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侯致远的事情,沈青云纯粹是无意间得知的。 甚至在今天跟这家伙见面之前,他对侯致远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认知。 只不过从安欣的口中听说了想当年富民县的这段故事而已。 哪怕是讲述这段八卦的安欣,也纯粹就是当个笑话对沈青云讲一遍罢了。 毕竟安欣在富民县工作的时间很长,对于这些八卦传说,尤其是关于县里富豪们的事情,他还是听说不少的。 当时沈青云甚至感慨,这个侯致远也算是个人才了。 能够在那种情况下做出选择,这家伙还是有些决断的。 只是没想到,这才没过多久,两个人竟然以这样的身份见面了。 眼看着侯致远油盐不进,沈青云只好死马当活马医试了一下,没想到八卦竟然是真的,侯致远的反应,已经出卖了他的内心。 看着侯致远,沈青云趁热打铁道:“侯总,该说的我都已经说了,要如何选择,全在你自己,我唯一可以保证的,是一旦你老实交代之后,我可以向法官建议,为你争取减刑。” 听到沈青云的话,侯致远顿时笑了起来,他看着沈青云道:“沈局长,你这个人,还真是老实,你不是应该告诉我,会想办法帮我脱罪么?” 沈青云呵呵一笑,摇摇头道:“我是人,又不是神仙,不知道你犯了什么罪的情况下,我说帮你脱罪,你也不能信。” 顿了顿,他坦然道:“更何况,你现在不是在救你自己,而是在救你的孩子。” 作为一名有着多年刑侦经验的老警察,沈青云上辈子跟预审科那帮老油条混的很熟,他们曾经告诉过沈青云,任何时候对待那些犯罪分子,最有效的审讯办法,就是攻心为上。 说白了,只要让他心慌意乱,那事情就好办了。 就好像现在,很显然侯致远对自己的初恋,以及初恋为他生下的那个孩子,非常的在意。 既然如此,那沈青云就利用这一点来打破他的心理防线。 果不其然。 听到沈青云的话,侯致远的脸色一下子就慌了。 他知道自己那个大小姐脾气的妻子有多么的凶恶,真要是知道自己在外面有情人,而且还是那个当初被自己抛弃的初恋,甚至还给自己生了孩子的话…… 一想到那个场面,他就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好,我说。” 沉吟了大概十秒钟,侯致远看着沈青云开口道:“我跟李明远,是通过原本的富民县委书记,现任齐城市政府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丁国珍认识的。” 卧槽! 捞到大鱼了! 这一刻,沈青云脑海当中闪过这个念头。 丁国珍他是不认识的,但知道这个人是如今的市政府秘书长,还挂了一个副市长的头衔,只是万万没想到,李明远的后台居然是他! 想到这里,沈青云看向侯致远:“侯总,你的意思是说,江洋当年被诬陷,跟丁国珍有关系?” “这个我没说。” 侯致远连忙摇头:“我只是说,我认识李明远,是通过丁国珍,当时丁国珍跟我岳父的关系很好,我也通过我岳父认识了他,他又介绍李明远给我认识……” 听着他的讲述,沈青云总算明白过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按照侯致远的说法,十年前的南华集团,还没有发展到今天的规模,许南华虽然有钱,但也只是个生意人,肯定要捧着丁国珍这位县委书记。 也正是因为如此,自己才通过这个关系结识了李明远,之后因为李明远不断升官,大家的关系也越来越好,也就走到了现在。 “丁国珍收过你的钱么?” 沈青云看着侯致远,冷冷的说道。 “这个,不是我要送的。” 侯致远犹豫了一下,还是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言下之意,是他岳父许南华要送的,他只是个执行者。 “呵呵。” 沈青云冷笑了几声,却没有拆穿这个家伙。 事到如今,他很清楚,既然已经牵扯出来一个副市长,那就不是富民县公安局能够处理的案子了。 按照规矩,这种案子肯定要省纪委来接手的。 想到这里,沈青云对侯致远说道:“把你情人和父母的电话告诉我,我安排人让他们离开,否则的话,你应该知道你那个老婆会怎么对待他们。” “好的,好的。” 侯致远连忙点头,他现在是真的已经慌了神,犹豫了一下对沈青云道:“能让我自己打电话么?” “可以。” 沈青云点点头,问清楚号码之后,便拨了过去。 很快,电话那边接通了,侯致远也不敢怠慢,立刻就嘱咐自己的情人,带着孩子快点离开国内,没有自己的通知,一定不要回国。 然后,他又给父母打了个电话,让他们也赶紧躲起来。 做完这一切之后,他把手机还给沈青云,却一下子回过神来,看向沈青云道:“你,你诈我!” 他又不傻,真要是公安局早已经掌握了自己情妇的消息,怎么可能还让自己打这个电话。 沈青云笑了笑,也没否认,而是看向侯致远道:“你现在已经没有了退路,我要是你,就把自己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不管涉及到什么人的,全都告诉我。这样的话,最起码能保证你比他们判的轻,不是么?” 侯致远沉默不语。 事已至此,当他选择出卖李明远和丁国珍的时候,就已经没办法回头了。 要么跟警方和纪委合作,要么就等着被自己那位岳父大人报复吧! 跟在许南华身边十几年的时间,对于岳父的手段,侯致远实在是太清楚不过了,那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别说一个女婿,就连老婆孩子都是能舍弃的。 想到这里,他看向沈青云,一字一句的说道:“沈局长,咱们也别绕圈子了,你是不是想知道,当年江洋调查的那个李国平畏罪自杀的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对不对?” 听到这句话,沈青云的眼睛眯了起来。 他知道,自己距离揭开十年前真相的时候,已经越来越近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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