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了所有人,一家子得以坐下来休息,柳小文拎着厨房的壶装了水烧好,拿了个不太稳固的四方桌摆在院子里,几人围坐在桌前喝着水。 沈春枝把刚刚买卖得的四十五两银子放在桌面上,对他们二人说道,“这些银子给你们拿去建房子用,有余钱就再买两块地,我们建房子不用你们的银子。”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娘这银子你留着,家里的开销很大你们手头怎么能没有银子,建房子的银子你真不用担心。”李修延没有收,把银子推回到沈春枝手里。 “对呀,娘,银子你收着吧。”柳小文也笑着摇头,“有点闲钱可以送大头上学堂,以后要花的银子多着呢,你就自己留着。” 有相公给的一百两银子足够建一座大院,他们人又不多,就算一人建三间房子一共六间房也够。 何况根本就用不了建六间房,加上傅玉这个暂住的小子,他们一共也就五个人。 沈春枝最后点点头,把银子收了回去,“那好,我先存着,等需要银子的时候你们就找我,别不好意思开口,都是一家人。” 沈春枝笑了,起身去翻找厨具,“现在回去吃午饭太晚了,干脆我们就在这里随便吃一顿。” 柳小文也起身,一起帮忙清洗厨具,却摇头笑道,“这可是大好日子,咱们怎么能随便吃一顿呢,我可是带了好菜好肉。” 书欣偷偷从空间拿出了猪肉跟鸡蛋,沈春枝惊讶了,“你什么时候带了猪肉跟鸡蛋来。” 出声指了指事先救背在身上做演示的布袋,“我一直放在这里呀,出门前我就想今天肯定能把田地卖了,就算不能卖中午饭也赶不回来,咱们家这里又有烧饭的厨具,所以就带了大米猪肉跟鸡蛋。” “还是娘子想的周到。”李修延也应和一声。 “那好,小文你把肉跟鸡蛋给我,我来做饭,你们就等着吃。”沈春枝心里高兴,忙活起来。 柳小文等人也没有闲着,吩咐大头拿柴火,她把米锅洗了淘米煮饭。 大头跟傅玉两人搬了几块大石头在门前搭了个简易的灶台,要把大国搬出来在河边清洗,抬回家烧锅。 忙完了一切,就等着沈春枝炒菜,几人便又回到木桌上。 “大头,你想不想上学,要不要跟着你姐夫去上学堂,不过就是每天早起晚归比较累哦。” 柳小文大头的前程很是关注,读书才有出路,不然就只能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当个庄稼人。 既然相公是读书人,那弟弟也能成为读书人。 不过是不是读书的料子就不知道了。 “我当然想读书啊,可是我真的可以吗?”大头很是不自信,有些拘谨的玩着手指甲。 “有何不可,所有人都有权利学习,只要交得起学费,谁都可以学,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你若是想学我就带你去报名。” 李修延发现大头在学习方面还是不错的,不像娘子几个字学好几天都学不会。 “你很聪明。”李修延鼓励一番。 四个字给了大头莫大的激励,他很是激动的点点头,“那我要上学,我一定会好好学习的。” “这才是好的,现在已经开学了,你现在去上学不太实际,等下个学期跟你姐夫一块去,这些时间你就好好在家里帮忙,顺便跟你姐夫学学,让你姐夫先教你基础。” 柳小文定好一切,饭也做好了,一家子开开心心的就这样子,吃起了香喷喷的饭菜。 吃完饭一行人才离开,离开之前,柳小文把一些能带走的东西都带走了。 站在院子外,看着这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柳小文最终拉着沈春枝离开。 这里将变成过去式,她的人生至此从这里消失。 沈春枝不像她那么失落,一直受堂兄家里人欺负,要不是没能力早就带着大头离开大树村,能脱离大树村对她而言是今年发生的最好的事。 刚到家,就发现家里来了客人。 原因是,冯玉梅骂骂咧咧的声音就没怎么停过。 “来了一个又一个,李五姐你已经嫁出去了,少回来蹭吃蹭喝,你已经嫁出去了,要吃饭上三房家里去。” 紧跟着就是一道尖细的声音传出,解释着说道,“二嫂你误会了,我不是回娘家蹭吃蹭喝的,我就是回来看看家里有没有囤粮食,我带了粮食过来,二嫂这话什么意思,难道你们分家了?” “带了粮食?”冯玉梅话音一变,这才发现李五姐的行囊里有个半人高的麻袋,打开看竟然是大米。 李五姐带了半袋足足五十斤大米回娘家。 冯玉梅立马恢复了脸色,哼一声才说道,“给了粮食还差不多,不过我告诉你,你可别在家待太久,最多住两天你就该回去,咱们家可没多少粮食,一大家子要养活。” 冯玉梅生怕李五姐在家里赖着不走,赶紧把话挑明白。 “我不在家里住,我就是来送粮食的,等一会我就回去,不在娘家过夜。”李五姐没有在意冯玉梅刻薄的话。 她担心娘在这边过得不好,怕家里没有粮食,才急急忙忙趁风雪停了赶回来送粮食,虽然不多,也只能拿得出这么多。 李老太感动他的孝顺,又有些过意不去,“你把粮食拿回家,你婆婆你丈夫知道吗?” “他们不知道,我可不敢跟他们讲,这是我偷偷拿来的粮食,要是被他们知道不会让我拿来给娘,家里囤粮也不多。”李五姐解释道。 “这样不好,你把粮食拿回去,我们家粮食还够吃,不缺你这半袋粮食。”李老太觉得良心受到谴责,呵斥李五姐把粮食拿回去。 谁知冯玉梅一听,扛着那半袋粮食就进了厨房,把门锁死,分明是不想让李五姐把粮食带回家。 “娘,这是你女儿的心意,你又何必弗了他的心意。”冯玉梅这样说道,李五姐觉得二嫂说的有道理,娘家才是最紧要的。 李老太太有几分无语,最后只是叹了叹气,“行吧,那就不拿回去了,你过来我给你捎点东西,等会带回婆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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