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云欣慰一笑,道:“你平日就这么训练他们?” 郑有利被吓一跳,猛然转身,当看到林云,连忙躬身一拜,再无刚刚的气势,道:“回禀公子,现在是进行战术训练!也是锻炼他们的体魄,要是上了战场,没有好的身体素质,就算给他们再好的装备,也难以形成战斗力!” 林云赞许道:“话是如此!但也要讲究方法和实际情况!我要的是雷厉风行能拿出手的铁骑军!体魄训练是一门很严谨且复杂多样的科目!” “比如提升耐力,就需要长跑!锻炼臂力就要练习举重或投掷!有针对性的训练可以大大提升效率!而且还能让将士们心服口服,而粗暴训练的成果却是最低的!” 听林云这么一席话,郑有利内心震撼,道:“公子,您…该不会连练兵也懂吧?” 要是换个人对他的训练方式指手画脚,郑有利肯定不服气。 但林云这番话,可以说有理有据有节,虽然林云说的一些名词他不太懂,可大致内容还是明白,毕竟军事训练科目,一通百通。 林云笑道:“我没带过兵,但曾和林家的教头们聊过,也见识过他们带兵!” 这话纯属扯淡,林云在林家只是庶子,根本没资格进入练武场,更别提和教头聊军事训练。 他只是将前世的一些见闻说出来而已。 虽然只是略懂皮毛,但放在这个世界,依旧是非常实用的训练方法。 林云毕竟也玩过健身房,知道教练平时是如何教学的。 郑有利恍然大悟,道:“那就按公子说的方式训练!” 话落,转头看向还趴在地上的将士,沉声道:“都起来吧!给我绕着这牛背山顶跑步训练!” 之后,众将士都站成队开始奔跑。 林云无奈摇头,道:“来,都过来跟着我的节奏跑!莫要这般凌乱!” 之后,由林云带队,一众将士跟在后面。 而郑有利见林云也跟着跑,他也只能参与进来。 林云一边跑,一边指挥,众将士终于找到规律,步调统一的跑起来。 他大学军训的时候,教官曾说过,这样步调一致的跑步,既可以锻炼体能,又能培养协调一致的从众心理。 一个军队,只有团结一致,才能形成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一点尤为重要。 这时,郑有利问道:“公子,您怎么今天这么早就起来,还来跑步?” 林云苦涩一笑道:“我现在宁愿和将士们在一起训练!” 自从上次林无月生气,家里的氛围就一直不太好。 平时一日三餐,林无月和叶婉清也都不说话,无论林云和乌娜怎么挑起话题,她俩都各忙各的。 而林云也感到疲惫,毕竟,身体累和心累是两码事。 郑有利听出话里有话,却也不方便细问,只能沉默。 就在这时,一名村民来到山顶,当看到林云正带队跑步,大喝道:“林公子!!成功了!成功了!!” 林云立即撤出队伍,喘着粗气问道:“什么成功了?” 郑有利和一群将士也都一脸好奇。 村民笑道:“是那块试验田长出幼苗了!” 林云眼前一亮,道:“走!下去看看!” 之后,林云和那村民快速下山,当来到靠近村口的那块试验田,四周已经聚了一大群的村民。 大家都一脸兴奋,因为牛背村已经很久没见过绿色的植物了。 而曼陀罗花开在靠近湖泊的位置,距离村子还有相当一段距离。 被村民发现,还是因为那村民遵照林云的命令,来浇水才发现的。 村民们一看林云来了,都连忙让出一条路。 老村长亢奋道:“公子,你可真是太厉害了!牛背村有救了!” 四周顿时想起雷鸣般的掌声,村民们眼中的林云已经是神明了。 困扰牛背村几代人的这个难题,足有数百年之久,却被林云轻松解决。 当初为了拯救牛背村的土地,能顺利种田,朝廷还派来一位五品司农使。 这可是大端神朝专门管农业的官员,享受府尹级别的待遇。 可当初忙乎了大半年,却无功而返,最后给牛背村定义为最贫瘠的土地,根本无法种粮,之后就回朝复命了。 也因为此时,让牛背村彻底沦落为爹不疼娘不爱的贫瘠荒地。 就连虞城府都懒得多看牛背村一眼。 由此可见,当初林云选择牛背村,在林家是多么愚蠢的行为。 林云含笑点头,来到试验田蹲下身,看着泥土上长出几排嫩绿的细芽,终于仰头大笑起来。 而四周村民也都哄堂大笑,他们甚至比林云还要高兴百倍。 不过,当他看到最远处的泥土一点反应都没有,不由皱眉,问道:“那里为何没有长出嫩苗?” 众人面面相觑,现在大家已经彻底相信了林云的能力,真的可以让牛背村种田是,所以大家也都不敢乱说。 这时,老村长喝道:“说啊!那天是谁播下的种?” 一村民尴尬的举起手道:“是…是我!” 林云笑道:“你别紧张,说说具体情况!那里种的是什么?” “回禀公子,那里种的是您上次一起给我稻米啊!” 村民挠了挠头。 林云忽然意识到什么,一拍脑门,苦笑道:“我犯傻了!种大米自然是要用稻田!” 种稻米和种小麦完全是两种方式。 小麦可以正常种植,而稻米却不行。 需要先让稻米长成幼苗,再插秧在水田里。 其一是为了方便除草,其二是让稻米口感更好。 对田地的要求也是极高。 林云无奈道:“看来想种大米,要等以后土地彻底改良后才行了!” 老村长和一众村民都点头。 他们都是农民,自然也都反应过来,林云说的是什么意思。 毕竟,稻米的种植要求要更高。 老村长笑道:“没关系!能种小麦已经算是老天爷对牛背村的恩赐了!” 林云点点头,站起身说道:“好!那从今天起,诸位就按照我那天的方式,先大批量培养有机肥料改良土地,之后全面耕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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