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日后,沈嘉柠和江瑟还有顾相思约着一起吃了个饭,逛了个街。 江瑟如今的合约只剩下两个月,公司一直想要把她留下。 可这种不干净的公司,江瑟又怎么可能会愿意留下? 更何况,公司这几年对她并不好,各种手段叠出,赚钱的时候想着要江瑟,不赚钱的时候只恨不得榨干她的每一滴血。 虽然合约还未到期,但江瑟很忙。 因为这两年接的几部戏,让她眼下的名声和口碑都很不错,粉丝数量也很可观,只不过后续一直跟不上,也没拿到过什么大制作的主角。 不过眼下合约快要到期,江瑟自然面试和参与了不少代言和广告的试镜,连带着也试镜了几个正在筹备中的剧组。 “之前那部戏怎么样?”沈嘉柠一面喝着果汁,一面羡慕的看着两人面前的酒。 自打这次回来,裴时瑾管的她极严,根本就不准她喝酒。 沈嘉柠馋的要命,却又怕被裴时瑾发现,只能连连叹气。 江瑟看向她道:“你是说《宫杀》?” 沈嘉柠点头:“恩,《宫杀》的制作不小,剧本也不错,又是大导演操刀,我记得你去试镜了。” 江瑟沉默了一会,温声道:“若是没什么意外,女一号应该是李蔓。” 沈嘉柠回忆了一下李蔓,只记得自己参加珠宝设计大赛时,李蔓的经纪人曾试图买下自己设计的作品。 不过她当时没卖,而且把珠宝送给了瑟瑟。 顾相思不客气道:“李蔓不是一直傍着周聿白那个狐狸精?” 江瑟:“……” 顾相思再度道:“她的剧我看过几个,以前的倒是还不错,最近的那些越来越雷同,没劲。” 江瑟温声道:“不红没名气之前,根本赚不到多少钱,所以有了名气肯定要先以赚钱为主,毕竟娱乐圈更新换代太快,谁又能保证自己能红多久。” 沈嘉柠点头:“这倒是实话。” 江瑟继续道:“虽说演员不红的时候确实也比很多工作赚的多,但是演员要养团队,要在妆造服装上花成本,这些费用并不算少。” 所以难免,有了名气红了以后,当然要迅速捞钱。 等钱捞的差不多了,彻底实现财富自由后,若是仍旧还红还有名气,有心人或许才会开始打磨演技,认真挑选剧本吧。 当然,也有人便彻底沦陷在那种纸醉金迷的生活里了,人生再没什么可奋斗的,财富、名誉、地位唾手可得,又何必再奋斗? 沈嘉柠温声道:“眼下你合约就快到期,他们舍不得你这颗摇钱树,你最近要小心一些。” 江瑟点头:“能推的我会尽量推,也会尽量让他们有钱可赚。” 闻言,顾相思道:“这王八蛋公司,可真是丧尽天良!我倒是也想着开家娱乐公司,可惜没有资源。” 顾相思说的没错,在这行混,光有钱还不够,还要有资源。 否则好的代言、广告、甚至剧本到不了你手里,有名气的演员不愿意来,而没有有名气的演员,好的资源便很难流到你手里。 这就成了个死循环,除非从头打磨团队,培养好编剧,挑选好剧本,培养新人导演等等…… 但这个过程太漫长,而娱乐圈风向变换的极快,很难跟得上。 当然了,只要钱够多,许多事也不那么绝对。 可问题是,他家老子可不打算给她们砸那么多钱,让她在娱乐圈里瞎混。 美名其曰,圈子太乱,帅哥太多。 她一个年纪轻轻的女人,成立公司,难保没有一堆小鲜肉帅哥、大叔的扑上来。 提起这个,沈嘉柠也忍不住叹气。 她当然也想过成立家娱乐公司,可裴时瑾只说娱乐圈这一块,周家占比不少,若是强行挤进去,便是同周家抢业务,不合适。 何况,周聿白的不少公司,都有裴时瑾的股份。 除了偶尔露面参与一下,基本属于躺着赚钱。 何况,裴时瑾十分清楚,她想成立娱乐公司是为了江瑟,但周聿白不可能眼看着她把江瑟签到自己旗下,即便不撕破脸,暗中的绊子也少不了,她这公司开不长。 如今,她和顾相思还有江澄明,能参与一些投资,给江瑟帮扶,已经算是周聿白在让步。 “这样就挺好,左右我家里的债也还完了,日常收入负担个团队,虽剩不下什么钱,但也不至于喝西北风。”江瑟温声安慰着两人。 她其实从没想过什么大火或者长红。 对于这个圈子,她算不得喜欢。浮光掠影、纸醉金迷。 不适合她这样性子的人。 江瑟知道,自己虽算不得清高,可在很多人眼里,却就是如此,她不愿意放下身段讨资源,也不愿意拼尽一切往上爬,这便注定在这个圈子里不会混的太好。 但江瑟也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个来钱很快的圈子。 这些年,她也学会了虚与委蛇,学会了权衡利弊,学会了为了钱低头,学会了避让。 太多太多。 但是,挺好。 江家早已没落,她更不是那个被父母捧在手心的大小姐。 “倒也不用急于一时,回头圈子里有什么剧本或者戏,你发给我,我帮你也参谋参谋。”沈嘉柠温声道。 江瑟对她笑了笑:“好。” 话音才落,江瑟的手机便响了起来。 她看了一眼,是她的经纪人。 江瑟没接,可很快,对方的短信便发了过来:【江瑟,我带了你也五年了,虽说公司对你算不上太好,但也没亏待过你。现在合约快要到期,我知道你不打算续约,看在这几年合作的份上,你帮我给公司的新人争取个资源,咱们也算好聚好散。】 江瑟看过短信,没回。 公司最近确实在捧一个年轻女孩,那女孩的类型和她有些像,最近一直在争一部青春剧的女一。 可偏偏,对方执意要她出演。 所以,公司才一直找她,想让她出面帮那个女孩把角色争取过来。 可这样的争取哪里是那么容易的? 凡事都要付出代价。 遇到良善而真的欣赏她的人,或许只是盼着下一部戏能同她合作,可若是心怀鬼胎或者觊觎她的人,还不知会要她付出怎样的代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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