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时安夏对付布思时,岑鸢的人便查到维那部落有人暗中投靠宛国。 里面最大黑手,便是苍隆。 后来又因要带着红鹊来认亲,自不可能真的踏着层层危险而行。 只是千算万算,没算到苍隆和王后之间还有这一层血海深仇。 原本时安夏还想着要好生探查当年红鹊丢失的原因,结果得来不费吹灰之力。 而古吉到死也没想明白,当初被布思吹嘘得价值黄金万两的千虫散,如何能在那么短的时间被人发现。 她从刚才先行跑出去的官长嘴里得知,“千虫散”被北翼公主轻易发现。但她那时已不能思考,北翼人的餐具根本就没涂抹过千虫散,为何还被北翼公主污蔑千虫散遍布宴席? 千虫散那么贵,她哪有那么多千虫散致人于死地?她分明只让人在瓦真王子和拙纳王上的餐具上动了手脚。 这一仗,他们原也是想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利益,却没想到给了北翼师出有名的借口。 这一战后,拙纳王上退位,瓦真王子成了新一任维那部落王上。 亲宛派大多在这一战中被杀死。没死的,也被押入大牢,抄家没收财产。 至此,维那部落族人便知,新王新时代,一切都是崭新的。 瓦真王上继位当日办了两件大事。 一是与北翼公主签订百年臣服的协议。作为北翼的附属,瓦真承诺每年进贡并派遣质子入驻北翼京城,以示忠诚与和平的决心。 二是正式迎接沐苏公主,让沐苏公主为质去北翼生活。 庆典无比盛大,族人载歌载舞。 时安夏笑着捏人家脸蛋儿,“沐苏公主,闷闷不乐做什么?笑一个。” 沐苏公主便趁势偎近,越发粘腻了些,“夫人,您还是叫我红鹊吧。” “那怎么行?无规矩不成方圆。”时安夏看着红鹊经过精心打扮与其母如出一辙的惊世容颜,好奇心起,“咦,你悄悄告诉我,如果让你选夫婿,你愿意嫁马楚阳还是我表哥唐星河?” “夫人!”红鹊不满,“什么时候了,您还拿我逗乐子?” 时安夏也是万万没想到,前世都不肯成亲的两个祸头子,这一世会同时喜欢上她的小红鹊。 冤孽啊! 就不能正常一点?那俩祸头子怎的连喜好都一样? 时安夏对此很是头痛。毕竟拙纳和苍隆就是前车之鉴。 这几日,她从拙纳王上那得知苍隆早前有一个想娶的女子也在桐城,便推测出那女子便是王后。 同一时刻,想夫人所想,急夫人所急的岑鸢也把这俩祸头子提拎过来敲打敲打。 他问,“假设你们跟拙纳和苍隆一样,同时喜欢上一个女子……” 还没等他问完,马楚阳这二愣子便一口打断,“不可能!我喜欢的是……啊!” 他忽然后知后觉,惊得头发都竖起来,“星,星河哥,你你你,你不会也喜欢沐苏小公主吧?” 他分明看见一向跟他同样乍乍乎乎的唐星河,出奇安静,还一脸沉色。 马楚阳跨步向前,从唐星河怀里掏了块玉佩出来认真一瞧,“嚯,星河哥,还真是!” 那玉佩也是一块红玉,上面同样精致雕刻了一只鹊。 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刹那间,他一粉拳捶在唐星河的胸口,气得哇哇叫,“星河哥,你是不是看我送了红鹊玉佩你就不送了?” 那天他特意问了唐星河,不送点什么礼物恭贺小红鹊寻亲成功吗? 这货回他:不送。 唐星河也是被拙纳和苍隆之间的事所触动,这几日想了许久,说出的话比往日沉稳有力,“之前是我想岔了。我这就去送玉佩。” 说着就站起来向着岑鸢行了个学生礼,把红色玉佩一把抢过,大步流星往外走。 马楚阳石化了,还保持握着红色玉佩的姿势。好半晌,他也向着岑鸢行了个学生礼,跟窜天猴似的疯狂追出去,猛从背后扑到唐星河背上,让他背着自己走。 唐星河嫌弃的声音,“给我滚下去!” “我不!”马楚阳搂着唐星河的脖子,亲昵得很,“哥,咱说好了,公平竞争。小红鹊喜欢谁,另一个都不准生气。” “呵!”唐星河甩不掉这货,只能背着他往前走,“听你这话,很有胜算一样。这也是我想说的,小红鹊喜欢谁,另一个都不准生气。” “嘻嘻,不生气!肥水不流外人田就行。”马楚阳兴高采烈。 啧,他星河哥跟他眼光一样!真有缘分呐。 唐星河认真问,“如果肥水流了外人田怎么办?” “抢回来啊!”马楚阳理所当然,觉得那都不是事儿。除了星河哥,他可是谁也不怵。 连他亲哥都得靠边站! 唐星河停下脚步,把背上的马楚阳往上耸了一下,才认真反省一下自己,“我以前觉得我爹瞻前顾后,考虑事情前怕狼,后怕虎。原来我竟然也是这样。” 马楚阳搂着唐星河的脖子,将头探过去问,“怎么说?” 唐星河一脸沉痛,“我看见你喜欢红鹊,就退却了。然后我想着,如果红鹊喜欢的人不是你也不是我,是别人。我第一个想法是,让我母亲把红鹊收为义女给她撑腰,不让她受欺负。我也可以兄长的身份给她撑腰,护着她。” 马楚阳歪着脑袋一脸沉思,然后狠狠得出个结论,“星河哥,你在这点上确实不如我。你这人还是太要脸了!我反正不要脸的,我才是不要脸第一人。” 唐星河一言难尽,“不要脸又不是什么光荣的事。” “人不要脸鬼都怕啊!自己开心,别人也休想左右我。”马楚阳继续兴高采烈地问,“哥,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红鹊的?” 唐星河想了想,“我也不知道。第一次来云起书院的时候,看见她在洒扫院子。对了,你不是也在?我抢了她扫帚,还扔上房顶。我以为她会哭鼻子,结果她拍着手笑,‘哇,星河少爷这么厉害!’” 马楚阳笑起来,“对对,小丫头好好笑!她又跑去找了个扫帚递给你说,‘星河少爷,你能把扫帚扔到房顶上立起来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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