如。”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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