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和江飞并肩走出院子。 江飞先说道:“我在永安城里看中了两个院子,其中一个是三进三院,还带一个后花园。 原主人举家迁往外地,只留了个下人看房子,要价三千两银子。 还有一个是在衙门旁,就是个三进的院子。这两处哪一处都不适合养马。 我又在城外看了两处庄子,其中一个连着个山头,还有二十亩地也是自家的。 地方足够大,房子差点,是连着庄子里的下人一起出售的,只要两千两银子。” 林立问道:“你中意哪个?” 江飞笑道:“是少爷买房子。” 林立道:“你也是我一家人,我听听你的意见。” 江飞就道:“要是我的意见,就是买个庄子,地方大,还能开了演武场。” 林立笑道:“那还不如就在这原地盖一个呢。” 江飞道:“也可以啊。” 林立就摇摇头:“说笑呢,留着银子干什么?瞧着好看啊?——庄子距离这里多远?” 江飞道:“在咱们村子和县城之间,有个小路下去就是。” 林立摸着下巴想了想:“位置还不错。” 说话到了村口的糖厂,果然一下午的时间,马棚已经接近完工。 林立出现,大家立刻就都大声地和他打着招呼,连拴在一旁的马都仰头嘶鸣起来。 林立也笑着回应着,说晚饭都留下吃,今晚上有熊肉,可以敞开吃。 大家大笑着感谢着,林立略微站了一会,再说了几句场面话,这才带着江飞离开。 江飞转身之前,又看了一眼食堂门口,正看到紫苏和芍药瞧过来。 视线触碰到他的时候,立刻垂下。 “我要买个铺子,还有酒楼。”林立将自己的打算说给江飞。 “你们走镖,每到一个县城,都买下个铺子。咱们走镖也有个落脚的地方。 铺子不用太大,后院里要能停马车,休息人,还要有个能上工的地方。 不过我还没有想明白,是都从这里运过去,还是在当地也开个厂子。” 江飞问道:“少爷都要卖什么?” “淀粉、粉丝、白糖、松花蛋,以后还会陆续添新的东西。” 江飞沉吟着道:“提炼白糖需要的人手要多,少爷也得大肆收购高粱秸秆。 如果人手不可靠,只要压榨机器被人得了去,少爷的优势就不占了。 还不如烧活性炭运过去,直接买红糖精炼白糖,同样获利不菲。” 林立点头:“嗯,我打算先试点下,从糖厂挑两个人去,你看看谁合适?” 林立自问识人还可以,不过对糖厂上工的那些人了解的肯定不如江飞。 江飞点了两个人的名字道:“他们两个人挺有头脑,做事也认真,放出去独当一面应该可以。” 林立记下了。 到了家门口,两人就不再说这些事情。 凉皮都做好了,红烧熊掌也在收汁,还有一锅米饭,一个糖醋白菜。 凉皮、凉粉分别都切了,用林立调的料汁拌了,装了两大盘子。 果然,酸甜可口中带着麻酱的香气,特别开胃。 “这个怎么样?”林立得意地问道。 “好吃。”秀娘点头。 江飞品了品道:“若是在夏天更好卖些。” 林立道:“冬天也没事,做个凉菜不错的。” 再吃熊掌,果然皮烂肉嫩,还有筋头也肉软烂了。 林立计划里是要啃半个的,却只吃了三分之一都没有就吃不下了。 眼睛大肚子小的看了一会,还是摇着头站起来。 “董姑娘,明天想着把面筋切了,下开水里煮熟了,和凉皮凉粉一样拌了。” 他算是折腾了一天——早晨早早地跑步,白天又折腾了一次,眼下困意上来。 “厂子那边江飞你安排吧,明个一早还要跑步,我先休息了。” 江飞瞧着林立困倦的样子笑了。 秀娘忙跟着进屋,林立推她出去吃饭,自己倒在床上的时候心想: 就秀娘一个女人他都吃不消,再来一个,呵呵。 又想起从出门之后,一天五十个大字的练习就没坚持了。 这人啊,一旦懈怠了,再想勤奋起来,就困难了。 林立决定要严格要求自己。 首先就是不能沉迷床上那点事,不能自拔。 其一是为了他的身体着想,其二就是不能给秀娘误解。 当然,也是因为他有事情要忙了。 江飞去一次城里,回来没有空车,买了不少大米白面和绿豆。 靠着糖厂和油厂的后墙,只是用篱笆简单围了个大院子,从村子里再招了十个人,跟着秀娘学做粉条。 林立则在第二天,早晨坚持带着人跑步之后,就又和江飞带着个小伙子一起去了城里。 这次,林立在永安城里盘了个铺面,请了个掌柜。 又盘了一个开不下去的酒楼。 铺子还好说,不用多大的改动。但酒楼,林立准备好好装修装修。 他舍得银子。 银子是干什么用的?不就是花的么。 一间铺子一个酒楼,也才花了他不到八百两的银子。 靠近衙门的那座三进的院子,林立也很满意。 这是江飞最没有看中的院子,林立却眼睛都不眨地买下来。 又花掉了八百两的银子。 不过是买了三个空壳子,接下来就是要将空壳子填满。 又采买了三车的东西,拉回村子里。 林立的人每天都要去县城里采买,然后拉回村子里,村子里的人都习惯了。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林立这才还在城里买了房子。 江飞安顿那些东西,林立就将秀娘和董依云找回家里。 “董姑娘,我在城里买了处宅子,需要人打理,你愿意去吗?” 林立连个铺垫都没有,就直截了当说道。 不说董依云,就是秀娘都吃了一惊。 董依云几乎没有迟疑,就点头道:“少爷吩咐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林立摇着头:“不是我吩咐你。你以前当过家,我是信任你,才让你当那个宅子的管家的。” 管家在这时代的权力是很大的,仅次于家主,甚至比家族里的其他人权力还要大。 林立却还是觉得给董依云的权力不够似的继续道: “我还买了个酒楼,暂时无人打理,你若是能胜任,也一并交给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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