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宴会,沈嘉柠同戴珍珍也算是相谈甚欢,因着同是华国人,倒是很快就熟稔起来。 宴会结束,沈嘉柠上网搜索了一下戴珍珍的资料。 关于她的私人信息很少,但是她的作品倒是不少。 戴珍珍几岁时便跟随母亲出国,喜欢珠宝设计,一直到这两年才回国。 她在国内的名气倒不算太大,可在国际上却有不少她的粉丝,名气并不算小。 可以说是珠宝设计行业的新秀。 电脑的页面停留在戴珍珍的一片报道上,沈嘉柠却有些失神。 这人总是给她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可偏偏,她却实在没什么印象。 沈嘉柠仔细打量着屏幕上的照片。 戴珍珍的肤色其实不算很白,其实有些接近于国外流行的麦色,只不过又比麦色清透一些。 而她的五官也算是简单大气的类型,一双眼有些狭长,是狠手外国人喜欢的华人长相。 她整个人看起来热情洋溢,充满力量,给人一种蓬勃健康的美感,能感受到她从小接受到复杂多元文化所带来的开明。 只是她怎么会对这样一个几乎从小生长在国外的人,感到熟悉呢? 沈嘉柠只觉得奇怪,摇摇头,觉得大抵是自己想的太多。 可转念,又给苏明烨打了通电话,让她试着查查戴珍珍的资料。 挂断电话后,沈嘉柠便也没想太多。 * 翌日,沈嘉柠和顾相思参观完当地一处著名的建筑景点,一起买了不少东西。 巧的是,江瑟最近在巴市有一场电影节要参加,外加两个品牌的大秀,因而人正好也在。 几人难得聚在一起,聊了一整个下午。 “柠柠瘦了好多。”江瑟皱着眉头,心疼的开口。 沈嘉柠才欲开口,却瞥见江瑟手腕上有一道青紫,不由得愣了几秒:“瑟瑟…你手怎么了……” 江瑟愣了几秒,下意识将露出来的一截腕子缩了缩。 “前几日拍戏吊威亚,手上也绑了些东西。”江瑟轻声解释着。 沈嘉柠没做声,只觉得事情不是自己想的那样才好。 顾相思直接从买的东西里翻出几条手链,一股脑的套在江瑟手上。 “这样就看不到了,不然让八卦媒体拍到,还不知道造什么谣。” 江瑟轻轻笑了笑,倒也没拒绝。 江瑟这一年拍了两步爆剧,人气和口碑也都有大幅上涨,只是原本的经纪公司还没能顺利解约,一直压着江瑟,一面打压她一面让她带新人。 后面资源没跟上,作品也出现断层,所以江瑟如今虽然有了些话语权,可日子也算不得太好过。 “合约怎么还没解呢?我记得快到期了。”沈嘉柠问。 顾相思则是道:“那帮资本家你还不知道,只要合约一天没到期,他们就巴不得多压榨一天。” 江瑟没做声。 确实,原本有不少国际代言和好的本子找上她,可因着她现在不好拿捏,公司便拒了不少。 可拒了这些,公司赚不到钱,又不甘心,便安排一些劣质剧和低端广告安排她代言。 她不愿意接,公司便会雪藏她一段时间。 可眼见着摇钱树不赚钱,公司哪里愿意,又几次三番敲打她,想把她送上酒局。 每日应付这些便是烦不胜烦。 偶尔能拿下一个广告或者代言,都要以携带公司新人作为条件。 闻言,沈嘉柠沉默下来,忽然不知道当初力荐瑟瑟的那两个剧本,到底是不是好事。 大抵是看出她所想,江瑟轻轻拉住她的手,宽声安慰道:“是好事,当初公司都不觉得我能拿下那两个角色,也不觉得那两部剧会爆,否则我根本没有机会。” “如今虽然也处处都受擎制,可总归要比从前有了话语权,他们就算有算计,也不敢像当初一样。” 沈嘉柠抬眸看向面前的女人,有段日子没见,江瑟却好像更美了。 一张清冷寡淡的小脸,眉眼清冷宁静,周身总是透着股淡淡的疏离的冷意,让人不由自主的想到幽香的茉莉、又想到清冷的栀子。 干净清淡的美,让人的心也随之沉静下来,哪怕穿着最暴露的衣服,大抵也不会让人与艳俗挂上钩。 江瑟身上总有一种吸引人的魅力,不热烈不张狂,却莫名吸引着你的视线,让人不敢亵渎。 沈嘉柠轻声道:“真的是这样就好。” 江瑟笑了笑,温声道:“期间倒也遇见过两次麻烦,不过裴家有人替我出手挡了回去,眼下公司摸不透底细,倒也算是客气。” 沈嘉柠愣了几秒,对裴老爷子的谢意倒是多了几分。 虽说那个时候老爷子以分手作为条件,可言出必行,而且没有等到她死以后才履行这些承诺,这份情她总是要承的。 顾相思忍不住道:“我发现瑟瑟总是招男人惦记,娱乐圈里是没有美人儿了么?” 倒不怪顾相思生气,而是事实确实如此。 虽然比江瑟美艳性感的女人有大把,可江瑟身上却好像有种格外吸引男人的特质。 顾相思说不清那是什么,沈嘉柠却很清楚。 是征服欲。 娱乐圈里各色美女层出不穷,可江瑟的气质太独特了,那种清冷寡淡又干净的美,没有很强的攻击性、偏又格外能激起男人征服的欲望。 对于那些玩惯了各色美女,见多了好颜色的世家子和二代们而言,江瑟实在太特别了。 江瑟笑了笑,温声道:“可能是烂桃花太多,需要找个先生破一破。” 几人聊的尽兴,又难得无事,索性又换了个地方喝酒唱歌。 正巧沈嘉柠这段日子心情烦闷,跟着她们胡闹起来倒觉得畅快不少。 临近零点,顾相思已经喝的烂醉,沈嘉柠和江瑟也是两人脸色酡红的靠在一起。 沈嘉柠给江澄明打了电话来接,等人的功夫,便和江瑟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了起来。 “瑟瑟,你手腕上的伤真的是拍戏弄的?”沈嘉柠不是很信。 江瑟沉默几秒,轻声道:“前阵子拍戏和一个男星炒了绯闻,结果被周聿白撞见,他发疯把我手捆了起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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