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枭雄_第150章 真有天才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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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风寒,林立足足在床上躺了三天,吓得秀娘都要通知公婆去了。
  还是林立心里有数,没有让秀娘告诉任何人。
  不过到底是错过了村子里第二次对孩子们背书的考试。
  还是秀娘代表林立参加的,回来学了那些孩子们的背书,很是羡慕。
  秀娘也将三字经里的字都认识了,很多都能写下来。
  四则混合运算也熟悉了,还和酒楼的掌柜学会了算盘,俨然是个女账房。
  林立能下了床,但还是不能跑步锻炼,方煜清晨锻炼了之后,就来找林立吃早饭。
  方煜的胃口羡慕死林立了,他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胃口就小。
  好容易之前锻炼出一点,这一病,又都吃不下什么了。
  遵照医嘱,他还只能吃点清淡的,天天豆腐脑、鸡蛋糕、小馄饨,就是羊肉包子都吃不上。
  “这就是童子功的好处,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记事起我就没病过。”
  方煜大口地吃了一个包子,“林兄,等你好了,和我练功吧,虽然你没了童子功,但强身健体也问题不大。”
  林立笑着喝口豆腐脑道:“我能跑步打拳就可以了,也不考武状元。”
  “你也不考文状元啊。”
  这几天熟了,方煜知道林立不打算再走科举的路子了。
  也没觉得怎么可惜。
  大夏并不打压商人,经商也不是丢人的事情。
  林立摇着头:“我那场大病之后,学过的东西都差不多还给先生了。”
  方煜惊诧了下,“所以你才不进学了?”
  林立点点头:“想着赚点钱,给村子做点贡献,自己也过点好日子。”
  方煜挑着眉头:“林兄岂是赚点钱,简直是大刀阔斧。”
  林立并不谦虚:“大概是命运给我关上了一扇窗,又为我打开了一道门吧。”
  这个世界里,据林立所知,与他了解的古代有的地方平行,有的地方却不一样。
  比如说这里有道教,没有佛教,而道教似乎也并不广泛传播。
  至于上帝,更是没有人听说过。
  林立的这个说辞让方煜很是惊讶,他品味了下,又抓了个包子道:“林兄这话,很有道理。”
  将包子整个塞嘴里几口就咽下之后道:“我大哥生性就不喜欢舞枪弄棒。
  若不是君子六艺中有骑射,他连马都不想骑,箭也不愿意练习。
  不过就像你说的,他也刻苦练习了,马还勉强骑得。
  他要是练习箭法,百步之内,没有人敢近前。”
  林立听得笑起来:“方二少,你这是夸张?”
  “不是夸张。林兄你不知道我大哥,一手好字谁不称赞?
  当初第一次下考场,就是童生榜首,第二年乡试,先生本来是让他试试的,结果就是榜首。
  要不是先生压着,希望我大哥日后能连中三元,去年就要进京赶考了。”
  琳琳肃然起敬:“令兄如此人才。”
  方煜与有荣焉,自豪地道:“那是。”
  林立心生羡慕,问道:“令兄可是有过目不忘之才。”
  据林立了解,古代还真有过目不忘的,真是看一眼就能记住的。
  现代也有记性特别好的。
  当初大学之后,他就有个学长,对数字特别敏感,任何数字,看一眼就记住,几天都不忘记。
  若是想要一辈子不忘,看两眼就够了。
  他都要羡慕死了。
  方煜点头:“不说过目不忘也差不多,反正,先生教的一遍就可以了。”
  林立问道:“你呢,有没有也这样。”
  “我?我对拳脚差不多吧,但没有到我大哥那个地步。
  一遍只能形似,要想神似,还要下功夫。”方煜道。
  林立肃然起敬:“佩服。”
  方煜笑着道:“这几日我把你那套拳术琢磨过了。你那套拳术还不够狠。
  不过活捉、缴获对手兵器上,还很有可取之处。等你好了,咱们再切磋切磋。”
  林立苦笑道:“你才学会就能背摔我,琢磨几天了,在你手里我能过一招?”
  方煜想想,又打量下林立道:“你这身板,一招也过不去。”
  林立对自己一向有自知之明,并不觉得方煜这话唐突。
  他点头道:“就是,我一招都过不去,和你比拳脚,自己找虐受吗?不比。”
  方煜无所谓道:“不比也成,咱们还可以打猎去——你可快点好。
  这都入冬了,等下了雪,山里傻狍子,梅花鹿都出来了。
  运气好还能遇到狼群。你箭术好,打猎正需要箭术好的。”
  林立答应着:“我尽快好,争取下雪之前,能跑能跳。”
  两人哈哈大笑起来。
  方煜很喜欢林立。
  当日听说那炝炒菜心是酒楼的老板发明的,就对这老板好奇起来。
  待见到只是个比他大不上多少的秀才的时候,还没有生出什么想法。
  等到一起喝花酒,就发现林立是第一次见识到花楼花酒。
  想来这般年纪,看到这等女子舞蹈,要么面红耳赤,眼神躲闪不敢落下。
  要么就会赤裸裸地盯着,心内不知道要有何想。
  林立却是大大方方看着,舞蹈到精妙的地方,并不吝啬鼓掌。
  酒量分明不高,但也没有推拒和勉强之意。
  还竟然下楼先要去结账。
  大家都在他家酒楼里吃了一顿,他结账也没声张,仿佛很自然理所当然的。
  方煜出门在外呼朋唤友,身边人大多是跟着他蹭吃蹭喝的。
  他不差银子,也就从来不计较,但并不等于不懂这些。
  一面之缘,他哪里能吃了林立一顿再吃第二顿。
  正巧手里有个用不着的摆件,觉得林立这人还可教,就随手送了。
  这几天的接触,越发觉得结交对了。
  不由就问起来:“林兄,那日的花酒,你如何要先行结账?”
  林立想了下才想起花酒那事,笑着说道:“那天要么是读书人,要么是方二少这般习武之人。
  我读过书,知道读书是很费银子的,习武想必也更费银子。
  我现今做了生意,手头还宽绰,哪里能让大家破费了。
  再者,结交了新朋友,心里也高兴。”
  方煜擦了手,站起来:“我说呢。瞧着林兄也不是那等逢迎之人。”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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