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门外传来脚步声,一名侍卫隔着房门说道:“大人,林公子回来了!他还带来了孙家家主!” 王传忠眼前一亮,道:“快请!!我正要找那老家伙算账!” 他自然期待林云能带来好消息,为他王家排忧解难,但也想让孙兴付出代价。m.biqubao.com “是!!” 侍卫退下后,很快,林云和孙兴就迈步到来。 刚一进门,王传忠突然在一旁窜出,一把揪住了孙兴的衣领,红着眼睛喝道:“老匹夫,你害得我王家好惨!!” 孙兴被吓了一跳,老脸的白了,忙说道:“王总管,你这是何意?” “你还装傻?都是你的误诊,不但害得我儿子病情加重,还传染给了我夫人!!他俩要是有个好歹,我一定让你偿命!!” 说着,王传忠挂在腰间的佩刀突然出鞘,露出一道寒芒。 孙兴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过,比起王传忠对他喊打喊杀,更让他难受的是误诊。 对于一名保镖来说,失败一次就等于告别职业生涯。 而医师亦是如此。 孙兴沉声道:“王总管,你冷静一点,可否让我再去为令子诊断一下病情?” “不必了!我夫人现在就在这里,你可以诊断她!我王传忠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我倒要看看你能不能诊断出个结果,你要是庸医,我今天就为民除害!!” 这时,林云沉声道:“王总管,我理解的现在的心情,不过,就算你杀了孙二爷,也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你若信我,就冷静下来,我保证让你妻儿都恢复健康!” 王传忠自然不敢违逆林云,尤其是听了林云的这番话,更是给了他极大的信心,当然,林云的能力已经经过多次的印证和考验,完全值得信任,最终只能点头答应,并松开了抓在孙兴衣领的手。 孙兴整理了一下衣领,走到乔氏身边,低声道:“夫人,你现在可有什么感觉?” 乔氏答道:“有些热冷,还有些头晕,身上也痒的很!孙大夫,我是不是也得了儿子的病?” 孙兴没吭声,而是将衣袖卷起,将两根手指搭在她的脉门上听了起来。 众人都不默默看着。 林云对望闻问切自然是明白的。 而王思懿早就被今晚发生的一切搞蒙了,或者说她完全不敢相信会是真的。 只有王传忠一脸不耐烦,在他看来,这孙兴就是个庸医,是个骗子。 喝道:“孙兴,你若看不出个所以然,就乖乖让开!让林公子出手!!” 林云瞪了他一眼,示意他闭嘴。 这王传忠平时表现的足够成熟沉稳,可今晚却这般失态。 不过,林云倒是可以理解。 毕竟出事的都是王传忠身边最亲近的亲人,换做任何人恐怕都难以承受。 过了大概一盏茶时间,孙兴这才收回手,一脸苦门道:“看来真的是我诊断有误!夫人脉象混乱,怕是遭受了邪风侵袭!身上的红疹子正是邪性剧毒溢出!” 这番说辞听的王家人是一愣一愣的。 只有林云明白,所谓邪风侵袭,就是病毒,在破坏了人体免疫性同后,皮肤表面便会出现红色疹子,或干脆直接结疮。 乔氏面露凄苦之色,道:“孙大夫,那我还有救吗?” 孙兴现在最怕听到的就是这句,换做平常,他自然可以轻松诊断并配合抓药,可事实证明,这次的病症是他从前闻所未闻的。 最后,他只能无助的看向林云。 这对他来说可是奇耻大辱。 可孙兴也明白,一人之力是有限的,自己也不是神仙,不可能什么都懂。 但也让内心十分激动,他知道,林云一定早就诊断出了病症,不然也不会深夜去他孙家制药。 不过,他也终于知道,这种病症,用芨芨草便可医治。 “林公子,你看…” 林云这才走上前,说道:“这种病名叫天花,是一种病毒性疾病,具有传染能力!不过,你们不用担心,我刚刚在孙家已经配置好药物!” 说着,直接在怀中将纸包取出,递给了王思懿。 “王小姐,劳烦你去将这药包里的粉末用热水冲开,分给王家上下所有人饮用!当然,那还出昏迷的孩子要连续饮用三天,每天两次用药!” 王思懿对林云十分信任,内心更是感激,连忙接过药包转身离去。 王传忠和乔氏对视一眼,惊喜道:“林公子,这药真的可以一次性治愈我儿的病?” “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但也有七八成的希望!” “七八成!!不小了!” 王传忠念叨一句,噗通一声跪在地上,道:“林公子,您就是我王家的恩人!!请受下官一拜!!” 乔氏也立即下跪。 林云连忙将王传忠扶起,道:“王总管何必这般客气,你现在也是我属下,我所做一切,即是为了你王家,可也是为我个人着想!所以,你不必客气!” 王传忠这才点点头,却哭的老泪纵横。 他也算是老来得子,虽说大女儿已经到了出阁的年纪,但小儿子却才七岁半,对这个儿子他可是宠爱有加。 毕竟,将来是要继承他王家香火的,王传忠恨不得将他含在嘴里。 所以,林云这次出手相救,对王传忠夫妻二人都是恩人。 而一旁,孙兴是愈发的苦涩。 自己可是虞城百草堂的堂主,在虞城这方圆千里那也算是有名的医师,如今却出现重大事故,这让他羞愧难当。 若不是林云力挽狂澜,自己恐怕要酿下大错。 这时,孙兴抬眼问道:“林公子,你说这名叫天花的病,真的会出现传染?” “当然,你刚才也诊断了王夫人的病,难道就没发现她和她儿子病情的共同点?” 孙兴若有所思的点头,道:“确实是这样!” 这时,王传忠眼露一丝杀机,突然将腰间佩刀抽出半截,凛冽的寒芒出现,将林云和孙兴都吓一跳。 还以为王传忠真的要下杀手。 林云立即上前按住他的手,皱眉道:“王总管,你这是何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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