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寡妇后全村人瑟瑟发抖_第111章夜晚的玉米地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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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晴被气哭了,气得跑上马车,马不停蹄地离开。
  庄子上的人探着脑袋听了个大概,便转头说给了别人。
  有些好事者,甚至为了打听得更清楚一点,跑到刘婆婆家串门。
  姜巧巧不在意这些。
  她像往常一样做饭干活,为了等待父亲的到来,专门去山上砍了好几根粗树干。
  只是,她的心里总不得劲,小宝都看得出来,她不开心。
  “娘亲,你不开心,是想爹爹了吗?”
  晚上睡觉前,小宝钻进她的怀里,奶声奶气道,“我也想爹爹了,他什么时候来看我们啊。”
  姜巧巧解开她的小辫子,给她梳了梳头发,“不知道啊,他很忙的,什么时候来也不一定。”
  “小宝很想要一个爹吗,如果他不来了,我给你找个别的人当你爹,小宝愿意吗?”
  小宝愣愣地看着她,仿佛在认真思索这句话的意思。
  半晌后,她眼里闪着泪花,轻轻地摇着脑袋,紧紧地抱着姜巧巧的脖颈。
  “不要,我就要爹爹,除了爹爹,我谁都不要。”小宝哭着将眼泪抹在她身上,“娘,你就要爹爹好不好,别人都没爹爹好。”
  姜巧巧无奈,看来小宝已经认定了朱文景。
  “好,那就不要,我们只要爹爹。”她亲了亲她的额头,“他还会来的,小宝别哭,可能很快就会来的。”
  但下次来之后,朱文景可能不会再来了。
  姜巧巧没想到,他竟然是大夏国那位骁勇善战,声名斐然的五王爷。
  他们在一起的希望更加渺茫了,注定了他们之间只能是露水情缘。
  好在小宝还小,长大了她就会忘记朱文景。
  不然,她以后若是想找个男人过日子,就只能找朱文景。
  大宝跟二宝很懂事,虽然眼里带着疑惑,却没有追问。
  他们沾到枕头没多久就睡着了。
  小宝哭了一会儿,也在她怀里睡着了。
  姜巧巧却毫无睡意。
  月色洒进房间,从破了的窗户纸里面闯进来,水一样倾泄在炕上。
  以前她不懂得寂寞是何滋味,今夜每当想到那个人时,她忽然有些明白了。
  半个多时辰,她还是睡不着,索性起身去外面走走。
  野猪总会在半夜到农田里觅食,她带上弓箭,领着小豹出门。
  小虎叫声大,可以留下来看门。
  她在田埂边行走,在月色的照耀下来到最近的玉米地里。
  只是还没靠近,就听到玉米地里传来奇怪的动静。
  “啊啊啊……”
  “快点,再快点……唔……啊啊啊”
  “好舒服,太舒服了,你好厉害……我想死在你怀里。”
  姜巧巧顿在原地,连忙蹲下捂住小豹的嘴巴,示意他别吵。
  没想到,这么晚了还能遇到野鸳鸯浮水。
  不知道这次是谁啊,竟然这么放浪,听得她面红耳赤。
  这事儿真的有那么舒服吗?
  姜巧巧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准备带着小狗巧巧离开。
  “阿凤,你家大壮不在,这里都紧实了不少……”
  “是不是想男人想得睡不着?”
  又是一阵难以言喻的声音。
  姜巧巧听得面红耳赤,但他们的对话,成功引起了她的注意。
  原来又是陈风啊,这次跟她野合的男人,该不会是徐建吧。
  “亭长,你别磨蹭,快一点。”
  陈凤软若无骨的声音传来。
  “实在不行我自己来,你年纪大了,别闪了腰。”
  不远处的姜巧巧石化在地。
  谁?
  张亭长?
  陈凤可真是饿了,什么都下得去嘴,张亭长今年三十二岁,但是看着跟四五十了似的。
  在古代,有的人甚至在三十岁就开始掉牙了。
  她还想听点什么,就听到一阵嗯啊啊的声音。
  姜巧巧听不下去了,带着小狗跑回家睡觉。
  在外面转了一圈,她困得厉害,倒头就睡。
  *
  三次鸡鸣过后,天光大亮,很多人已经去了地里忙活。
  时光飞快,日月如梭。
  转眼间已经过去了半个月,马上就要进入八月了。
  姜旭阳带着姜正和给姜巧巧做的木床木凳子,以及纯木头的衣柜已经完工。
  按照姜巧巧的设计图,她得到了纯木的各种家具。
  她对衣柜尤其满意。
  八月金秋,已经可以掰苞谷了。
  今年的玉米收成不错,夏末的几场雨是及时雨,拯救了岌岌可危的玉米苗。
  早上她在家里跟父亲做木活,下午就去地里掰苞米。
  今天各种物件已经完工,父亲跟大哥也该回去掰苞米了。
  半个月的相处,姜旭阳深切地体会到女儿的变化。
  她跟从前那个胆小怕事的姜巧巧,可以用判若两人来形容。
  “巧巧,你别忙活了,我待会儿就回去,那工具就够我背的了,不用准备别的。”
  姜旭阳坐在台阶上,斑白的头发在风中微微晃动。
  看着对面山上的太阳光越来越低,他不由笑道,“还是早上起来舒服,感觉我还可以多活几十年。”
  姜巧巧将馋了猪油的白面饼子装在布袋子里,这种饼子很抗饿,干活的人很喜欢吃。
  而且,用猪油做的馍味道也不错,稍稍放点白糖,比点心还好吃。
  “别的你可以不拿,这个爹拿回去吃。”姜巧巧将其他的捆在木架子上,“其他的,我给你背回去。”
  姜旭阳惊讶地看着她,“可以让你大哥来背,你若是回去,孩子谁来看着?”
  姜巧巧知道,原主的养母不喜欢看到她带着别人的孩子。
  三个孩子都跟姜巧巧没有血缘关系,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姜巧巧就该丢掉这几个累赘。
  先不说她是几个孩子的后娘,如今她们处出了感情,相依为命,她不舍得。
  而且,前世的她跟大宝他们的命运极其相似,她这是在弥补曾经的自己。
  当初的她哪怕是有个后娘,也不至于变成杀手。
  如果是幸福美满的孩子,谁愿意成为刀口上舔血的杀手?
  “反正路也不远,孩子让李婶儿看着。就算没人看着,如今没人敢欺负他们。”m.biqubao.com
  说着,姜巧巧起身将东西背出去,“何况我是打算让骡子驼一些的,你那些工具全部放在上面,我养着他总要干活的。”
  姜旭阳很喜欢姜巧巧买来的骡子,觉得他很有灵性,长得也漂亮。
  枣红的颜色,毛色油亮,膘肥体壮,若是不细看根本很难发现他不是一匹马。
  “那么好看的骡子,累死了怎么办,我多背点没关系。”姜旭阳说着掂了掂袋子里的东西,准备背出门去。
  “扣扣扣。”
  就在这时,敞开的院门被轻轻地敲响。
  姜巧巧下意识地转头,看到了一抹月白色的身影,让她心头狠狠一跳。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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