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婠婠的长发被盘起,沉甸甸的凤冠凤钗一戴上,压得她的脖子都往下缩了缩。 额前流苏层层坠下,掩住了她眉眼。 姐妹夸夸团也换上了伴娘服,这会全部都屏住呼吸看着她装扮完成的样子。 楚昔第一个反应过来,“太好看了!戎行野这小子祖坟冒青烟了吧。” 向璃捂着心口,“妈妈我恋爱了。” 陈颖是退了两三个公告来当伴娘的。 这会没什么好说的,只能庆幸黎婠婠当初进娱乐圈走的是导演路子,这要是来当演员,还有她们什么事啊?秒杀圈内一众人。 叶知秋惊叹之余,送上了自己的新婚礼物,一枚她自己设计的同心翡翠结。 正好能当腰佩,坠在黎婠婠腰间。 “祝福你们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小时候只觉得这几个字听多看腻,也失去了本该美好的寓意,长大后才知道,能做到才真是寥寥无几。 下面还有配合摄影师拍照的工作,另一边,戎行野的房间里,摄影团队也在努力记录了。 这次的新人都比较特别,都没父母,只有家里的老长辈,所以去掉了很多流程。m.biqubao.com 专业的团队到了戎宅都有点被这偌大的家园吓得咋舌。 一时间不知道从哪里拍比较合适。 有些东西还不方便入境。 干脆都挤在一块拍能拍摄的区域。 光是这样也觉得带来的摄影师不够用。 长镜头下,戎行野穿上衣服,还要配合摄影师说的,换个角度再拍一次。 严向宇穿戴整齐站在那看着戎行野像个孙子似的。 人家说再来一次就再来一次,真是叹为观止。 “这男人为了娶媳妇真是疯了。” 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生怕婚礼有那么一点点不完美。 “这录像估计每天得拿出来看一看,怎么能不配合。”陆斯昂穿着同款伴郎服,两个男人光在那也足够吸睛。 说完,他扭头对着跟拍的摄影师微微一笑,“不会剪进去吧?” 摄影师带着迷之微笑。 居然让人有种头皮发麻的既视感。 迎亲礼服跟黎婠婠那一套一样,都是龙凤褂,戎行野难得换了一种风格,但身上那股气质还是没变。 岑屹楼一上来,就忍不住吹了个口哨,“哪家的霸道少帅来了。” “硬是有一股抢新娘的架势。” “干嘛瞎说实话。” 戎行野觉得这几个人统统一碗毒药毒死得了。 不过大喜日子他不杀生,且留下这几个货色苟且偷生几日。 “时间差不多了,走吧。”霍司丞从楼下上来。 戎行野得先去宗祠上香,再由族老在婚书上盖章,再带上聘礼婚车前往黎家。 这会家族里的人都在这了。 戎老太太坐在上首。 戎行野接过三支清香,恭敬三拜,这才接过婚书。 戎老太太今日也是穿得十分隆重,那罕见的硕大翡翠全套戴在了身上。 见戎行野告慰了祖宗,才道:“注意时辰,吉时一定要进门。” “明白。” 他估计这辈子也就听话这么一回。 出门的时候,直接接过了陆斯昂手里递过来的手捧花,“走。” “接媳妇去啰。” 车队早已准备就绪,戎毅今天也难得穿了一整套的礼服,脸上还带上了点笑容,戎行野一上车,连司机都振奋起了精神。 一大清早将车擦得锃亮,也就是为了这一刻。 一百八十八辆车整整齐齐跟在后面出发,戎家的男丁子弟也跟着迎亲的车队在后头。 陆斯昂他们开了自己的车,还有一些圈子的朋友,也跟着来了。 光是给黎婠婠的聘礼就装了不少车,每辆车上都鲜花装点,前方开道车还有十辆机车。 直升机在前方探测道路情况,确保不会堵车而耽误了吉时。 这样大的场面,所到之处,都拿出手机拍下来是哪家土豪结婚。 一看车牌,哦,戎行野啊,那没事了。 “来了来了,他们快来了!”彭媛媛提着礼服裙子拿着手机跑了上来。 楚昔紧张,“你怎么知道的,有人给你通风报信了?” “哪里用得着通风报信啊,戎毅这小子不回我消息,那肯定是戎行野上车了!” “……” 好有道理哦但听起来有点惨诶。 彭媛媛看着黎婠婠,“快上床坐着,门我们来守,保证让他们不能轻易把你娶走!” 黎婠婠欲言又止,额,我想走的。 向璃笑得直不起腰,“娶不走新娘,还结什么婚啊,你都不怕戎行野跟你急眼啊。” “还用得着急眼么,借给她戎毅就把她给收买了。” “我可不是那样的人!今天戎毅不好使!” “哦?是吗,可信度不高诶。” 伴娘们还在斗嘴,二楼起居室的大门已经关上了。 为了以防万一,连阳台的门都给锁上了,“行了,现在一只公蚊子都不会放进来了。” 她一转头,看到了小言眨了眨眼睛看着他。 怀里还抱着楼下黎家不知道哪个亲友带过来的一岁男幼崽…… “你俩还不到成为臭男人的年纪呢。” “哦。” 小言作为黎婠婠的陪嫁品之一(戎行野封的),乖乖巧巧坐在了黎婠婠边上,小手悄悄摸着她衣服上的刺绣。 “妈妈,每个女孩子结婚都会穿得这么好看么。” “对啊,新娘子那天是最美的。” “那以后我也给小唯买这么好看的裙子。” “我不要,我给你买裙子,你穿裙子坐在床上等我吧。”小唯学着黎婠婠的样子也坐在床上。 “我套不进去吧。” “笨蛋哥哥,有钱就可以买到。” 楚昔默默竖起大拇指,戎总思维,贯彻始终。 叶知秋捂了捂额头,儿子还真是……支棱不起来啊。 “他们还有多久到,我好紧张。”黎婠婠没忍住问道。 “早着呢,反正会准点抵达的,他们得绕城一圈才来。” “我们先商量着拦门谁负责谁,我觉得楚昔不能对着霍司丞,我来负责霍司丞,你们几个也交错开。” 楼下,池廷遇还在迎宾,让人上楼给叶知秋送个平底鞋,免得穿高跟鞋站着累得慌。 向璃看了感慨,好贴心,不像她,为了省200块钱,还得出卖自己。人比人,气死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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