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大夏的三年时间,林立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 虽然每几个月就有书信往来,但也并未事无巨细都会告知于他。 林立心情复杂地将纸币和硬币收入怀中,离开银行的时候,不由又回头看了一眼,才恍然,玻璃已经几乎全面普及了。 他都忽略了银行内明亮的光线。 小城内最繁华的街道也相对冷清,但有大夏中央银行分行,有镇北镖局分局,有写着豆腐脑、油条的早点铺子,竟然还看到林氏蛋糕铺子。 而临近的一条街面上,还有一座希望小学,正赶上课间,男孩子女孩子都有,都穿得很干净,脸上肉乎乎的。 林立站在学校的外边,脸上不由地也露出笑容来。 这才是大夏啊,这才是他心目中的太平盛世啊。 林立终于能放缓了步伐,每到一处,开始在茶馆里、酒楼内流连,听听茶馆里说书先生的故事,与食客或者是掌柜闲聊几句。 他换了富家子弟的服饰,身边明显跟着的护卫并不打扰,自然有雍容的气度。 身在高位才会有的虚怀若谷,让他格外平易近人,不论是食客还是掌柜的、伙计,都愿意与他多说几句。 生活正在越来越好,虽然还是有不足。 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连绵了三天,还是让林立看到了不足。 城池还好说,地势稍高,只有低洼处进了雨水,百姓们早已经习惯,并没有影响生活。 然而城外靠近山林处,却形成了一股小型的洪水,湮没了几个村落之间的通道。 经过询问林立才得知,大家对这种情况早就习以为常了。 “过了雨季就好了,今天还没到真正雨季的时候呢。” “每年都是这样的,雨水不进屋子就不算大,没事的。” “要一连下半个月呢,最高的时候水涨这么高的,没事,几天就退下去了。” 这就是大夏淳朴的百姓,他们没有埋怨任何人,而是心平气和地对待眼前的一切。 “一年比一年要好呢,以前啊都是泥土屋子,茅草房顶,下了大雨都要冲倒的,要重新建的。 现在好了,都是砖房,瓦屋顶,漏水都少呢。” 这一切有他的功劳啊,虽然普通百姓并不知道,但林立的心里满是知足。 很多时候,人并不需要所有人都对你感恩戴德的。 越往北去,砖瓦房就越多,城镇越大,建筑的规模也就越庞大,富裕的人似乎也越多。 在一个城池内,林立竟然见到了一座“仙境水域”,入内才知道,也是一座集餐饮、洗浴、玩乐为一体的“休闲中心”。 只不过这个仙境水域最主要的娱乐手段,是青楼。 在这里,林立见识到了什么是一掷千金。 果然,任何社会发展起来,都会有贫富两极分化。 他希望的所有百姓都过上富裕的生活,是不可能存在的。 即便是前世。 他也生出种与现在的大夏有些脱节的感觉来。 林立再一次加快脚程,终于,他看到了京城高高的围墙,也终于,他可以光明正大地以“镇国大将军”的身份进入城池。 他在城外三里远的地方停下了。 他虽然没有带领兵马回到京城,但也必须奉诏,才能进入京城。 林立重新穿戴了大将军的铠甲,好好整理了自己的仪容,准备迎接圣旨。 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远远地看到一亮排场很大的马车沿着官路驶来,一时他竟然有些恍惚。 他见过这辆马车,难道是……夏云泽。 当护卫队高举着旌旗站在马车两侧的时候,掀开的车帘内,同时露出了夏云泽和小桃华的身影。 林立的视线快速从夏云泽身上掠过,落在他的小桃华身上。 三年时间,小桃华出落得完全是个大姑娘了,他竟然有些不敢认识了。 林立怔然地上前,他依稀还记得要与夏云泽行礼,他身着将军铠甲,不能行全礼。 他的视线终于从小桃华身上移开,落在夏云泽的身上。 “臣拜见陛下。”林立单膝跪地。 “勉之。”夏云泽跳下马车,亲自扶起了林立,“勉之,你回来了。” 君臣二人的手紧紧相握。 “父亲。”小桃华跳下马车,给林立行礼。 “乖。”林立的眼眶没来由地酸了下,他一只手还握着夏云泽的手,另一只手抬起,半晌才在小桃华的头顶轻轻摸了摸。 “都大姑娘了,这么高了。” 夏云泽的马车很大,三个人同坐,也很宽敞。 “从接到你的信,朕就盼着你回来,你终于回来了。”夏云泽笑着,亲手给林立倒了半杯茶。 “臣从天竺来,日夜兼程,到了大夏境内才敢稍许放松,才有终于回家的感觉。”林立双手接过茶盏。 夏云泽点头:“你回来了就好,朕还真担心你一冲动,就亲自乘船入海呢。” 林立笑道:“臣是想有这个冲动了,不过风府给拦住了。陛下你不知道,臣如今还要被风府管着呢。” 这当然是玩笑话了,也是在告诉夏云泽,风府一直在护卫着他。 夏云泽再点头:“有风府出海,你放心好了。这一次你可要多在京城住一段时间,大小姐也很想你的。” 大小姐这个称呼让林立有些恍惚,他再一次看向他的女儿。 小桃华十岁了,不,虚岁已经十一岁了,她坐在夏云泽的身边,恬静美好得和她的年龄极不相称。 甚至也看不出她才十岁,小桃华的脸上,虽然那还未脱去婴儿肥,但是看起来已经没有稚嫩的感觉了。 “父亲。”小桃华轻轻地呼唤了一声。 “小……桃华,你长大了。”林立也轻轻地说道。 “都三年了,可不都长大了,勉之,你还不知道吧,小桃华已经在户部历练三个月了,如今可担得起户部五品郎中的。”夏云泽道。 林立的眉梢一下子挑起来:“在户部历练?”biqubao.com 夏云泽点头:“是的,朕打算让小桃华在六部都走走,熟悉熟悉六部的业务,怎么,担心你宝贝女儿累到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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