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在勾引程咬金,秦怀柔的想法就是,这个海盐要缩小范围,人参与的越少越好,但是对于程咬金,他不能也不敢不让参与, 与其藏着掖着的,还不如大大方方的呢,这样他还能将程处政这小子弄来,这小子绝对一副霸道总裁的范儿, 果然,秦怀柔一提到这个茬,程咬金直接应了下来, “呵呵,亏得我没白疼你,这等好事你没忘记你程叔叔,”程咬金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人总是对一些事情抱有一些情怀,程咬金也不例外,而且这次弄好了这个海盐,他们还能名正言顺的售卖,这可比当初他贩卖私盐安全多了, “你既然这么念着老夫,老夫也得表示一下,刚才听说你要弄一个钱庄,以后我程家所有的商铺进出的银钱都存到你钱庄了,利息什么的给不给无所谓,” “而且,这个海盐生意,你是要钱给钱,要人给人,” 程咬金非常大方, “呵呵,那就多谢程叔叔了,” ...... 几个月后, 渭水河畔,秦怀柔一干人站在岸边,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这里是朝廷的码头,秦怀柔本来想着和李世民索要或者购买这个码头,但是被李世民拒绝了,至于原因就不得而知了,当时李世民显得很神秘, 没办法,秦怀柔只能放下这个念头,不能买,但是可以随便用,自己暂时只有一条船,也够用了,而且要是在短期内,船只无法增加的话,秦怀柔还可以选择陆运的, “怎么样,阿耶,程叔叔,这艘船是不是很大,” “嗯,真的很大,这的能装载多少货物啊,” “这可没计算过,应该很多吧,” 程咬金随口问了一句,但秦怀柔还真的没计算过,反正等他们装货的时候,就知道能装多少了, “大家赶紧把生活物资装上船,装好了,我们就出发,” 秦怀柔指挥着秦家庄一干众人,将一些生活物资装船,毕竟这次走水陆也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虽然船只能够靠岸补给,但是还是多准备一些,自己也方便,何况还带着两位爷,这可得伺候好了, 人多力量大,这些琐碎的事情就被秦怀柔安排的人几个时辰内便弄好了, “阿耶、程叔叔,请登船,” 秦怀柔内心揣着小激动,邀请两位爷登船, 二人也不客气,秦琼率先登上这艘悬挂这秦字旗的大船, “哎,真壮观啊,老夫每每行军打仗的时候,看着军伍之中悬挂着秦家军的旗子,就莫名的骄傲,” “这次在这艘大船上,更感觉到骄傲了,” 秦琼站在将近五层楼高的大船上,看着底下的人,如同在城墙上向下看一般,曾经挥斥方遒同敌人作战的豪情再一次涌上心头, “秦二哥,其实你还真的多出来活动活动,莫要以为我不知道你的身体,虽然连年征战,气血多少有亏,恐怕这两年也被这小子调理的差不多了吧,” 船头上,只有秦琼和程咬金二人站在这里,他们带来的护卫远远的吊在后面, 其实他们也不需要在这里伺候着,毕竟整条船上的人都是两家带来的亲信,根本不可能对二人造成威胁, “呵呵,我又何尝不想呢,但是,我秦琼一生征战,最后跟得陛下,混的了一个国公,但我也知道我的弱点,有的时候不能当断则断,这一点可不像枝节你啊,” 秦琼叹了一口气,就从玄武门之变上来说,他就不如程咬金和尉迟恭那么干脆, 跟着李世民就是霹雳扑棱一顿冲杀,自己总是纠结着什么, 所以最终落得一个同李世民关系疏远的结果,要不是秦怀柔突然间的崛起,李世民根本都想不起来还有自己这号人。 “秦二哥,索幸你家老三这么出色,也算你有福了,”听到自己秦二哥这样说,程咬金哪里不知道秦琼的想法,当初的选择自己也无法扭转秦琼的心里, 毕竟当时的事情也都是临时知晓的, 要说在战场上同敌军作战的话,程咬金还能给秦琼出一些主意,但当时的情况瞬息万变,他也很难办。 毕竟当时也算的是孤注一掷,输了就什么都没有,赢了自然是获得从龙之功, “不说这些了,如今我就准备好好的帮着我家三经营一些事情,至于这个行军打仗的事情,自然交给陛下去吧,” 秦琼放下心中的执念,他觉得现在也没有什么不好的,毕竟秦怀柔说的对,人总是要为自己活着, “嗯,如今我们这一代也逐渐老去,正所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大唐江山是否后继有人,自由陛下操心去吧,” 程咬金这里指的并不是太子的人选,而是秦怀柔曾经提到的话题,那就是能够统领三军的人才, “不错,”秦琼也是赞同程咬金的想法,“枝节,今日老夫高兴,要不要切磋一番啊?” “在这船上?” “不错,” 秦琼也是突发奇想,想着活动活动筋骨,忍不住撺掇起来, 程咬金四下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活动一下?” 随后便唤人将二人的兵器送上来, “给我拿枪,”见人将双锏送上来,秦琼直接拒绝了,程咬金用斧头,秦琼怎么能用双锏呢, 自古一寸长一寸强,秦琼才不会用锏,那绝对是和这个浑不吝自讨苦吃, “去把小郎君喊来,让他看看咱们老秦家的家传绝学,” 耍了一个花枪,秦琼吩咐亲兵将秦怀柔喊来, 得到消息的秦怀柔此刻正在自己的小屋子翘着二郎腿,喝着茶,欣赏着黄河的景色, 听到秦琼喊自己,而且是让自己去看他和程咬金打架,有些莫名其妙, “阿耶今天抽了什么疯?还让我去看?真是不知所以然,我才不去了,我在这里欣赏风景不好么?” “别啊,小郎君你不去我们就没办法看了,毕竟是您家的家传武艺,” 影一等人一听,秦琼要和程咬金切磋武艺,他们立刻了兴趣,他们可是垂涎已久,但是又不能光明正大的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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