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从飞机上下来。 周彦急忙跟过去。 开口就说道,“在电话里一句话两句话解释不清楚,我们刚刚来这边,曹妄的人就说要请六爷去做客,六爷很爽快的答应了,我就跟着一起去了。 后面,我喝了曹妄的一杯酒就昏迷不醒,等到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就看见曹妄的人在我身边,让我去搬救兵。 我才知道,十年前,曹家帮在码头上横行霸道,行径和海岛并无二异,曹家老帮助曾经劫持过六爷在码头上的货,六爷气不过,就声东击西,和当地的警署联合起来,一举歼灭了曹家帮。 我今天才知道曹妄就是曹家帮主最小的儿子,他这次就是冲着给家里人报仇的。” 闻言。 凌小西挠了挠后脑勺,说道,“这件事情我还真不知道,那时候我还小。” 周彦焦灼地说道,“我已经从各个银行总共取一个亿,换算成了美金,但是眼下最重要的是,我怕他们收到钱,也不会放人。” 花昭深吸一口气。 沉着冷静的问道,“你和曹妄打过交道吗?” 周彦摇头。 他说道,“只是在鸿门宴上见过曹妄一面。” 花昭问道,“他是怎样的人?” 周彦回忆了一下,“人如其名,很是狂妄自大,说话的语气很狂,好像整个地球都是他家的。” 花昭抿唇。 她眼神坚定,熠熠生辉的眼眸漂亮的好像是琉璃瓦,她说道,“也是这样的人,越不会出尔反尔。” 反倒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那种人,才是最阴的。 周彦说道,“我们现在要怎么办?” 花昭说道,“去酒店,慢慢等,等曹妄主动联系我们,他既然提出想要钱,他一定会主动联系我们。” 周彦说好。 他接上花昭和凌小西,就赶往酒店。 凌小西忍不住说道,“就算六爷没有经验,我的两个哥哥也没有经验吗?真是的,两人能一起被放倒,以后也别出门了,呆在家里修复脸面吧。” 周彦帮凌家兄弟说道,“这也不是凌东和凌北的错,只能说曹妄的手段太损了。” 凌小西眯着眼睛没说话。 花昭把凌小西的背包递过去,说道,“该吃药了。” 凌小西瞬间皱眉。 花昭好笑的说道,“我答应叶先生的,我要完成任务。” 凌小西从背包里拿出像是狗屎一样难喝的药,说道,“在京市有叶阳时时刻刻的监督我,一口喝不干净都不行,好不容易摆脱叶阳了,你又来监督我。” 花昭轻声说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凌小西用牙齿撕开包装。 皱着眉头一饮而尽。 她哭得眼泪差点掉下来,“我觉得百草枯都比这玩意好喝。” 三人一行到了酒店。 花昭住在了商北枭的套房。 凌小西住在凌北的房间。 周彦离开之前说道,“手机一定要开机,最好把我和小西的电话设置为紧急联系方式。” 花昭照做。 等到周彦离开。 花昭看了一眼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钟。 可能也是和时差有关,花昭觉得自己睡不着。 她干脆坐起来。 从床头柜上随手拿起一本书。 她翻开一本,感觉不对劲。 立马看了看封面。 果然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竟然是一本《新时代的好男人如何哄老婆高兴》。 花昭又想笑又想哭。 她看着上面被商北枭画出来的痕迹。 抱着书,忍不住啜泣出声。 她想商北枭了。 很想很想。 这时候。 一通电话打破了几乎可以吃人的静寂。 花昭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来不及看来电显示,就已经接听按在了自己的耳朵上。 那边传来声音。 依旧是曹妄粗狂的声音,他说道,“欢迎。” 花昭问道,“我要把钱送去哪里?是不是只要钱送到了,商北枭当场就可以回来?” 曹妄反问道,“你敢只身一人来吗?” 花昭皱眉。 曹妄无所谓的说道,“没什么,只是想看看,究竟有没有,有胆量的女人。” 花昭问道,“说地点。” 曹妄笑了笑,“你男人在我这里,吃我的,喝我的,我都没着急,你着急个鬼啊?” 花昭:“……” 曹妄问道,“你休息好了?” 花昭:“这不劳你烦心。” 曹妄轻声笑出来,他说道,“既然不劳烦我费心,正好我不担心,两个小时之内,你最多带一个人,带着我要的东西,来漕河码头。” 花昭:“曹妄!” 曹妄说道,“知道我的名字了?” 花昭说道,“曹妄,我希望你能说到做到,你要的钱,我会一分不少的给你,但是,若是商北枭和他两个保镖损失一根汗毛,你试试。” 曹妄好笑的说道,“这样幼稚的威胁,我已经二十年没有听过了。” 说罢。 曹妄说道,“你放心,钱到了,我就让你见人,说实话,我也不想把你男人留下来,他这人,龟毛的很,超烦。” 说完。 曹妄就挂断电话。 花昭急忙叫醒了周彦和凌小西。 周彦红着眼眶说道,“这里只有我一个男人,按理说我是责无旁贷的,但是小西武艺高强,能保护好花小姐,我就不说没用的冠冕堂皇的话了,希望你们能安全回来,我在酒店,有任何事情尽管给我打电话。” 花昭拍了拍周彦的肩膀。 凌小西和花昭一起出门。 美钞全部在车上的后备厢里。 凌小西开车。 凌晨三点多的夜,漆黑无比。 路上几乎见不到其他的车辆和行人。 四条并行的宽阔马路上,只有她们一辆车。 凌小西安慰花昭说道,“花昭,你别害怕,我刚才查了查这个曹妄,他这人虽然不是好人,但是绝对是个说话算数的人。 只要先把六爷和我哥哥救出来,等安全后,再让六爷杀他一次,既然能给他抄家一次,就能抄家第二次,这一次,让他血本无归,让他被枪毙!” 车子在路上跑了整整两个小时。 曹妄果然算好了时间。 甚至连路上没车,凌小西特意开快的时间都计算在内。 凌小西刚停下车,看一眼时间,就啐了一口,说道,“老狐狸。”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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