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枭士_第三百五十六章:高风险高回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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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云长叹一声,道:“和他们交道还是要打的,不可能彻底断了联系,别忘了,这崔明冲知道咱们不少事,要是真逼的太紧,他直接向林家泄密,咱们可就被动了!”
  “那相公的意思是?”
  “就按你之前说的,将鸡蛋分开放!明着继续和崔明冲合作,暗着和你姐夫合作!”
  叶婉清眼前一亮,痴痴一笑:“相公,你知道你的哪一点对妾身吸引力最大吗?”
  林云一挑眉,直接将她揽入怀中,笑道:“哪一点?”
  “就是你的细心和冷静!无论任何时候,我都没见过你失控!而且,事越大你就越冷静细心!实在太棒了!估计崔明冲这次回去,要郁闷一段时间了!”
  林云宠溺的捏了捏她的鼻子,道:“行了!你就别给我戴高帽了!我还不知道你!是我打算帮你姐家一把,所以你才这么高兴吧?”
  “切,才不是!虽然确实有这方面原因,但妾身嫁为人妻,心中最看重的自然是相公和咱们这个家!其他事都是次要的!”
  林云内心感叹,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
  要是孙雪蒙也能像叶婉清一样,那该有多好。
  虽说孙雪蒙隐藏的很深,可林云还是多少能感觉到,这丫头时刻都心系孙家。
  “行了,咱们收拾一下,准备出门吧!”
  叶婉清离开林云的怀抱,这才回卧房梳妆打扮起来。
  她今天要和相公一起去大姐家,自然不能丢了面子。
  虽说是自己亲姐,可明里暗里姐妹俩也会做比较。
  自然想表现的更好更幸福。
  毕竟,自己出事后,一直都被不知情的外人诟病。
  谋反叛逆可不是小罪,不但名声不好,还直接影响了自己的未来前途。
  所以,叶婉清也想借助林云的能量,逐渐改变当朝官员对她的看法。
  唯一让她感到遗憾的就是没能面见圣上。
  ……
  另一边,崔明冲和齐睿离开云府,就回到了宅子。
  齐睿苦笑道:“大人,咱们接下来怎么办?”
  崔明冲也是一脸郁闷,道:“什么怎么办?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些都是挡不住的!就让这小子得意一阵,他如此狂傲,早晚会出问题,到时候难免会结下更多的仇怨,咱们就看着好了!”
  “那大人的意思是说,咱们只能避其锋芒了?”
  崔明冲转头看向他,道:“难道齐统领还有什么高招?”
  齐睿连忙摆手,道:“没有!卑职只是想问个明白而已!”
  “好了!现在什么都不要说了!既然万岁爷看重这小子,还涉及到削藩的大事,咱们就暂时配合他!”
  齐睿只能无奈点头。
  内心或多或少有些苦涩。
  回想当初和林云第一次见面,还是在牛背村。
  那时候崔明冲和秋光日亲自去牛背村搜查粮草的具体数目。
  而当时的林云还不过是个小人物,在牛背村那一亩三分地,都要小心做人。
  可这才过去不到一年时间,林云已经成长到了让他们都要小心忌惮的程度。
  不得不说,林云是真的厉害。
  这时,崔明冲说道:“你可以走了!本官要去一趟兵部,和佐宗人好好聊聊!”
  齐睿眼前一亮,道:“大人该不会是想和佐大人谈铁矿的事吧?”
  佐宗人乃是兵部侍郎,和崔明冲一个级别。
  当然,若非要比较一下,还是崔明冲手中的权力更大。
  兵部只管关于军营和打仗的事,其他没资格管。
  而崔明冲作为户部侍郎,掌管的可是整个大端神朝的所有后勤。
  虽说只是尚书大人的副手,可也同样大权在握。
  而且,崔明冲还是皇上身边的宠臣,所以,一般情况下,只要他主动出面,各路官员都要给他三分薄面。
  当朝之中,唯一让崔明冲忌惮的,只有孟渊孟中堂和福临安福中堂。
  这二人是当今除了皇上外,权力最大的官。
  其中,孟渊是文渊殿大学士,更是左都御史,吏部天官,可谓权倾朝野。
  而福临安是武侯殿大学士,乃是户部尚书,兼任军机处首领大臣,同样身份显赫,权倾朝野。
  崔明冲正是福临安的下属侍郎。
  所以,当朝之中,只要崔明冲不去招惹这二人,一般的官员,他还真不怕。
  齐睿离开崔府,心中也是五味杂陈。
  在他看来,如果不出意外,林云这批黑马,迟早会在大端神朝中脱颖而出,最后成为皇上身边的红人。
  至于将来能达到什么程度,也全看林云的本事。
  不过,凭他对林云有限的了解,林云手中似乎掌握着很多新奇厉害的本事,诸如创造出手枪火药这种能改变未来格局的武器。
  就凭这一点,皇上绝对会重用他。
  想到这,齐睿心中忽然冒出了大胆的想法。
  没错,他想暗中对林云示好,这也相当于是一次风险投资。
  一旦成功了,那他将来的官途也会随着林云而攀升。
  这边,林云和叶婉清收拾妥当,就直奔叶婉如的家中赶去。
  路上,叶婉清还特意买了一些高级礼品。
  按理说,凭林云现在的特殊地位,不需要给她大姐家送礼。
  可夫妻俩这次是去谈合作,换句话说就是求人办事。
  自然要拿出一些诚意。
  林云倒是不反对,展现出足够的诚意,倒也能尽快取得对方的信任。
  很快,二人来到叶婉如的家门口。
  刚要敲门,大门就被包衣奴阿祥打开。
  “二小姐,您可算是来了!”
  阿祥表现出极高的热情。
  叶婉清笑道:“你这奴才倒是挺积极!我姐呢?”
  “大小姐已经等候多时了!”说着,阿祥看向一脸高深莫测的林云,笑道:“这位就是二姑爷子吧?”
  林云一挑眉,他自然看出,眼前之人只是个下人,居然能和自己老婆有说有笑,让他十分好奇。
  “婉清,这位是?”
  “相公,他叫阿祥,是我叶家包衣奴,我们也算从小一起长大,不过,我姐嫁人后,他就跟着一起过来了!”
  阿祥并没有因为叶婉清说他是包衣奴而生气,对林云躬身一拜,道:“阿祥见过二姑爷子!”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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