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厨子忍不住偷偷的夹了一块放在嘴中,羊肉的鲜香刺激着味蕾,有种欲罢不能的感觉涌上心头,不得已狠狠的掐了一下自己的手,才止住疯抢的欲望。 “别愣着了,赶紧上菜,”秦怀柔也不管几个厨子学会多少,直接催促道。 “哦,好的少爷,”厨子们在秦怀柔的催促之中醒过神来,赶忙将做好的菜肴端上餐桌。 秦琼和程咬金二人正在讨论着柴绍攻打梁师都的战役,难得有一个近期发生的战役,正好用在沙盘上重新推演,这着实让这群好战分子过了一把瘾。 “老爷,卢国公,少爷已经将菜做好了,请二位移驾,” 二人讨论的热火朝天的时候就有下人来到书房通知秦琼和程咬金二人过去用餐, “卢国公,我们先去用餐,这可是你侄儿特意孝敬咱们俩的,吃饱了我们再聊柴将军进攻之法。” 程咬金见秦琼这么说了,虽意犹未尽,但也知晓秦怀柔特意邀请他过来品尝羊肉,还给家中送去了两只新宰杀的羊,也是满意至极。 “好,秦二哥,我们先吃饭,吃过再聊,” 二人晃晃悠悠的来到了饭厅,刚进屋,就闻到了羊肉的香气, “什么东西,这么香,”程咬金不仅是一个浑不吝,还是一个吃货,看着桌上摆放的五颜六色的菜肴,不禁食指大动,也顾不得自己的身份,直接抄起筷子夹了一块葱爆羊肉放在嘴里咀嚼了起来。 “嫩、滑、香,”羊肉特有的香味让程咬金深深的陷入其中,恋恋不舍的咽下嘴里的肉,深深的呼出了一口气, “怎么样?卢国公,这菜可还满意?” 秦琼对于程咬金相当了解,看到他品尝的表情,就知道这货被征服了, “好吃,太好吃了,我今天才知道,以前我算是白活了,羊肉竟然能做的这么好吃,给老子上酒,这么好的菜,老子要多喝几碗。” 这程咬金是一口酒,一口肉,吃的不亦乐乎,不得不说习武之人饭量就是大,秦怀柔已经将菜量加大了,等秦琼二人吃完,盘内所剩无几了。 这一顿秦琼吃的也是相当的爽,吃过秦怀柔烹饪之后的羊肉,总感觉身体里暖洋洋的,不禁感叹这羊肉真不愧是温补之物啊。 而程咬金没收住,喝多了,秦琼只得安排人将他抬到客房,顺便安排下人通知一下卢国公夫人,等卢国公醒酒之后再回府。 二人自有胡国公府上下人伺候,秦怀柔带着秦方张贝二人来到了西市,先去了自家的大唐商会店铺巡视了一番, 如今粮食的价格被秦怀柔成功的维持在十文一斗,各大粮商也不得不跟随秦怀柔的价格。 虽然各大粮商不甘心,自从王安暗中派出巢湖帮的人不是莫名其妙的消失,就是被程处默带着禁卫军抓走,使得他们但短期内不敢做出太出格的事情。 西市不愧是唐朝贸易的一个窗口,随处可见一些黄头发蓝眼睛的番邦异人,甚至还有一些黑皮肤的昆仑奴。 自从大唐的一些王公贵族喜欢购买一些昆仑奴来充当劳力,也造就了奴隶贩子的产生,几乎每次西域人带来的昆仑奴一到西市就被抢购一空。 秦怀柔几人在西市上缓缓的向前走着,目标很明确,专门到一些西域人的摊上去。 “少爷,那边有卖寒瓜的,买两个回去吃吃吧,”秦方看到有西域人在摆摊卖寒瓜,便提醒秦怀柔买两个回去,这东西吃起来可是凉爽的很呢。biqubao.com “哪里?快带我过去,”这个时候已经到了盛夏,鬼天气热的很,秦怀柔也是走的有些渴了, “店家,你这寒瓜怎么卖的,”来到卖寒瓜的摊位上,秦方开口问道, 这个摊主是一个高大的西域人,面前摆着几个寒瓜,因为路途遥远,每次运到中原的数量不多,也就造成了寒瓜价格居高不下。 “这位贵人,要买寒瓜啊,这算你们来着了,小的今天早上刚到这里,十贯钱一个,贵人来几个?” “你这是抢钱啊,我记得以前也就三五贯钱,”秦方听到对方开口就是十贯钱,直接炸毛了, “贵人勿怪,这可不怪小的,要放在以往,贵人给个三五贯,小的就卖你们,可今日不同往日啊,贵国前两个月在梁师都那里发生了战争,不得已我们只好绕道,带来的寒瓜损失过半,不得已才提价。” “好了,秦方,十贯而已,给他便是,对了,店家你这里可有其他新奇的东西啊,”秦怀柔被太阳晒得难受,懒得让秦方讨价还价了,何况十贯钱对于他来说不算什么。 “不知贵人想要什么新奇的东西呢?” 秦怀柔一听,看样子这个西域人是有东西啊,顿时来了兴趣,“你有什么都拿出来让本少爷看看,有看中的自然少不了你的好处,” “好东西自然有,不过这几个寒瓜你们的都买下来,才能给你们看,”这西域人精明的很,看到秦怀柔不差钱,连忙顺杆爬。 “好,依了你,包起来吧,免得一会弄回去碎掉就可惜了,” “好嘞,”说完就用寒瓜底下的麻布包了起来, 秦怀柔见到店家掀起麻布露出了一团白花花的东西,“棉花,好大的一团,目测至少的有十多斤,” 便不动声色的问道:“店家,麻布下面的可是保护寒瓜在运输过程中不被震碎的东西啊?” “贵人好眼力,本来想用一些毛皮来充当,但实在是毛皮价格太贵,不划算,何况这白叠子在我的家乡漫山遍野都是,还不用花钱。” “这样啊,那你将这白叠子一起给我们吧,省的麻布包裹不严,” “那可不成,这白叠子我还准备用来包裹瓷器带回家乡去卖呢,如果贵人实在想要,得加钱,五十文,哦不,一百文钱就给你,” 这店家见风使舵的本领炉火纯青,见秦怀柔对白叠子感兴趣,立马坐地起价。 “怕了你了,秦方,给他一百文,用这些白叠子把寒瓜抱起来送回府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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