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沐欢听得心花怒放。 刚要拿起零食吃的时候。 张曼芝拿出来了一块全身镜,直接摆到了她的面前。 沈沐欢一抬眼,就看到了胖了十斤的自己。 瞬间,惊吓般的,把零食就丢了出去。 “我怎么胖成这样了?” “还吃不吃了?”张曼芝看着她问。 沈沐欢疯狂摇头,“不吃了,不吃了,我都胖成猪了。” 张曼芝没收了顾聿一,送来的零食。 拿了清口的水果,“这个也要少吃,知道吗?” “哦。” 孕期。 沈沐欢基本上都是在娘家度过的。 偶尔,她也会去找关星辰聊聊天。 但是关星辰实在是太忙了。 两个女儿,被送去了海城,一会儿跟着爷爷奶奶,一会儿跟着外公外婆。 玩疯了。 怎么叫,都叫不回来。 好不容易约上了她。 难得她不忙,可以安静地喝会儿咖啡,吃点甜品。 “果果和糖糖,你打算什么时候接回来啊?老在海城呆着,也不行啊,那边可没有幼儿园上的。”沈沐欢问她。 关星辰提到这事,就很苦恼。 她已经不止一次,给自己的父亲打电话。 但是,关韦回她的,永远只有一句话,这么小的孩子,正是玩的时候,上什么幼儿园。 关星辰很羡慕沈沐欢。 娘家就在江城,可以帮她带带孩子,总比家里的下人,保姆带起来放心得多。 “叫不回来,就算叫回来,也是扔给保姆,不如就让她们跟着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来得省心。” 沈沐欢觉得这样,也未尝不可,“是啊,你们那么忙,是没有时间管,所以,这就是你不生二胎的原因吗?” “我想生啊。”关星辰恨不得再生对双胞胎,可是顾之珩不想要,“之珩哥不想要了,我也没办法。” “大哥,可能考虑的是你工作上的发展……”不像顾聿一,只想让她当闲鱼,“……我就不一样了,大闲人一个,倒是适合生养。” “我也想像你一样啊,被逼着进步,有时候也很烦。”关星辰面色苦闷。 沈沐欢笑了起来,“跟大哥这样的人,在一起,才能越来越好嘛。” 关星辰笑着摇头。 是不得不进步。 “打算生完这一胎,还要吗?”关星辰问她。 沈沐欢摇头,“应该不会再要了,这一胎是意外,我算好了安全期的,谁知道……” “你们,一直用安全期避孕啊?”这个东西,哪有个准的。 沈沐欢点头,“对啊。” “那不行的,这个出意外的概率太高了。”关星辰想到了自己部门研发的一款新药,“改天,我让聿一来,我给他打个针,可以管三年的。” “你说避孕吗?” “对啊,这个是新药,基本上没有副作用,而且不影响他那方面的功能。”关星辰笑着望向沈沐欢,“你不用担心,你们的夫妻生活受到影响。” “哎呀,我哪里是担心这个嘛。”沈沐欢耳根烧红,“我就是怕影响他的身体。” “不会的。” “那行吧,等我生完这个宝宝以后吧,反正,现在我住在娘家,两个人也见不到面的。” 沈沐欢喜欢住娘家,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但是说来也怪。 顾聿一好像从来不会跟她一起,住在娘家。 通常,沈沐欢住娘家的时候,两个就是分居的状态。 “聿一怎么不陪你住在娘家啊?是不习惯吗?还是说……有别的原因?”关星辰好奇的问。 沈沐欢其实也不知道原因。 好像就是默认了这种生活方式。 “可能是他觉得不方便吧,谁知道呢。” “你就不怕他……”毕竟顾聿一年轻时的情史,可是论箩筐来盛的,“……沐欢,我没有别的意思,咱们都是从小一起长大,他年轻时什么样儿,你是最清楚的,可不是省油的灯。” 沈沐欢对过去的顾聿一,确实知道的太多。 但是,人随着年纪和阅历的增长,尤其是男人,不可能仅限于男男女女这点事。 这点信任,她还是有的。 “他每天要接送小哆咪,接送小叮当上学放学,集团的事情又那么多,我猜……他没有时间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那就好。” 沈沐欢也没有再说别的。 两个人聊了一会儿,不知不觉地聊到了顾慕初的近况。 “慕初她,最近好像一直在公司里加班,我一直觉得她就是个娇生惯养的小公主,可是她好努力啊,妈给她的公司,让她打理得井井有条的,能力真的很强。”biqubao.com 沈沐欢前几天,见了顾慕初一面。 她突然从一个艺术感十足的女孩,变成了女强人。 她不得不感叹,基因的强大。 “与其说,顾聿一是最像爸的那个孩子,还不如说慕初是最像他的,一个从来没有过经商经验的人,丝毫没有手忙脚乱,从珠宝公司,设计公司,到各大连锁店,全部焕然一新,我真的太佩服她了。” 关星辰也听顾之珩提起过,顾慕初最近的状态。 像拼命三娘似的。 她猜,可能是顾少霆突然生病,对她的打击太大了。 “慕初她,确实挺有能力的。” 顾家这兄妹三人,除了顾之珩喜欢学术,对生意不上心。 顾慕初和顾聿一,在商业上要是联手的话,话语权仍然会紧紧地握在顾家人的手里。 不知道,将来便宜了哪个男人。 “星辰,慕初她有男朋友了吗?” “没有吧。”关星辰问过顾慕初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她说,她不打算结婚。” “说实在的,在江城能配得上慕初的,至今,我还没有发现。” 女人自己强大了,根本没男人什么事儿。 沈沐欢羡慕顾慕初的洒脱。 也永远成不了她这样的女人。 …… 几个月后。 沈沐欢和顾聿一的第三个孩子,顺利出生了。 是个男孩。 看着儿子,沈沐欢说不出来,有多惆怅。 小叮当很顽皮,天天幼儿园里,惹是生非的。 这又来一个。 除了张曼芝,并没有从任何人脸上,看到什么喜悦之色。 “这小三跟小叮当长得一模一样,真是越看越欢喜。”张曼芝脸笑得像朵花。 沈沐欢皱着眉心,看向顾聿一,“你喜欢吗?” “喜欢啊,你生的,当然喜欢了。”顾聿一笑了笑,知道她不怎么喜欢,宽慰道,“儿子省心,我一会儿给爸妈打个电话,告诉他们又有孙子了。” “你好,请问是沈沐欢小姐的病房吗?”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 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望过去,一个同城跑腿的。 手里捧着一束花,走到病床前,“你是沈沐欢小姐吧?有人委托我送了一束花给你,说是祝你喜得贵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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