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耶,你真想替他们说情么?” 秦怀柔对秦琼这么好说话,也是有些无奈, “额,”秦琼尴尬的摸了摸头,这件事让他一个做老子的求儿子,还被秦怀柔反问回来, 这怎么是一个尴尬了得的, “算了,谁叫你是我阿耶呢,”秦怀柔只好认命,他总不能让秦琼真的低三下四来求自己吧,“不过,我可是有要求的,” “什么要求,秦公子你尽管说来,” 这句话其实本来应该秦琼来说,但被这几个村民抢了话,秦怀柔内心直接将刚才的想法推翻, 本来他想着让这些人和自己签订一个合同,自己管吃管住,让这些人给自己白做工三个月,没有工钱的那种, 等过了三个月后,他们便可以在自己这里拿工钱, 但没想到这些人竟然直接越过了秦琼急切的问自己,自己的老子怎么说都成,可这些人不行, 所以秦怀柔便更换了另一个想法, “我只有一个要求,既然你们是来求我阿耶的,也可以说求我的,那么现在我只有一条路给你们,那么就是你们要签订卖身契,” “只有这样我才能放心将你们收留,不然你们只能另谋高就了,” “哇,谁要签卖身契啊,正好本官过来给你们做一个见证,你们这下连官府都不用去了,” 还不等这些人反应过来,程咬金走了过来,只不过这个官服穿在他的身上多少有一些滑稽, “程叔叔,你这......,”秦怀柔先是指了指程咬金身上的官服,随后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程叔叔,你要是买不起官服,可以找小侄啊,弄了这么一身,难道你过来的路上没有人嘲笑你么?” “哼,他们敢,”程咬金笑骂了一句,“我这不是一个临时上任的么,反正这个官服就是一个代表,合不合身无所谓,重要的是穿在我的身上,那么我就可以代表莱州长史府,” 程咬金一下子就看到了关键点上,说的竟然让秦怀柔无言以对, 只能报以苦笑回应,“那程叔叔公事繁忙,怎么回来了呢?” “呵呵,小子,怎么不欢迎啊,” “小侄可不敢,巴不得您老人家回来呢,”秦怀柔说的有些心口不一,随后他立即修正了一下自己的态度,“正好今天孙升这厮去打猎去了,要是真能猎到野味,程叔叔你就有口福了,” 二人之间谈话让旁边的人看的愣住了, 这大唐的官员这么儿戏么,怎么看起来程咬金还不如王亮靠谱呢,不然怎么一点也不修边幅呢, “你们要签订卖身契么?哈哈,算你们识相,能选中我大侄子当主子,”程咬金上来就将主动权抢到手里, “我等......,” “不要解释,解释什么,刚才远远的就看到你们苦苦的哀求着我大侄子,”程咬金也懒得等他们的解释,直接掏出了大印扔给了秦方, “秦方,这事交给你了,” 秦方一听乐了,这个事情,他可是门清啊,再怎么着,也是有过成熟经验的,要是不信可以去询问魏征啊, 当初秦怀柔气魏征的时候,那两个女子还是他同秦怀柔一起弄过去的, 这些琐事有了秦方来处理,秦怀柔等人直接回去了,他们只需要等结果就行了,想来这些人自然不敢反对, 这里的人一个国公爷、一个暂时充当这里的父母官,更不要说这个比真的还真的假父母官程咬金国公爷的身份了, 人家不光如此,还有圣旨在身上,相当于奉旨办事, 这些人也只好认命了, 等程咬金跟着秦怀柔他们回到房间后, 程咬金神神秘秘的掏出来两张纸,递给了秦怀柔, “小子,看看吧,老夫这次去莱州城可没有闲着哦,” 秦怀柔不明所以,接过来这两张纸一看,一张是一个契约,乃是同莱州城官府之间租赁的契约,另一张则是一张莱州城的区域图, 秦怀柔将上面的文字小声的念了起来,刚念到一半的时候, 秦怀柔忍不住对程咬金竖起了大拇指,“程叔叔,你考虑的太周到了,这样我们就能省去不少事情啊,” 程咬金相当得意,“这个莱州城长史我只不过是临时替代的,没有俸禄,我帮我大侄子开个口子不过分吧,” 秦琼父子俩齐齐点头,“当然不过分了,而且您老人家不是在这张租赁协企契约上写了么,某要交租金的,” “虽然一年要缴纳一百贯多少有些贵了,但是能造福一方百姓,我也认了,” 秦怀柔也开始睁着眼睛说瞎话了,原因就是程咬金这次去莱州城那边,明目张胆的以权谋私,将火岩村周边的地方都以官府的名义租给了秦怀柔,但他留了一个心眼,那就是要花钱, 这样别人就没有办法来抓他们的把柄了, “小侄多谢程叔叔了,不过这件事咱们也得拉孙升下水,有钱大家一起赚吗,” 秦怀柔想的比程咬金细一些,将孙升拉进来,相当于李世民的狗腿子入进来了,照着孙升目前的发展势头,还能继续提高自己的地位, 这也算得上是提前投资了, “有道理,”程咬金一点就透,他当时光顾着想着帮秦怀柔弄到这块地了,根本没想到孙升, 可经过秦怀柔一提醒,他是极力赞同,“还是大侄子聪明,这老孙可是一个好人啊,” “吆,谁在后面夸奴婢呢,都给人弄得不好意思了,嘿嘿,” 要说这人啊,就禁不住念叨,程咬金和秦怀柔刚定下来要拉孙升进来,人家便回来了, 秦怀柔还是受不了孙升那公鸭嗓的笑声,多少还带着一点妩媚, 极力忍着自己的不适,笑眯眯的看着孙升提着两只肥肥的野兔走了进来, “你个阉货,除了我和秦小子,还有别人么,”程咬金可不管这些,听从秦怀柔的建议是一方面,可张口就骂孙升是另一方面, 孙升也不生气,他早就习惯了,而且人家程咬金这是给自己送那些黄白之物的,自己好像除了这个爱好没别的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9_169148/743290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