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大头就闻着香味出现在厨房,整整一个夜晚,三盘香辣鸡放在厨房里,把厨房门的全是香辣鸡的香味。 “你趴在厨房门口干啥呢,厨房里面进耗子了?”傅玉从屋子里走出来,看了看微亮的天色,心想着不应该呀,大头这个时候应该还在呼呼睡大觉才是。 “好香啊,你闻不到吗,里面是香辣鸡的味道,不过记得清清楚楚,上次金少爷点的如意楼的菜就是这道香辣鸡,超级好吃的,想不到娘厨艺这么了得,竟然把香辣鸡也复刻出来了!”大头馋的口水都要流出来,傅玉很嫌弃狠狠的踹了一下她的大屁股。 “你瞧你那傻样,别再趴在门口上,真是丢人现眼,想吃,等干娘起来再吃,她昨天睡晚了。” 两人打打闹闹,柳小文听到声音推开门,“吵吵闹闹什么,想吃我这就给你们热。” 等沈春枝起来的时候,两个小孩已经吃得满嘴流油,哄枪不以。 “娘,你做的香辣鸡实在是太好吃了,真想以后每天都能吃到!”大头说道。 “天天吃你也不怕吃成胖子,干娘你可不要宠着她,给她今天吃就行!” “说的好像你不爱吃一样,那你不要吃全都给我吃!” 两个人说着又要干架,后娘不理他们,跟柳小文说道,“等娘再做几道菜,以后咱们还能赚更多的钱,早点挣钱开个小饭馆。” 柳小文心里面偷笑,娘亲肯定是因为赚钱尝到了甜头,所以也想了跟她一样的想法。 “可是我总是有点担心,都是如意楼的菜肴,味道也差不多,就怕到时候被如意楼的人知道,不知道该如何收场。” 摆了两天路边摊,都有人吃出了如意楼的味道,那条大街毕竟来来往往的商客也不乏有有钱人,有的有钱人就喜欢在路边摊上吃东西。 “那要不娘亲在特地研制一下,把每一种的味道都改一改,不然就像你说的,到时候如意楼追究起来咱们也解释不清,因为咱们家的菜跟他们家的菜每一样都重了。” 想到昨天做了那么多变的鸡肉,后娘有些心疼,“等以后挣多一点钱就不用怕浪费,即使如此,我还得花不少食材腌制一下其他味道,这道香辣鸡我感觉还不错,干脆我做一道送给周夫人吃。” 香辣鸡的味道非常好,周夫人吃过之后连连表示,“大娘你的手艺实在是让我佩服,我们家的厨子都没有大娘你做的好吃。” 周夫人平时饭量不大,因为这道香辣鸡愣是多吃了一碗饭,足以说明这道香辣鸡确实好。 但是她想了想还是提醒了一句,“大娘,你们做的这么好吃客人应该很多,可是在大街上被太多的人认识,倒是李公子考得了功名,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她。” “我是觉得你们稍微别那么抛头了,比如说可以带个头纱什么的,就是我那妹妹带个头纱会好一点,当然我不是说你们出去摆摊不好。” 周夫人的话说的很委婉,沈春枝知道她并没有恶意,连连点头,“夫人的提醒有道理,等我回去就跟小文说一说,确实影响还蛮大的。” 以前在县城,也有人讲过,女儿在外面做生意抛头露面不好,但是她没有那对女的那么多要求,况且她的女婿也同意这个说法,女儿想做什么都由着她。 但毕竟女婿要是考上了,这里又是京城,多少达官贵人,要是知道金科状元的娘子在京城街头卖炒菜,多少是让人蒙羞。 回去,后娘就把周夫人的话告诉了柳小文,“周夫人并无恶意,我倒是觉得她考虑的周到。” 女子在外抛头露面确实会遭到人们嘲笑,听说金科状元是要打马游街,到时候人人都知道她相公是谁,肯定就会有人开始调查她又是谁。 那条街人流量那么大,肯定有人认识她,若是到时时给相公丢了脸。 柳小文认真的思考了一会,对后娘说道,“那到时候我出摊的时候就蒙个面纱,正好这两天认识我的人也不多,也没给相公丢人。” “辛苦你了,是要为女婿着想一番。”后娘拉着她的手,柳小文笑了笑,“并没有多辛苦,也不觉得对我有什么伤害,周夫人确实是替我着想。” 我不是关心你的人,怎么会几次三番不厌其烦的对你进行劝说,文人墨客很在乎面子礼节上的东西,她不能因为自己的任性,便不顾相公的未来与交好。 “你能这么想就好,你能有这么好的相公,是你的福气。” 另外一边,忙碌了一阵的周舍终于回家了,刚到家,云氏就忍不住跟她吐槽一番,“夫君你可终于回来了,我有一难事需要你帮忙解决,我实在有心无力。” “什么是能让你如此伤神伤脑我可从未见过我夫人有被事情难倒的一天。”周舍听着有些好笑的反问,云氏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这个时候夫君就不要打岔,是有关我那妹妹的事!” “夫人的妹妹?”周舍有些奇怪,只记得夫人只有一个弟弟,哪来的妹妹? “就是李夫人啊,我跟她姐妹相称,把她认作妹妹。”云氏解释道。 “噢,原来是李夫人,她怎么了?” 云氏一五一十的把柳小文去摆摊的事告诉她,说完还忍不住嘀咕一句,“李公子都要当官的人了,等到放榜之日打马游街,要是被人知道我这妹妹是金科状元的妻子,那多丢人啊。” “原来你是为了这事,我曾也觉得李夫人做事总是跟别的女子不一样,有很多规格女子不能做的事,她都能做出来,后来跟修延说,才得知这一切都是修延应允的。” 周舍抚摸着云氏的手背,笑着说,“既然人家相公都不在,你又何必去操这个心。” “还不是因为他们都在家里住,又都是乡下人,不懂官场的一些规矩礼仪,我想着多提点两句总归是好的。”云氏叹了一口气,倒不是因为他们会害得周家丢人。 周舍笑了笑,知道娘子心地是好,便不忍心说,“我家娘子心地最是善良,你的心意他们竟然能懂。”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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