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小文只知道李修延是个读书的料子,却从来没听说过他还会画画,而且还画得这么好。 足足画了几个时辰,一幅惟妙惟肖的画便落地了。 柳小文揉了揉有些酸痛的肩膀,激动的跑到案前查看,瞬间看的目瞪口呆。 平铺在木桌上的那幅女子画像,非常精致美丽,也跟她很贴切,让她一眼看过去就知道画像里的人就是她。 只是,她真的有画像,你画的那么美吗? 画像里的人肤白娇嫩,而她皮肤黝黑干燥。 “你这画的也不是我,我哪有这么漂亮,这一看就是小家碧玉的女子,生活条件很好,你看看这小白臂,岂是我这种人能拥有的?”柳小文高兴之余又有点嫌弃,觉得相公把她画得太假了。 “娘子莫要生气,我在作画的时候就在想,以后一定要让你过上富足生活,你其实长得很好看,只是因为常年营养不良吃不饱睡不好,又常年在地里干活才使得皮肤粗糙黝黑,等我来年高中成了状元郎,以后你就可以好好的养身体,绝对能养出这般水嫩的皮肤。” 李修延说出这番话她心里很高兴,因为他夸她美! “好吧,那我就勉为其难的接受你这个解释。”柳小文一头歪倒在他怀里,却又同时很疑惑,“你的画工怎么会这么好啊?你是不是学过,可是我们普通人哪有闲钱学画。” 这画工绝不可能天生就好,如果真是天生的,那她相公的天赋也太绝了。 可若不是天生,李家也并不富裕,只是在一众村民中显得稍微好了一点,可这一点好也不足以支撑他学画。 “嗯,以前求学的时候帮助了一个走江湖的卖画郎,他教了我画画的手艺,只不过我要考取功名很少画画,如今看到娘子为了这个家付出太多,我只好先抽出时间画点画赚点钱,不然心中实在过意不去。” 原来如此,柳小文心中很是感动,又很是心疼,紧紧的抱住他,“相公总是不能相信我能赚到钱,其实我现在做生意慢慢有了正轨,范同文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有他给我牵线搭桥我未来还能走得更远。” “不过我们也不嫌钱多,相公都画好了画是应当拿去卖了换些钱。”柳小文虽然有些不舍这幅美美的画像,可是钱对她来说更重要,画像这种东西只有不缺钱的人才有资格用作收藏。 等以后有了钱,再让相公给她重新画一幅放着。 “这幅画我不卖,这是我特意画给你的,宣纸还有不少,颜料也还能画不少画,我用剩下的材料画成画拿去卖。”李修延解释一番,柳小文瞬间笑脸如何,高兴的掩饰不住。 李修延看着她眼神黯了几分,把心头的欲念压了下去,推着她说道,“天色不早了,你该洗洗睡了。” 柳小文习惯早睡,便听他的话洗漱睡觉,结果一大早醒来的时候就发现那平时摆放茶具的普通木桌上,摆满了好几幅画得非常精致的山水画。 画画不只是一项技术活,还是一项时间活,画一幅画要耗费很长的时间,昨天她就经受过。 这凭空多出来的好几幅山水画不可能短时间内画完,肯定是相公他昨夜整晚没睡,熬夜画出来的。 柳小文看着床上还在熟睡的男人心疼死了,他长了一张好看的脸,此时紧闭的眉眼底下一片乌青。 “你呀你,也不能这么拼啊,该让我说什么好……” 今天,李修延休沐,他才敢在昨夜熬夜通宵画画。 柳小文没敢吵醒他,轻手轻脚带门出去,一直到吃早饭的时候,李修延才醒来。 柳小文拉着他认真的说,“再没有下次了,不然我会生气的,哪能拿身体开玩笑。” “好,昨夜是个例外,一不小心没停下来,以后绝对不会这样熬夜,我也吃不消。”李修延看得出来休息不好,也懂得熬夜伤身这个道理,便没有反驳。 等晌午的时候,许荷花挑着一箩筐荸荠来了,原来昨天她带着招财回去就直奔田里,似乎是怕她反悔,想在她反悔之前多挖一点荸荠,多赚一份钱。 看着满满一箩筐的小荸荠,柳小文不知该哭还是该笑,只有她自己挖的才是大的,别人挖的都是小。 昨天她卖削好的荸荠,大小混在一起卖能卖十文钱一盘,眼下这筐荸荠全是小的,一盘肯定要多加一些,算下来她还亏了…… 好心办坏事啊! 不能拂了许荷花的好意,柳小文把钱给她之后叮嘱道,“我说收你们家荸荠说话算话,你以后不要再挖了,我自己挖就行,不用劳烦你。” 钱到手之后许荷花心里踏实,以为柳小文不想让他们白出力气辛苦,对她好感直线上升,连连夸赞,“小文是个好丫头呀,那你说的这话婶子就记住了。” 许荷花回家,柳小文看着一大箩筐的荸荠,便想着今天就上县城卖了,顺便把李修延画的山水画也卖了。 打定主意之后,两人直接雇了一辆牛车就上县城。 两人在县城门口分开。 李修延答应给他颜料的老板要给他画画,若是老板看上他的画就买了,看不上他再拿到画集市去卖。 柳小文则挑着荸荠来到酒楼,还没看到范同文,就背一个稍微有点眼熟的食客打了招呼,“是昨天卖荸荠的小娘子,给我削五盘子荸荠,等会让酒楼的小二送上来。” 这一来就开张,柳小文收了钱麻利干活,高兴的简直想要尖叫! 碧香楼给了她绝佳的地理位置,给了她绝佳的客源,这都是范同文给的! 等真正赚到了第一桶金,她一定要请范同文吃顿好的答谢! 荸荠卖了一半,李修延背着画袋回来了。 老板只收了一幅画,山水画只要一副就够了。 剩下的他准备去画集市,便先想等柳小文卖完荸荠一起去,因为画集市有点远。 正好没有人买荸荠,柳小文突然想到一个办法,问道,“不如咱们找范叔叔问问?他在酒楼当管事认识很多大人物,说不定能把你的画卖出去,这样我们就不用大老远跑到画集市去卖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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