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难领着慧空和慧能,垂头丧气的离去。 就在这时,半躺在蒲团上的华伦口中发出一阵咳嗽声来,哈米德急忙走了过去。 华伦睁开眼睛来,他第一眼就看到了站在他旁边的纳伊,一骨碌站了起来,快速的走到纳伊身边。 哈米德满脸的尴尬,怔在原地。刚醒来对老子视而不见,直接去了女朋友身边,这个儿子真是太不给他这个老父亲面子了。 华伦去抓纳伊的手,纳伊往后退了退躲开了,冲着华伦摇了摇头道:“华伦,我今天是来给你说分手的,咱们真的不合适在一起,从今以后我们只是普通朋友。” “为什么,纳伊?”华伦神色痛苦。 “还能为什么,我们就不是一个等级的,我的身份离你差的太远,根本不适合在一起,你去找个名门望族的千金吧。” 华伦回头看了看父亲哈米德和哥哥沃伦,知道是他们两个做的好事,华伦冷冷道:“父亲,哥,难道我就不能爱上一个贫民窟女人吗?” 哈米德和沃伦没有说话,他们同时看向纳伊,有些事让纳伊说出来更有说服力。 纳伊心思敏,一眼就看出了哈米德父子的真实想法。 “华伦,不要怪你父亲和哥哥,这是我自己的决定,和他们无关,就这样吧,从现在这个时刻起,我们已经不是恋人了。” 纳伊说,脸上充满痛苦神色。 见纳伊如此明事理,加上她刚才敢站出来直面天众寺院的阿难,足证她是位有魄力的女人。 唯一不行的就是身份了。 “哈米德先生,身份地位就这么重要吗?”楚风问。 “在孔雀国很重要,我也没有办法。”哈米德说道,乔汗家族娶个贫民窟的女人,以后在整个商界都抬不起头来。 忽然,电梯的门打开了,只见保镖辛格急匆匆的走了进来,手中还拿着请帖一类的东西。 辛格直接走到哈米德身前。 “老家主,这是天众神下达的神令,让你立即赶到天众寺院。” “知道了。”哈米德面无表情,将神令拿了过来,冲着楚风晃了晃道:“天众神怒了,这是给我下达了神令把我叫过去,他要好好的教训我一顿。看来这一难,我是在劫难逃了。” 楚风道:“哈米德先生,还是那句话,你将所有的罪过都推到我身上就对了,有什么事,让天众神都来找我。” 哈米德拉住了楚风的手,虽然和楚风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是楚风懂佛学,刚才又帮他怼天众寺院的阿难,这样的人值得交往。 “楚先生,我还是那句话,天众寺院不仅仅是一座寺院那么简单,它还有别的很深的背景,能不招惹就别招惹。” 楚风一脸无所谓,笑道:“我刚才把阿难等人虐的很惨,还骂天众神是狗屁。无论如何,这个天众寺院也不会放过我了,走吧,我们一起去天众寺院走一趟。” “楚先生,你真的要去天众寺院?”哈米德问。 “我自然不是开玩笑。哈米德先生,我们远道而来,连个车都没有,麻烦你给安排辆车吧。”楚风说。 哈米德算看出来了,这个楚风真的要去挑战天众神。 他到底是谁啊,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胆子? 如今彻底得罪了天众神,就算没有楚风,天众寺院也会将他叫过去,到时免不了一顿羞辱。 现在只能相信楚风了。 “好吧,楚先生,我就和你一块过去,我再警告你一句,天众神真的不好惹。” “我知道不好惹,但是我已经惹到底了,也不在乎多惹这一回了,走吧,我们去众寺院。” 由于人数众多,哈米德特意将他的房车开了出来,拉着众人直奔天众寺院。 天众寺院坐落在巴特那市的东北角,历史上由于战乱,天众寺院曾被毁过一回,如今的天众寺院是重建的。 就算如此也无法掩盖它的规模。 总建筑面积达一万多平方米,由三大圣殿、无数小殿组成。 众人走进寺院内,里面梵音渺渺,青灯古佛,处处充斥着佛家气息。 一座单檐九脊顶方形楼阁矗立在面前,修建的蔚为壮观。 方形楼阁前的汉白玉上有一圈精美的浮雕,都是狮身人面像。 哈米德就站在楚风面前,楚风道“这是朱罗国时期的雕像风格。” 哈米德满脸惊奇道:“你竟然连朱罗国都知道,太不可思议了。” “朱罗国是这片土地上一个古老的王国,我略知一二而已。” 前面大殿的名字叫天众大殿,大殿前左右对称,各竖立着一根石柱。 哈米德问道:“楚先生,虽然和你认识不久,但是我看出来你见多识广,我问一下,这两根石柱是什么意思?” “哈米德先生,你是孔雀国人,难道你不知道这石柱是什么?”楚风反问。 “楚先生,虽然我来天众寺院已经很多次了,每回都从这两根方柱面前过,但我真的不认识。” 楚风笑道:“哈米德先生,恐怕要让你失望了,其实我也不懂这是什么柱。更何况,柱子上还有很多的石雕。不如就让纳伊给我们介绍一下吧。” 所有人的眼光都看向纳伊,等着她回答。 纳伊道:“你们问我还真是问对人了,我还真的知道这两根柱子,它叫辉绿岩方柱。至于上面的浮雕,它们记录的都是古孔雀国的神话故事。第一幅是湿婆立像,第二副,象鳄争斗。第三幅……” 纳伊一幅一幅的说了下去,楚风点了点头,刚才纳伊说的,的确是古孔雀国的神话故事。 众人穿过辉绿岩方柱,又穿过一座大殿,眼前的景象豁然开朗。 映入众人面前的是一片空地,空地上竖立着石桩,圆柱、方柱、楞梭柱、蟠龙柱等各类柱子近百根。 几人立在石柱下面,为首的正是被楚风教训过的阿难。 阿难冷冷的盯着楚风道:“我真的没有想到,你真敢到天众寺院来。” “有什么不敢的,阿难,你别装神弄鬼了,赶紧叫你主子天众神出来。” 阿难冲着楚风摇了摇头,他的脸上充斥着浓浓的鄙夷神色。 “姓楚的,就你的身份,根本没有资格去见天众神,有本事,你先把这片石桩过了。” 阿难的话音刚落,只见石桩上站了三个人 它们无不是光头金身,就像少林罗汉一样。 直觉告诉众人,这三个人不简单。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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