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四夫人的话顺利地把刚才那个话题岔开了。 “夫人想看,当然没问题啊。”我立刻接过她的话头,笑着点头,又转头问元天野,“小野,可以骑吗?” “当然可以啦,这小马就是姐姐的啊,姐姐拥有它的所有权,想骑就骑,想什么时候骑就什么时候骑,想怎么骑就怎么骑!”元天野立刻应答,笑得眉飞色舞,不再追问昨天的事情了。 然后拉着我就往马棚去:“走吧姐姐,我们去跟张教练说,不过姐姐这匹马刚回来,你们又是初次相见,需要互相摸摸脾气磨合一下,所以姐姐先不要一个人骑,我先牵着马陪你走一圈好不好?” 我点头笑:“好啊,那就辛苦小野了。” 其实这种牵马的事情让张教练来就好了,他是马场的服务人员,这都是他的职责,可是元天野不放心,一定要亲自帮我。 他总是这么细致地对我。 “姐姐,你说的这是什么话,这哪里是辛苦,分明是我的荣幸,别人想做还没机会呢。”元天野一点也没觉得辛苦,看着我的眼神里都是甘愿。 我心中一动,没有接话,元天野就先过去跟张教练牵马放鞍。 我却听到后面章庭远跟章四夫人蛐蛐:“妈,你瞧瞧,堂堂元家尊贵的小公子,多少姑娘追着哄着众星捧月,现在都变成小舔狗了,舔得多起劲啊,还,被人想做还没有机会呢,啧啧啧。” “你少说两句,回头小野又跟你闹起来。”章四夫人提醒他,然后又笑,“絮絮生得好又这么优秀,就是个可人儿疼的,小野喜欢她也在情理之中,我也很稀罕她啊。” 我的脸上又是一热,略有些不自在了。 小野只是跟我关系好,为我做了很多事,但说他是舔狗也太难听了。 还好元天野已经走远了,没有听到章庭远的话,不然肯定又要闹腾。 然而,下一秒,我就又听到章庭远斗志满满的声音:“妈你喜欢孟姐姐?好啊,那我也努力,加入舔狗队列,争取早点获得孟姐姐芳心,把她娶进咱们家门!” 我听傻眼了,章庭远这是什么操作? 刚才还嘲笑元天野是舔狗,这会儿他自己也要加入进来? “你这孩子,说话越发没有遮拦了。”章四夫人也笑他,却又话锋一转,“行了,你快点也去帮忙,我陪絮絮去换衣服。” “好嘞。”章庭远追着元天野的脚步去了。 章四夫人走上前来,拉着我去更衣室换骑马服,还不忘记安抚我:“小远从小被我和他爸宠坏了,在外人面前还能装装规矩,在自己人面前就没个正形,絮絮你别把他的话当真,也别往心里去啊。” “我倒是觉得小远率真可爱,夫人别担心这个,你不是说了吗,小远在朋友面前才这样,这说明他把我当朋友了,我其实是开心的。”我换好了骑马服出来,笑着说了一句。 章四夫人看着我,眼底先是惊艳,而后是欢喜。 “絮絮真是天生丽质,穿什么都好看。”她拉着我,转着圈地看我,还帮我整理了一些细节,然后笑吟吟地说道,“不过,我刚才说的不是朋友,是自己人,小远的朋友不少,但是自己人就那么两三个,絮絮,你愿意做我们的自己人吗?” 我看着她带着期待的眸子,却一时语塞,说不出话来。 我也很喜欢章四夫人,喜欢她的温柔细致,喜欢她无声的关切和爱护,喜欢到会幻想如果我有这样的一个母亲就好了。 可,现实是,章四夫人不可能是我的母亲,而我与她,这辈子也不会有母女的缘分。 此刻她满含期待地问我,愿不愿意做他们的自己人,我无法回答。 因为我懂得这个自己人的含义,我们没有做母女的缘分,所以她想跟我做婆媳。 章庭远人很不错,是个心底憨厚又可爱的弟弟,可我只能把他当成弟弟或者好朋友。 更衣室的空气安静下来,渐渐又开始变得尴尬。 “夫人,您喜欢骑马吗?要不要也换一下衣服,我们可以一起骑。”我开口打破了这片安静,企图缓解我和章四夫人之间的这点尴尬。 章四夫人脸上是肉眼可见的失望,但她修养极好,还保持着得体的笑容:“我年轻的时候也爱这个,但是现在不喜欢了,我在旁边帮絮絮拍拍照片记录一下就好,就不陪絮絮一起骑了。” 我岔开话题就是对章四夫人的一种拒绝,本来我还担心会让章四夫人不开心,或者她对我会变了态度冷眼相向,可她不仅没有变态度,还提出要帮我拍照记录,就连眼神也是一如既往的温柔。 我反而有些过意不去,不知道为何,看着她脸上的失落,我的心里也沉甸甸的:“夫人……” “没事的絮絮,你不要过意不去,是我太心急了。”章四夫人却像是看透了我的心思,一把抢过我的话头,笑得温柔又和气,“不过其实名义上是什么身份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处得来,在一起开心,这就够了,对不对?” 她这话我其实听不太懂,但是我明白她的意思了。 就算我拒绝考虑章庭远做男朋友,拒绝跟她做婆媳,章四夫人也不怪我,而且丝毫不影响我们的关系,我们以后还是能够开开心心地在一起相处。 我觉得,章四夫人不仅对我温柔,而且很包容我,我对她的好感,又多了一层。 下午在马场上玩的真的很开心,元天野先是拉着小白马驮着我转了两圈以后,我和小白马的关系就亲密起来,我们很快就达到了人马和谐的境界,于是我提出自己骑。 元天野这才松了手,骑了自己的小马来陪我,章庭远也跟着陪我们转圈,章四夫人则拿着相机不断地为我们拍摄,还在我们跑了几圈以后,招呼我们下来歇一歇,喝点水吃点水果。 她还细心地帮我擦汗:“瞧你这孩子,出了这么多汗,一定要擦干,不然吹了风就要感冒。” 最早叫我孟小姐,后来叫我絮絮,现在,她甚至用这样亲昵的语气叫我,这孩子。 我的心头一暖,那种难言的感觉又冒出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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