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娇娇跟小丫头打架,脸上有伤,柳小文便打算带她去吃点好吃的。 京城实在太热闹了,长安大街上好吃的好玩的到处都是,要比在府上好玩的多。 李娇娇又爱玩,又爱吃,看到什么都想吃,柳小文见她这么嘴馋,什么都给她买了一点。 “嫂子你对我真好,太宠着我了。”李娇娇边吃边感动。 柳小文好笑道,“既然知道嫂子宠着你,那你长大之后可要记得好好报答我。” “那必须的,我绝对不会忘记嫂子的恩。”两人在街上逛着,他们在一个卖簪子的小摊子面前停了下来,摊子上有好多普通又精致的簪子。 “这簪子真好看,娇娇我给你买一个,小姑娘家就要多打扮打扮,说不定在这京城就被哪个家世好的公子哥给看上了。”李娇娇也快到及笄了,也算是大小孩了,柳小文忍不住打趣道。 李娇娇顿时脸一红,赶紧转过头,“嫂子就爱取笑我,我不跟你说了。” 结果她转过身,一会突然间紧紧的拉住柳小文,“嫂子,嫂子你快看,那个人是不是金凤姐!” 被李娇娇一拽,柳小文连忙转身,果然看到了王金凤! 因为那个女人脸上跟王金凤一样在眼角,往右下的地方有一块痣,一个人再怎么相像,不可能连痣长的位置都一样! 这个人肯定就是王金凤! 王金凤身上衣着非常不同寻常,甚至身边还跟着两个丫鬟,手上似乎提着在街上买的东西,一会儿就挤进了人群中,越走越远。 “金凤姐!”李娇娇急忙追上去,可是街上实在是太热闹了,她的叫唤声并没有让王金凤听到。 等他们两个追过去,王金凤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热热闹闹人群中。 李娇娇很气馁“怎么又没赶上,又错过了跟金凤姐相见的时候。” 柳小文望着已经消失在茫茫人海中的身影,面色有些凝重,刚才她看得清清楚楚,王金凤身上的那身衣服款式料子分明就是霓裳阁的。 可她不是高员外的姨娘吗? 今天看得更清楚了她确实把头发放下来了,已婚的女人会把发髻挽在头上,证明着她已经已婚,更别说她的肚子确实平躺无疑。 算着时间,她的孩子最多也就六个月,也没到生产的时候,难道又流掉了? 而且她那身富贵华丽的衣服,证明着她现在的身份非比寻常,金凤在京城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柳小文想不透,李娇娇已经从地上起来了,蹲了一会腿有点麻,敲了敲腿说道,“错过了就错过了,等大哥以后当了官肯定能遇到金凤,这两天就见到了两次,左右我们都是有缘的。” 柳小文也想见王金凤,可惜当初王金凤离开县城的时候,并没有说她在京城哪个地方居住。 因为当时高员外也是去京城投奔人家,当时也没有固定的居所,以至于现在想找王金凤如同大海捞针。 她更想知道王金凤到了京城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孩子不足月就没了,为什么她不再是妇人的打扮。 以前他们虽然有不小的矛盾,可到底也是以前的事了,早在金凤出嫁那会他们就已经冰释前嫌,柳小文也早已把她当成真正的朋友。 “算了,看来是还没到我们相遇的时候,等到那天相遇我们想不见都难,如今只是时候未到。”柳小文摆了摆手,拉着李娇娇去买点心。 两人从点心铺子出来一路走,李娇娇一路吃一路逛,好在柳小文买的多,不然还没回家就被李娇娇一个人给吃完了。 “你少吃一点,留点回家当零嘴吃,明天我可不准备出来了。”柳小文提醒,李娇娇这才收了嘴。 抹了一把嘴巴,嘿嘿直笑,“实在是京城里的点心太好吃了,我怎么吃都吃不够。” “你就知道吃,看把你养的,可比在村里的时候胖了一圈。” 李娇娇便不好意思的红了脸,两人继续逛着,不知不觉又逛到了一条满是卖小吃的集市街上。 李娇娇顿时两眼放了光,可突然又觉得囊中羞涩,深深的忍了下来。 柳小文很无奈,又很好笑,带着她逛了一下小吃还特地买了一些品尝,柳小文分别买了好几样品尝。 李娇娇不明所以,等吃的满嘴是油,柳小文突然嫌弃的说道,“这京城里的小吃也就这样,还比不上我娘做的。” “我也这么觉得,大娘做的可比这里的好吃多了,早知道就不买了,闻着很香吃着也就那样,浪费钱。”李娇娇也说道。 “他们这样都能在这里摆摊卖小吃,我们也可以呀,不如我们也像这些人一样出个摊子在这里做小生意吧,我娘的手艺这么好,肯定不可能没有生意。” 反正在府上也无聊,天天这么晃溜着也不是事,还不如找点能赚钱的手艺活干。 李娇娇眼睛一亮,“嫂子聪明,我怎么没想到,我觉得真的可以哦,现在我也可以帮忙了,我会洗菜,会洗肉会劈柴烧火,我打下手绝对没问题。” 她现在都快满十五了,自己的嫁妆还没有着落呢,指望着远在雨伞村的娘是不可能的,她自己不想糊里糊涂的嫁。 两个人一拍即合沿着街头走到街尾,来来回回的盯着周围的小吃摊,看看他们怎么做生意,以及周围的人流。 在小吃街整整逗留了一个时辰,走的实在累了,两个人才决定回家。 提着菜跟小吃回到院子,柳小文看到了让人感到怪异的一幕。 前院的石桌石椅,她的相公拿着一本书正在教学,旁边坐着就是金少爷,她也拿着一本书摇头晃脑的念书,可她所在的位置是一处阴凉的地方。 这还不算最奇葩的,她身边还有两个书童,一人打伞一人扇扇子。 连李娇娇都忍不住吐槽,“这位少爷哪是来读书的呀,我看就是来享受的,哪有人这样读书的,这样能学得到才有鬼哦。” 自从李修延答应下来帮金少爷补学习,李娇娇就越觉得大头跟傅玉两个人好样的。 柳小文没说话,只是怀疑这个金少爷这个状态真的可以榜上有名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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