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牙行掌柜的亲自来到了翼国公府, “秦公子,除了靠近明德门的那些百姓同意外,其他并不同意,”掌柜的三天的时间并没有谈下来多少,毕竟长安城的人们也要生活的, “有多少?” “几百户而已,其余的都不卖,” “几百户就几百户吧,”秦怀柔想的还是太天真了,不过他也没有过多的悲观,看来还是多宣传一下,只要价格给的高,不愁买不到, “稍后我让秦方和掌柜的去把契约签了,也省的麻烦,”秦怀柔决定先将这些卖的拿到手,后续的慢慢来,这个不可能一下就都到自己的手里, 他去朱雀大街看过了,靠近明德门那几个坊市,建造一些仓库,然后在将那里改造一下,成为一个市场,而且靠近城门及主干道,那么对于西域各国的商人新引力会大很多, 毕竟西市那里成名已久,说是寸土寸金也不为过,很多西域来的商人只能将货物寄卖在一些店内,或者在街边上支起一个摊位,而西市也不过就两个坊市的大小,远远不能满足大唐同其他各国的贸易往来, “惭愧啊,承蒙秦公子抬举,一会我就同贵府上的人将这个契约签了,不过这钱?”掌柜的小心翼翼试探道, “钱在签契约的时候一并支付,” “多谢秦公子,” 对于秦怀柔来说这几百户还是少了,但对于掌柜的来说,这算的上是一桩大买卖了,其中他可以两头抽成,听到秦怀柔给钱痛快,更是有了动力, “那我们赶紧将这个契约签了吧,正好某在衙门里面还有认识人,还好这些人家都隶属于长安县管辖,也省的去两个衙门了,” “有劳了,以后这几个坊市要是再有卖的,还劳烦掌柜的帮忙留意着,” “不敢有劳,”掌柜的拱了拱手,笑呵呵的同秦方去签契约去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秦怀柔竟然将卖掉的粮食都买了住宅,这一下,长安城的百姓又看不懂了,不过不妨碍他们议论和笑骂秦怀柔, 活脱脱的一个败家子, 秦家庄,西山,李渊这里, 自从秦怀柔被炸了之后,李渊有日子没看到秦怀柔了,今日听到秦怀柔这小子在长安城里面挥金如土的买房子,被长安城百姓冠以败家子的美名, 这然让李渊有些坐不住,倒不是说秦怀柔被称为败家子而闹心,而是他觉得这小子背着自己在偷偷的谋划赚钱的事情, “哼,这小子有些过分了,可知道他买的是哪些地方么?” “回陛下,他买的是靠近明德门那里,那里基本上都是一些贫民百姓,依小的看来,那里也不可能再有升值的空间啊,谁不想住的离皇宫近一些啊,” “是啊,这让人有些不解啊,去,将那小子给朕找来,朕要亲自问问他,” “喏,” 领命之后,这人便去安排, “怪哉,怪哉,这小子难道被炸傻了?”李渊自言自语的说道, 不光李渊纳闷,还有着急的呢, 程咬金急匆匆的冲进翼国公府, “秦小子,你给老夫出来,” 原来是程咬金不知道从哪里得到消息说,秦怀柔不仅打着翼国公府的旗号,找牙行买住宅,还把他们卢国公府拉下了水,这如何了得, 要是你秦怀柔买的是那个离皇宫近一点的,或者是李世民要改造的那些坊市,程咬金还不这么来气,可秦怀柔竟然买了明德门周边的坊市内住宅, 那里除了那些寻常百姓之间会有一些买卖,一般的达官贵人绝不会去买,难道你秦怀柔花这么大的力气,到最后有可能差价都转不回来, 秦怀柔听到这个破锣嗓子,就知道程咬金来了,而秦琼丝毫不管秦怀柔所做的事情,他刚探出一个脑袋,就被程咬金发现了, “小子,赶紧过来,同老夫解释一下,不然老夫定然不饶你,” “嘿嘿,原来是程叔叔来了啊,小侄有失远迎,恕罪恕罪,”秦怀柔笑嘻嘻的走了出来,他本来想跑,但想了想自己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啊,再者说来,如果他这次躲了,指不定程咬金会在他这里搜刮什么东西走呢, “少来这套,别和老夫笑嘻嘻的,老夫问你,你究竟怎么想的,去买那些住宅,难道你想赔死么,就算你有这个想法,也别拉着老夫啊,老夫家里男孩多,我还得留着钱给他们说媳妇呢,” “程叔叔不相信我的眼光么?难道认为我这件事赚不到钱?” “哼,你说,你从哪里赚钱?” 程咬金仍然气鼓鼓的,但他更想知道秦怀柔的想法, “程叔叔,既然你我都是这个大唐房地产公司的,而且陛下要进行民居改造,虽然没有确定是哪里,但据我观察,定然是在朱雀大街两侧,” “朱雀大街?” “程叔叔,如今的大唐日渐昌盛,你不觉得朱雀大街有一些窄了么?” “枝节,小三说的对,朱雀大街的确窄了,”这是秦琼走了出来, “秦二哥,你也看好秦小子的做法?” 程咬金不解的问道, “他做的事情,我看不明白,但是我从军事角度上看,朱雀大街有些窄了,现在朱雀大街的宽度不过三十丈而已,如果有心之人怀揣劲弩,你觉得呢?” 秦琼并没有过多的说出什么原因,但程咬金一听就明白了, 想想也是,在大唐的时代,最好的弓箭可以射出七十米,那么在朱雀大街两侧随意一个地方就能埋伏,趁着李世民出行的时候,偷施冷箭? 程咬金都不敢想,估计李世民也想到了这个,但他又不能明说,所以才会有了民居改造的想法, “小子,你有多大的把握是这个原因?” “我可没有阿耶和程叔叔的眼光,我就是觉得朱雀大街太窄,而且一旦有答对人马通过的话,灰尘满天,有失大国风范,所以必须要改造,比如说弄点青砖铺在上面,” “等出征的将军们回来,清脆的马蹄声响彻在朱雀大街,会给长安城百姓多么大的鼓舞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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