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有容说道:“只要是薇薇看上的人,就算定过亲,裴国明也可以退亲啊。” 叶坤一愣,愕然道:“娘娘,这不是你的风格啊。如果裴国明已经定亲,我们要求他退亲,那岂不是以皇家的威势,欺压百姓?” 裴国明变成陈世美,那叶坤也看不起他了。 “皇上,我错了。” 姜有容蓦然醒悟,红着脸说道:“是我太宠爱薇薇了,所以一时糊涂,脱口而出。皇上说得对,我们不能欺负人,一切都要讲道理。” 这是姜有容第一次,在觉悟上犯错误。 所以很内疚。 叶坤笑道:“薇薇的事,让她自己做主。钱财方面,我们可以多给一些,但是其他的事情,还得遵循礼数,遵循公序良俗。” 姜有容连连点头:“皇上放心,我不会强人所难的。过几天,我了解一下这个裴国明的身世和婚姻情况。” 叶坤点头,和姜有容一起休息。 次日一早,叶坤洗漱之后,来到军营校场,视察将士们的早操训练。 全军将士,都精神抖擞,生龙活虎。 叶坤又看了一下食堂的饮食,发现食物特别丰富。 也干净卫生。 霍青笑道:“平时没有这么多食物,但是皇上来了,全体将士都开心,我们也沾皇上的光,改善伙食,犒劳全军。” “挺好的。” 叶坤就在食堂里,和大家一起用餐,品尝菜肴。 上午九点,全军集合。 叶坤站在校场的帅台上,注视前方的兵卒,对着大广播训话: “大汉皇帝叶坤,代表朝廷和兵部,还有九部内阁,来看望全军将士。在这里,我有几句话,要对大家说。 千百年来,我们神州先祖、华夏一族,一直在遭受北方游牧民族的骚扰和侵略。为了抵挡北方游牧勇士南下,我们的先祖,披荆斩棘,在北方的巍峨群山之上,修建了万里长城! 不得不说,伟大的长城,保护了我们华夏儿女几百年。虽然长城也被攻破过,但是大体上,还是华夏一族,牢牢控制着长城以南的大好河山。 可是,一道石头垒成的长城,就能保护我们华夏子民,万代平安吗? 我看未必! 即使是现在,我们已经横扫了北方大草原,控制了北海湖,修建了燕然大城,还有几十个小城和卫所。可是,欧亚大草原面积广大,百年之后,还会有其他游牧民族崛起。 我想问问大家,如果再有异族,打破了长城,你们应该怎么办?” 三军将士各自举刀向天:“犯我华夏,虽远必诛!” “对,我要你们报仇这样的血性,并且将这样的血性,世世代代,继承下去。”叶坤点头,提高声音说道: “我们神州儿女的意志和精神,要凝聚成更加坚固的长城,才能保证,我们永远不会受到异族的欺负!” 三军沸腾,各自举刀长啸。 说起洗脑,还是叶坤最专业。 校场的兵卒,都被叶坤的鸡汤和鸡血,弄得热泪盈眶。 霍青和卫无病,对叶坤很佩服:“皇上才是真正的带兵有方,治军有道啊。” 中午的时候,叶坤陪着兵卒们一起吃饭,还下令:“今天允许喝酒,换大碗喝酒,不醉不散!” 炊事班将酒菜,都送到了校场上。 叶坤端着酒碗,和大家一起畅饮。 酒酣之时,叶坤和大家一起,击节高歌: “狼烟起,江山北望,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心似黄河水茫茫,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恨欲狂、长刀所向,多少手足忠魂埋骨他乡……” 现场气氛,非常热烈。 甚至比涿郡大剧院的春节联欢晚会,还要热烈。 叶薇薇也来凑热闹,带着大家一起唱《绿旋风》: “金戈铁马的边塞诗,声声诉衷情。一代一代好儿女,踏歌从军行。钢铁熔炉中锻打出英雄汉,枕戈待旦的营盘里,卧虎又藏龙!” 和叶薇薇搭档的,是一个年轻的校官,身材偏瘦。 叶坤知道,那就是裴国明了。 午饭后,叶坤也大醉,回到营房休息。 傍晚时分,姜有容送来热茶。 叶坤起来喝茶,陪着姜有容等人,在军营里散步、醒酒。 刘月娟笑道:“皇上每次出巡,精神都很好,心情也很好。” “是啊,人活着,就是要到处走走,长长见识。我也算走遍了华夏九州,又去过夷洲岛、辽东和东华半岛,还有南洋诸岛和天竺,可谓大开眼界。 人要是不出门,只会夜郎自大,永远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么精彩。” 刘月娟点头道:“我们跟着皇上,也见到了世界,长了许多见识。” “明天我们继续北上,会看见更加广阔的天地。” 次日一早,叶坤带队出发。 上了大草原,速度反而快了许多。 跟随叶坤出巡的,都是千里挑一的良马,奔跑如风。 柴油汽车上了大草原,也能奔跑。 从阴山到燕然大城,也有两条平行大道。 叶坤走的是东路。 东路的修建很简单,就地取材,平整路面,用黄土和黄沙,将路面提高,开拓。 这样的路面,在下雨天不好行走。 可是北方大草原的雨水,并不太多。 有时候下一场雨,也会很快渗入地下,不会对交通造成长久影响。 最难的,是冬季遇上大雪。 道路被大雪覆盖,行走艰难。 所以叶坤要求,在每年冬季到来前,都要将北方的补给全部送到,确保大家平安过冬。 补给齐备,大家在冬天里,就无所事事了,只管烤火喝酒就行。 看着茫茫大草原,叶薇薇问道:“父皇,大草原这么大,为什么不多建一些城池?” “你这丫头,专门说傻话。” 叶坤一笑:“大草原的降水量太少,不适合农耕。草原上原来的匈奴一族,都是游牧民族。知道什么叫游牧吗?就是骑着马,赶着牛羊到处跑,找到水草丰美的地方,让牛羊繁衍下去。 这一片的水草被吃完了,他们就赶着牛羊,换一个地方。这样的游荡、放牧,就叫做游牧。” 叶薇薇还是傻乎乎的,问道: “我看这里的土地,也能种粮食啊。那些匈奴人,就是笨,不会种地而已,只会放牛。就像汉人的小孩子,干不了别的事,只能放牛。” 一边的姜有容等人,都捂嘴而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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