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良心,林立真的只是觉得董姑娘原本也是大家女子,知书达理。 再说还帮她管家,帮他打理酒楼,以后用着董姑娘的时候多着呢。 再说,董姑娘还是一个姑娘家的,也该多照顾照顾。 他对董姑娘和对江飞的感情是一样的。 但林立也忽然明白,他这番想法,在此刻眼前,是很难解释明白的。 林立脑袋里快速转着,见到爹娘大哥大嫂几乎都变了神色,马上就道: “爹娘,大哥大嫂,咱们进屋里说去。” 进了堂屋,大嫂马上就要推董姑娘的房门,林立道声:“大嫂,等等。” 接着道:“咱们先坐,听我说下。” 王氏左右看看,当先坐下,其他人也坐下。 林立这才道:“前个月我去北地,从北匈奴那里交换了马匹和些皮毛,董姑娘在北地落难,是随着皮毛硬塞给我的。” 这话大家都相信。 林立继续道:“回来路上,我了解了董姑娘的身世,知道她是因为父亲获罪,才受牵连,被发卖为奴的。 我这个人,爹娘,大哥大嫂,你们都知道是心软的,就将人带了回来。 这不,我这产业现在陆续开始扩大,急需要人手帮我打理。 且买了这个宅子,也需要个能撑起来的人替我做管家。 董姑娘未获罪之前,曾经管过家。爹娘,你们知道大家族的一家人都是几十口的。 那么多人都管过,我这十几个人,交给董姑娘也放心。 我待董姑娘和江哥一样,都当做自己人的。” 林立目光坦荡,这番话说得不疾不徐,说完之后停顿下,等着大家思考。 他也在思考,自己可否有做的不对的地方。 有的。 林立接着道:“爹娘大哥大嫂没来之前,我还没觉得如何,现在想来,之前思虑不周。 就是爹娘和大哥大嫂不常住,也没有道理让下人的住处越过主人的。 等会秀娘她们回来,我就让董姑娘搬了。” 大家互相看看,李氏小心地问道:“二弟,你真没打算纳妾?” 不怪他们不相信。 林立是不说谎的,但怎么看,林立纳了董姑娘,都好像是天经地义的。 林立是秀才,董姑娘知书达理,还和主人一样住了正房。 林立正色道:“没有。” 王氏看看大家道:“不用让董姑娘搬了。我们也就是来看看,都一家子事,哪儿有空在二郎这里住? 平白闲着一个好好的屋子,将人赶出去,以后还怎么替二郎管家?” 这话也有道理。 “行了,咱们宅子也都看了,二郎过得好,咱们也就都放心了。二郎啊,秀娘啥时候回来,我这都想秀娘了。” 林立忙道:“快了。” 正说着,外边传来脚步声,接着就是秀娘欢快的声音:“爹、娘,你们来了!” 房门推开,秀娘跑进来:“爹,娘,哥,嫂子。” 又看向林立,“二郎,我回来了。” 林立都已经站起来,拉着秀娘的手握握:“冷没,怎么去了一天。” “盘账啊,所有要带着的东西都要记下来,事太多了。”秀娘手里还拿着账本,“我先放屋里去。” 她虽然和林立有个共用的小书房,但是还习惯把账本放在卧室里。 林立就道:“快放了,出来吃饭。” 王氏和李氏都往外看一眼,房门关着,没见到谁跟着进来。 餐厅是在中院的房间,待一家人过去,马上上菜。 这次没做徐师傅最拿手的烤羊腿,先上的一大盘子红烧羊蝎子。 羊蝎子是用了羊身上整个一条脊骨,带着完整的羊骨髓。 先清水焯去血水,再用林家秘制的豆油炒香葱姜八角香叶还有好几种调料,再加上焯水的羊蝎子炒了。 另外起锅用白糖炒糖色,再倒入翻炒过的羊蝎子,加了黄酒去腥,添水焖煮了接近一个半时辰,再加上藕块,再炖煮了两刻钟。 起锅的时候,再撒了翠绿的葱花,端上来就香味扑鼻。 林家几人全都瞪大了眼睛,王氏道:“这是啥子,闻着这么香。” 林立笑道:“学名羊蝎子,就是羊身上的一条骨头,别光看着,动筷,吃啊。” 大家都一人夹了一筷子,秀娘给林立也夹了一块。 林立夹了回去道:“我今天跟着在厨房里呆了一天,闻了一天羊肉的味道,现在可一口都吃不下去了。” 桌上的人都笑了,李氏道:“二弟,那你只看着不吃了?” 林立道:“等会要厨房给做碗酸辣汤喝就够了。” 在吃上,谁也不会勉强林立的,都怕他胃肠不适应,因此谁也没有劝,就是秀娘马上要站起来。 林立拉着她道:“吃你的,和厨房都说好了。” 在林立看来,羊蝎子还缺少最重要的调味品就是酱油,不过林家这几人吃的却开怀,直呼好吃。 也是,这年头没有几家吃得起白糖的,做肉的时候用白糖炒出糖色的,也没有传开。 再加上羊肉新鲜,羊蝎子本身味道就鲜美。 紫苏跟着端来第二道菜,香烤肋排。 这肋排是用调料煨出来的,再放到陶锅里煮,待到汁水都收干了之后,架在炭火炉上,将表皮全烤干了,再撒一层磨成粉的调味品。 也还是因为这宅子里厨房没有烤炉,不然,就直接烤了。 一人两根,吃完这两根羊肋条,大家的肚子就半饱了。 这时候上的第三道菜,其实就是主食了,是每人一碗羊汤,还有一盘子回头,只有林立碗里是酸辣汤。 只因为今天尝试的就是这几种,就是这般,一整头羊都不够分的。 前院还有几个大小伙子,再加上老周家这些人。 不过回头所有人都有,羊汤也管够,但是只有主人家这一桌有另外两个主菜了。 林父一直没有怎么说话,快吃完了才说:“二郎,你银子够吗,不够,你娘那里有。” 林立笑起来:“爹,我这是在试验新菜品,家里不是天天都这么吃的。 也是因为爹娘来了,才这么准备的。银子啊,你和娘自己留着,你们儿子我这,最不缺的就是银子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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