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孝恭本来见到魏征在这里,他开始就没好意思上前,在他的想法当中,他认为他这个礼部是一个花钱的衙门,连李世民想赏赐那些大臣都被魏征怼了,自己还是老实的在后面眯着得了。 但是后来,他见整个话风转变了,那他还等啥,腰包不鼓,这次年末的朝会他怎么能做到让所有人满意。 “要是魏大人反对的话,某就是自掏腰包也行的,” 这给魏征气的,吹胡子瞪眼的,这明明就是在欺负人嘛,你们一堆人人欺负魏某人一个,我就是再能怼,也怼不过你们一群啊, 就这样,嘻嘻哈哈的君臣对话结束了,几人纷纷告退离开, 等众人走后,李世民才放声大笑起来,今天他可是真的比较爽,不仅保住了自己的私人腰包,还顺带着能让魏征哑火。 “恭喜陛下,”孙升见证了整个过程,当时他就极力憋着,此刻终于轮到他来为老板表忠心了, “哈哈,老孙啊,你也看到了,不是朕不赞同魏征的意见,而是人心所向啊,” 李世民前几日就有这个打算,但他也怕魏征起幺蛾子,才一拖再拖,直到今日才算提出来,他也没想到结果是如此的美妙,所有人都期待自己的恩宠,想想做梦都能笑出来, “陛下英明神武,即使没有这些奖赏,奴婢认为那些朝中大臣也会尽心尽力替陛下您办好所有的差事,” 孙内侍的话让李世民也是龙颜大悦:“你倒是会说话,那你来说说,朕凭什么能让那些大臣如此啊,” 孙内侍见李世民如此高兴,赶忙捧着说道:“陛下乃千年难遇的明君,您就像那黑夜里的灯笼一般,指引着我们,奴婢每次替陛下到各位大臣家办事,哪个不是以蒙得圣恩为荣啊,平日里陛下多夸赞一句,都够那些大臣们开心好几天的了。” 李世民呵呵一笑:“有这么夸张么?” “当然了,咱就说今年秦怀柔弄出来的那些东西为什么在前朝没有出现?虽然都讲良禽择木而栖,但没有陛下给这神物机会,它也不可能降临在大唐,这不正是彰显皇恩浩荡么,” 孙内侍的一顿马屁拍的李世民这个爽,要说李世民将大唐国内的仗都打完了,该好好享受了,但他却关起门,读起书,做起了皇帝,为的不就是千古留名么。 高兴归高兴,但他也没有因为孙内侍的几句马屁拍的找不到北:“孙内侍啊,你这样说,要是让魏征那老匹夫知道了,定然会弹劾你,连带着朕都要落得一个亲近巧言谄媚之人的罪过,” 孙内侍一听,噗通一下跪在了地上:“陛下,那些大臣天天在朝堂之上对陛下劝柬,陛下连一些细微动作都不能随心所欲,而奴婢乃陛下贴身的奴才,要是再不顺从陛下一些,陛下虽为天子,那还有什么乐趣呢,何况奴婢说的都是大实话啊。” “哈哈哈,”这话算是引起了李世民的共鸣,他都记不清楚了,有多少次在朝堂之上被那些大臣因各种理由来劝柬,就是没事都能在鸡蛋里挑出骨头来,尤其那魏征老匹夫最可恨。 “咦,老孙,朕怎么没发现,最近你好像胖了一圈啊,看来最近你吃的不错啊,你的年终赏赐没了,” 说着说着,李世民发现孙升今日竟然比往日魁梧了不少,他并没发现孙升里面穿的那件棉衣,半开玩笑的说道, 孙升知道李世民误会了自己,一脸幽怨的说道:“陛下,这个您可不厚道了,奴婢可是您最忠心的奴才啊,少了谁的也不能少了我的啊,” “奴婢变得胖了,不是因为吃的多,而是因为这件衣服,”说完,孙内侍将穿在外面的常服脱了下来,让李世民看清楚里面的穿着, 一件短衣紧袖的棉袄呈现在李世民的眼前,在李世民眼中自是奇丑无比,但还是忍不住好奇的摸了摸, “咦,感觉挺暖和的样子,这是什么?难道今年的冬衣你没分到么?”一连问出了好几个疑问, “回陛下,冬衣领过了,这不是长安县子见奴婢整天陪着陛下,要是哪天奴婢冻倒了,耽误了陛下的传唤就不好了,就弄了这件用棉花做的衣服给了我,还别说,穿上之后,奴婢都感觉不到寒风了,” 孙升虽然因为同秦怀柔走得近被李世民敲打过,但这次他可不怎么担心,李世民也说过,钱可以照拿,话不能乱说,这次他可没说任何话,打死他也不说当时揍秦怀柔的时候对着行刑的内官点头的事情。 “又是这个小子,”李世民看了一眼孙内官,接着说道:“这件衣服的确挺保暖的,就是丑了点,” “陛下,长安县子还说了这个叫棉袄,下面还有一条棉裤,丑是丑了点,不过穿上这个活动起来还的确比穿那些长衫灵活了不少,” “灵活还能当饭吃,还不是一丑毁所有,”李世民生气的说道, “当饭那肯定不能了,不过他还说了一句顺口溜,叫什么‘大棉袄,二棉裤,里面是棉花外面裹着布,” “形容的倒是挺贴切,”孙升提到秦怀柔说的这个顺口溜,把李世民也逗乐了,“哼,哪天等朕见到这个臭小子了,定然要他好看,” “陛下,依奴婢看来,秦怀柔的确是欠敲打,等奴婢见到了他,定然先点一点他,等到他将这个棉衣给陛下弄一套之后,陛下您再收拾他也不迟,” “这么丑的朕可不要,” “奴婢知道了,若是那秦怀柔弄得难看,陛下就多打他几板子,要是好看,就少打几板子,” “哈哈,你这个阉货倒是会说,行,你看着办吧,”李世民此时还没有意识到这个棉衣最大的好处呢,要是他联想到,估计就不会再有揍秦怀柔的冲动了,这也不怪他,就是因为今天他太高兴了,再加上孙升的马屁拍的舒服。 “奴婢这也是跟随陛下久了,沾了陛下的龙气,自然而然就灵透了许多呢,”孙内官又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马屁拍了过去。 “滚,朕对你这个阉货没兴趣,”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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