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你到底来不来呀?你要是不来的话那我也不去了。你忘了高中时候咱们两个人还立过海盟山誓的誓言吗?” 李小丽声音充满了无限的诱惑力,作为曾经高中的校花,李小丽是洁身自好,当时只把初吻给了林峰。 现在即便是去了大学。 排队追李小丽的男生,有无数人,但李小丽一个都没答应。 高中时候的情感是最真挚的。 李小丽和林峰两个人,有他们之间的秘密。 李小丽的家庭情况并不是特别好。 恰好在高中时期,父母离婚。 备受打击的李小丽有了轻生的念头。 有一次上完晚自习周末,李小丽跟林峰两个人去禹洲县的湖边桥上游玩,当时已经很晚了,只有路灯昏暗的灯光。 李小丽鼓起勇气跟林峰表白。 那个时候的林峰只想一心学习,给母亲争口气,也想考个好大学,再说林峰觉得他确实只是很普通的一个人。 没有那么多钱也没有更多的优点。 林峰还是不相信李小丽会暗恋他。 李小丽可是高中的校花,无敌的风云人物。 林峰只是迟疑了一下。 还没等林峰开口。 李小丽就认定林峰不会答应,而且不喜欢她。 李小丽转头就跑。 林峰傻呵呵地站在原地…… 也没有去追李小丽。 莫名其妙的林峰,转过身去就走,从桥中央,刚走到陆地,就听见扑通一声,是落水的声音。 林峰对这个声音实在是太熟悉了。 虹溪村白蟒山上有一个大湖。 林峰可以说是从小的实力,玩到大水性特别好。 意识到大事不妙的林峰疯狂地跑过去,找不到李小丽,喊了几声也没有回应,判断李小丽应该是跳湖了。 “救我……救命呀。”李小丽根本不会游泳,像个落水的旱鸭子,不停地扑腾,时不时的脑袋浮出水面,两只手,偶尔能从水面上抬起来。 “你别乱动,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动得越厉害,沉得越快。”林峰倒是还算冷静,脱下外套还想继续脱衣服,觉得时间不够,说清楚直接穿着衣服跳下去。 林峰落水之后,才发现问题很严重。 李小丽估计是呛了很多水。 已经被湖水乱流冲走了。 林峰一边喊一边向下游游去。 好在运气不错,把李小丽从水里捞了出来。 李小丽面色铁青,有水不停地从嘴里往出溢。 到了岸边。 林峰单膝跪地。 把李小丽放在膝盖上。 用力顶李小丽的腹部。 李小丽哇哇地开始疯狂吐水。 弄得差不多。 林峰又把李小丽放在草地上。 解开李小丽衬衫的扣子。 双手按在胸口,开始有节奏地进行心脏复苏。 同时。 还进行人工呼吸,交替进行! 也就是因为这样,李小丽的初吻没了。 等李小丽费尽力气睁开眼的时候,看到林峰,朕很深情,贪婪地在给她做人工呼吸。 李小丽甩手就是一巴掌抽在林峰脸上。 …… 想起这一幕一幕,李小丽脸都有点红了。 当时两个人还约定大学毕业之后就结婚。 那个时候确实青春萌动,脑子有些地方还没有成熟,说出来的话都如此之傻。 李小丽身旁的赵敏,浑身都冒着酸气。 林峰还真是有魅力。 高中的时候。 就跟校花李小丽私定终身了? 女人的第六感,往往在其他女人身上最为灵验。 赵敏撇了撇嘴,真想把手机从李小丽的手里抢回来。 正在开车的富二代赵小辉,猛地一踩油门,真是无处发泄。 林峰那个王八蛋不是初中的时候就把李小丽给开苞了吧。 周晓辉可是听了很多回。 确定李小丽还是一个完整的女人。 赵小辉猛一踩油门,汽车像猎豹一样向前冲,差点把赵敏的腰给闪了。 “赵小辉,你慢一点啊。”赵敏扶着腰本来心情就不爽。 “同学们都应该到齐了!快点更好。”赵小辉通过后视镜观察着李小丽那一张漂亮的脸,慢慢地变红,心里更是不爽到了极点。 林峰这个穷鬼王八蛋要是敢去。 赵小辉绝对让林峰好看。” “我确实还有些事,不想去了!”林峰对得准,没什么实际意义的,高中同学聚会,真的是没什么兴趣。 “那你不去?好啊,林峰,你忘记我们当时的誓言了,是吧,你不去也行,当年的事情,我还会做给你看。”李小丽忽然间皱起眉头来,说话的声音也不像刚才,百灵鸟一样好听,反而带着很浓的怨气。 “有什么呀?大家都是同学,高中时候的情谊最真挚了,聚在一起说说话,聊聊天。” 林峰想想可能也是吧。 索性就去参加同学聚会,顺便把赵敏送回虹溪村。 晚上就住在家里。 再说李小丽要是真想不开再跳湖,林峰也不好说。 “你别想不开,我去。富贵大酒店是吧,我很快就到了。”林峰车开得非常快,富贵大酒店确实就在下一个路口。 “那好呀,林峰,咱们聚会见。”李小丽兴高采烈地挂断电话,把手机塞到赵敏手中。 “看你那春心荡漾的样子。”赵敏实在是忍不住了,对着李小丽说。 “我就荡漾了你怎么样?我跟林峰荡漾,又没跟你荡漾。”李小丽倒是觉得没什么,这么多年以来,她确实没有勇气联系林峰,当年李小丽太冲动。 现在李小丽想想都后怕。 如果当时林峰也不会游泳,她死了也就算了,还会连累林峰。 开车的赵小辉则是牙都快咬碎了,等红灯的瞬间,赵小辉直接给禹洲县也算是有点名号的小痞子黑背发了短。 这个黑背皮肤黝黑,被人称作狗哥,关系比较亲密的人也叫他黑背。 “黑背哥,到富贵大酒店来!有个穷鬼小子装逼犯,我想好好的教训他。” 这小痞子黑背正在洗脚城捏脚,最近比较背,没有弄到什么钱,正愁没钱呢。 收到这条短信,黑背咧嘴一笑,立刻回复赵小辉,“放心吧!狗哥我办事最靠谱,这小子叫什么名字?把他照片发过来。” 赵小辉,把林峰的照片发过去,又打了几行字,“别打死留条命!把他男人的东西给我废了。”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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