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院里没有,我们就先走了,麻烦留意一下,要是看到牛了,给我们打电话。” 沈青云的声音响起,随后外面渐渐归于无声。 而屋子里。 刀疤脸松了一口气道:“可算走了。” 名为虎哥的彪悍男人却脸色严肃的说道:“这里已经不能待了,我们走!” “走?” 刀疤脸跟另外两个男人都有些诧异。 “虽然那家伙没进来,但这地方既然已经被注意了,咱们不能待了。” 虎哥沉吟着说道:“咱们去龙河县,从那儿上火车,连夜出发去边境!” 说着话。 他看了一眼那一家人,缓缓说道:“我林虎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吃了你们家的饭,今天绕你们一命。” 说完,对旁边的人使了个眼色,刀疤脸等人二话不说,就把那女人的嘴给堵上,跟她家里人绑在了一起。 做完这一切,他们把灯关掉,四个人背着包,悄悄走到了门口。 “虎哥,咱们真就这么走了?” 那刀疤脸犹豫着说道:“万一他们跑出去报信怎么办?” “呵呵,我巴不得他们报信。” 林虎低声道:“谁告诉你,咱们一定去龙河县的?” “啊?” 三个人蹲在那里,都傻眼了。 就听见林虎道:“警察来了,从他们嘴里听说咱们去了龙河县,肯定直接追过去。可他们一定想不到,咱们从富民县这边上车,去滨州那边,明白么?” 另外三个人听到他的话,顿时目瞪口呆。 谁也没想到,这林虎的打算竟然是声东击西。 但还真别说,如果按照他的设想,说不定这下子就把那帮警察给甩开了! “牛逼,虎哥!” 刀疤脸对着林虎竖起大拇指,由衷的说道。 他们这伙人都是在监狱里认识的,这林虎是最有头脑的人,之前绑架撕票、抢劫金店也都是他策划的。 原本他们是打算坐火车去南方的,但林虎觉得不安全,打算从绥芬市那边偷渡去毛熊那里。 可车子开到富民县这边的时候,他再次改变计划。 但谁也没想到,他居然打算去滨州! ……………… 几个人商量完了之后,便悄悄打开那院子的铁门,顺着墙根,朝着不远处的玉米地跑去。 他们并没有注意到,就在他们身后的不远处,一个土堆后面,正趴着一个人。 看着那几个背影,沈青云觉得自己心跳都加快了几分。 他刚刚也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敲门,但几个细节引起了他的注意。 首先就是灯光的问题,原本屋里开着灯的,结果自己问话之后反倒是把灯关上了。 然后就是搭话的人竟然不是家里的男人,而是女人。 一般来说,这种非农忙的季节,家里的老爷们这个时间都是在家的,怎么可能让家庭妇女搭话。 还有就是最重要的一点,这才晚上九点钟不到,全家竟然都上炕睡觉了,这也太扯淡了! 一个问题可能是巧合。 但如果多个巧合凑在一起,那就是很大的问题了。 所以沈青云假意离开,给闻强打了个电话,通知他带人过来,而他自己则躲在附近藏起来悄悄观察。 果不其然。 没过多久他就发现那四个人从院子里潜了出来。 举起自己手中的枪,沈青云原本想开枪的,但想了想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那几个人刚出来,还没走远,自己要是贸然开枪,很有可能惊扰他们,万一这帮家伙退回那个农家院,里面的人怎么办? 虽然沈青云渴望立功,但拿老百姓的命给自己的仕途铺路,他的良心过不去。 幸好,如今已经是十月份,那片玉米地刚好被收完了,林虎等人走在前面的身影,沈青云看的清清楚楚。 他干脆就悄悄的跟了上去。 就在这时候,身后传来了一阵喧哗。 闻强和孙健等人带着其他人追了上来。 林虎霍然转身,就看到了不远处有人举着手电朝着这边跑过来。 只看了一眼,他就反应过来,大吼了一声:“跑!”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刀疤跟另外两个劫匪也不敢怠慢,背着包就开始飞奔。 根本不用想,后面肯定是警察! 妈的,什么派出所民警,根本就是公安局的大队人马在搜查! 虽然不知道怎么走漏的风声,但他们现在根本顾不上考虑这个事情了。 而在几个人的身后,小心翼翼跟着他们的沈青云心中暗骂一句,却也顾不上别的,只好打开手枪的保险。 对着那正在奔跑的几个身影,沈青云抬手就是两枪! 砰! 砰! 伴随着两声枪响,前面的四个身影当中,有两个直接扑倒地。 因为对方跑的太快,沈青云也顾不上去瞄准某个位置,只能力求击倒。 很显然, 沈青云的运气不错,有两个人被击倒了。 剩下的林虎和刀疤脸两个人根本不敢回头,拼了命的朝前跑去。 这种时候什么道义原则都已经不存在了,他们一心只想着逃命! 沈青云也顾不得许多,快步朝着那两个家伙追了上去。 路过倒地那两个凶徒的时候,用脚踢了一下,发现那两个家伙趴在那不动弹了。 仔细看看才知道,一个被打在了脑袋上,一个被打在了胸口上面,看样子是打中心脏之类的地方了。 毫无疑问,这是两个倒霉蛋! 沈青云抬起头,看着马上就要消失在自己视线当中的林虎跟刀疤脸,脸色顿时变得无比阴沉。 这两个王八蛋跑的方向是县城,真要是让两个持枪的凶徒进了县城,指不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所以自己无论如何都要追上他们。 自己的七七式手枪里还有四发子弹,身上还有一个弹夹,应该足够了。 在他前面一百多米的距离,是正在拼命奔跑的林虎跟刀疤脸,而在他身后三百多米,是闻强跟孙健带着的几十名警察,正在朝着这边奔来。 沈青云根本没有时间去等待闻强等人,近五百米的距离,很有可能就会追丢了那两个家伙。 想到这里,沈青云二话不说,直接就追了上去。 生死由命,富贵在天,顾不了那么多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9_169275/744229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