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风呼啸拍打着土墙,屋内灶坑里炸着火星子。 姜晚婉噗嗤笑出来:“你都不怀疑,是我欺负人?” 沈行疆毫不犹豫回答道:“我们晚婉是最好的,你欺负人,也会有欺负人的道理。” 从小到大,沈行疆对谁的感情都比较淡。 他看女人,觉得她们都像大萝卜,没有什么姿色形态之分。 直到那天,他开拖拉机去县城接知青,姜晚婉站在知青中,宛若一朵开在萝卜地里面的小花,娇柔,美丽。 姜晚婉在他心中独一无二,做什么都有她的道理。 姜晚婉被他一本正经护犊子的劲逗笑:“哈哈哈哈,沈行疆啊沈行疆,我早就想说你了,你在古代,肯定是个昏君。” “色令智昏!” 沈行疆搂紧姜晚婉,对那句‘昏君’不甚在意:“给我王位,我也不想做天下的明君,我就想给你当昏君。” 姜晚婉心里暖烘烘的,她扬唇抱住沈行疆再次深吸口气。 “我信你。” 别说,自打沈行疆去部队,她已经可以确定,他离开时间长,她的身体会渐渐虚弱,脾气有些控制不住,记忆力明显衰退,可在他身边,闻了几口他身上的味道,姜晚婉瞬间神清气爽,堵在胸口的那口气都散了。 姜晚婉抱住他,鼻尖顺着他胸膛一路向上,滑到喉咙附近停下。 沈行疆抱着姜晚婉的手青筋暴起,熟练地撩起她的毛衣,用虎口掐住姜晚婉的腰,动作是狂野的,但是那张脸淡淡的没什么表情。 姜晚婉爱死了他这幅模样,她用牙齿咬了下沈行疆的喉结,不等她再动作,掐在她腰上的手突然发力,天旋地转后,姜晚婉被沈行疆按在炕上,男人栖身而上,把她身上的几件衣服从腰间推上去,埋首去尝。biqubao.com …… 结束后,姜晚婉趴在被子上,面色潮红,任由沈行疆帮她穿衣服。 沈行疆帮她把睡衣穿上:“你今天很兴奋。” 姜晚婉瞥了眼角落的军绿色长裤,她脸颊更红了:“咳咳,没有,一定是你感觉错了。” 他穿上那身衣服简直禁欲死了,让她变成了坏女人。 一件件脱掉他的衣服,占有他,看他在上面疯狂,她心里别提多满足了。 穿好衣服,沈行疆倒了一杯温水。 暖壶有些年头不太保温,水温刚刚好,姜晚婉就着他的手喝了几口。 嗓子湿润,她推开水杯:“够了。” 她唇边挂着水渍,饱满肿胀的唇水光盈盈,沈行疆移开目光,把剩下的水干掉。 他跳下炕去放水杯,煤油灯芯燃得久烧不起来,他放下杯子,从抽屉里翻出铁针,一点点挑灯芯。 灯下观人,可是美景。 姜晚婉趴在炕上,用手肘撑着脸看他。 沈行疆下面穿了条深色的线裤,光裸上半身,他进部队后头发剪短了,长到眉毛的位置,黑压压的发干脆利落,鼻子立挺,唇型很完美。 男人肩宽背阔,肌肉精瘦,宽肩窄腰,他认真地把灯芯挑起,火光亮起的瞬间,无数倍放大他的俊颜。 姜晚婉咽了下口水,若不是下面弄得有些疼,她绝对要再来一次。 “你还没说,怎么忽然回来了?还知道我和她们吵架的事,说,是不是在我身边安排你的人了?” 谁啊,大冷天去通风报信。 沈行疆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他扔下挑灯的铁针,从军大衣口袋里面掏出一个包裹递给她。 “你的包裹到公社邮递站,我给你拿回来了。” 姜晚婉打开上面的麻绳。 沈行疆上炕,从她身后把她搂住,下巴压在姜晚婉肩膀上:“这是什么?” 包裹里面放着一封信,一本黄皮书,书看着有些年头,里面写写画画,图不大,却集齐了各种形状的玉器、瓷器、铁器……等等,物件的图案。 姜晚婉翻看手札,笑了:“九爷的手艺真不错,还会仿写我爹的字迹,手札也做得以假乱真。” 可惜,这本手札看着真,实际上比她爹做的还是少记录了许多鉴宝诀窍,而且大部分知识九爷都故意写错了。 有了这本手札,她不仅可以把姜怜身上的骗过来,还能让姜怜潜心学习这本假的,错的,日后姜怜去捡漏,不知道要摔多少跟头,吃多少亏,倒多大的霉! “这是鉴宝手札。” “你听过那个词吧,捡漏。” 沈行疆听过一些,但不是很懂。 姜晚婉用肩膀蹭了蹭他:“我以后要干这个,你好好赚钱给我攒本钱,以后发家致富给你买豪宅买豪车。” 沈行疆抱住她:“嗯。” 姜晚婉放下手札,打开九爷的信。 上面写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九爷通过各种小道消息,终于查到,五年前,姜怜她娘刑梅死前救过一个流浪汉,流浪汉没什么稀奇,但有人称,这个流浪汉差点因为封建迷信被抓起来接受教育,刑梅把流浪汉保了出来。 间接证实此人会封建迷信的东西。 九爷又查到,这个流浪汉名叫李尘,是从云南一座道观撵出来的,会不少旁门左道的法术,九爷派人去寻过其他道人,但是道观破败,其他道人出去云游不在,他继续找人帮忙寻别的道人。 姜晚婉和姜怜命格被调换,就是这个叫李尘的道士做的。 时间日期都对得上,就是他! 姜晚婉隐忍地闭上眼睛,好半天才调整好情绪继续看下去。 沈行疆不会说汉语,不认识汉字,姜晚婉大大咧咧地拿着信,没避着她,她却没注意到,沈行疆看信的眼神专注,一字不差都读懂了。 晚婉被姜怜……换了命格。 晚婉家破人亡,姜怜气运越来越好。 沈行疆目光森冷。 若不是他每天跟着程团长读书写字,就不会知道晚婉在娘家被人如此羞辱欺负。 他握紧拳头克制着没发作,他必须要爬得更快,赚得更多,让姜怜跪在晚婉面前磕头认错,让她付出千倍百倍的代价! 信的第二件事,是九爷苦口婆心,长篇大论劝解姜晚婉。 九爷:“晚婉啊,不要过于相信男人,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完美男人的,他们都是装出来骗你的……等日后有回城的名额,你和老蒙古男人离婚,回来继续做姜家小姐。” 姜晚婉看到信的最后,不知道为什么打了个冷颤。 她蹙起眉回头看向沈行疆:“你有没有感觉忽然有点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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