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无需说明,夏云泽这么一点,林立立刻就明白了。 他认真地想想道:“臣与丹木有联姻之实,按照羌人习俗,只要丹木所生,都是臣的儿子,臣既然娶了丹木,认这个儿子就是应该的,不委屈。” 夏云泽举着拳头挡在口边咳嗽了下,放下拳头道:“还有个事情,丹木半年前又生了一子。” 林立一下子怔住了,半张着口道:“啊?又生一子?男孩?” 夏云泽点点头:“男孩。” 林立半天才长长地吸了口气,伸手摸摸头顶,这头顶上可真是绿油油的青翠大草原了。 “一个也是,二个也是,臣产业多,不差多养几个孩子。” 这话说得简直是无奈又无奈了。 夏云泽道:“朕知道是委屈了你,不过眼下还不是和离的时候。” 林立无可奈何地摇摇头。 沉默了一会,林立道:“陛下,臣也有一事。” “何事?”夏云泽道。 “小桃华的事情。”林立之前在书房外走神,就是想着小桃华的事情。 “陛下待小桃华情同父子,然小桃华终究是个女孩子,入户部就有些玩笑了。” 夏云泽眉头一皱:“朕记得妇女能顶半边天这句话就是勉之你提出来的,让女孩子入学堂学习,也是你坚持下才实施的。 朕已经颁布了,女子也可以参加科考,今年第一批参加童生试的生员们,女子占了二成。 考中童生的,女子占十中有三,朕特别听了监考官的汇报,以他们的眼光看,这些女子考中秀才的可能,十中要有过半。 桃华在童生考试中,名列魁首,下个月就要参加小考,一定能成为女秀才。 桃华年纪虽小,然勉之你也是十五岁就中秀才。 桃华是朕亲自培养的,十二岁中秀才也应该。你若是说桃华未曾中举,就入户部不合规矩,朕还觉得合理。 怎么会以女子为由,来说桃华不能入户部历练?” 林立的脸微微涨红,被夏云泽这番话说得无话可说。 夏云泽审视着林立道:“还是,你其实并非这般意思?” 林立道:“陛下,臣不知道该如何说。” 夏云泽哪里不知道林立是如何想的,他难得地沉默了一会,才开口道:“勉之,朕有意让你做国丈,如何?” 林立早有精神准备,闻言也是心突地一跳。 “陛下,小桃华才十……二。” 夏云泽温和地道:“朕会等桃华过了及笈之后,再与卿提亲。那时朕三十有二,也是年富力强之时。” 林立按按胸膛:“京中贵女很多,才女也不少,陛下何故一定要娶小桃华。” 夏云泽微微一笑:“朕也是男人,有心仪之人,也是寻常。” 林立摇摇头:“小桃华自小就来到陛下身边,陛下待她一直如子侄,臣以为,陛下早就将小桃华当做女儿看待。” 夏云泽审视了林立一会才道:“所以,你一直让小桃华唤朕为皇伯伯。 可朕已经将小桃华培养得这般出色,普天之下,有朕做对比,还有哪位男子能入得了小桃华的眼?” 林立不由得再打量夏云泽。 不得不说,夏云泽有这番自信是应该的。 身为帝王,并没有让他养成养尊处优的习惯,从他的身材上看,夏云泽应该没有间断过锻炼身体。 且作为帝王,他遗传了先帝和先皇后的好相貌,且三十岁的男人最是成熟,这种集威严与儒雅为一体的英俊外貌,最是吸引女孩子。 还有帝王身份的加持,还有朝夕相处,关键,夏云泽并无后宫。 还有一点最最重要的就是,大夏这时代一点一点地也不封建,别说没有血缘关系、实际辈分差距了,就是亲表兄妹也可以婚嫁。 至于年龄大上二十岁左右的,根本就不算事。 “勉之,朕不会强求小桃华的,但朕只尊重小桃华的意见,对你,朕只是通知。” 夏云泽这话说得温和,但语气上不容置疑。 “如果小桃华不同意呢?”林立脱口而出。 “那朕就收小桃华为义女。” 林立真正地目瞪口呆了,他完全不懂夏云泽这个古代人的脑回路了。 不成夫妻就成父子?这都什么和什么? 此刻,林立深深地感受到一道巨大的鸿沟横亘在他和夏云泽面前,他张张口,然后彻底败下阵来。 无话可说,完全无话可说。 不对,有话说。 “那陛下可想过立谁为后?陛下虽然春秋正盛,然大夏江山越来越大,继承人也要培养的。” 夏云泽审视着林立,半晌叹口气:“勉之啊,你要朕如何说呢。” 林立也苦笑道:“陛下,这也是实情啊。” 夏云泽摇摇头,挥挥手道:“大将军旅途劳顿,神思不清,该休息去了。” 林立无奈,也只好站起来告退。 林立也确实累了,他直接住在夏云泽的偏殿内,洗漱之后,倒头就睡,一觉醒来,天已经大亮,一问才知道夏云泽已经上朝去了。 不但夏云泽上朝,就连小桃华也上朝去了。 “大将军,陛下说了,早朝结束,陛下会和大小姐一起在御书房外的偏厅用膳,陛下吩咐了,大将军醒了可以先用早膳,若是醒得晚了,就一起去御书房用膳。” 林立再一问时间,若无拖延,还有不到半个时辰早朝结束,便等着与小桃华一起用膳。 洗漱之后,在院子里打了一套拳,活动活动手脚,便往御书房走去,半路上就看到小桃华与夏云泽一起走来,两人边走还边说着什么。 林立特别观察了下,两人神情都很认真,怎么也看不出暧昧来。 夏云泽先道:“勉之你来得正好,早朝时候李云秋送来了战报,发羌最后一个领主也已经伏诛,同时也送来了最新的发羌舆图。 我大夏的舆图又要重新订正补充了。” 林立也是一喜:“恭喜陛下,贺喜陛下。” 小桃华在旁边说道:“还有一件事情呢,王成太守也送来信件,飞艇已经试飞成功了,飞机也在调试阶段,很快就要试飞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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